伦理关系与短篇小说的意味
——2016年短篇小说创作巡礼
2017-11-13洪治纲
小说评论 2017年1期
洪治纲
伦理关系与短篇小说的意味——2016年短篇小说创作巡礼
洪治纲
大约自新世纪以来,中国的短篇小说创作就不太注重它的“轻骑兵”功能了,而是越来越迷恋于日常生活的微观书写。尽管也有极少数作家偶尔触及战争硝烟或底层苦难,在“宏大叙事”面前虚晃几枪,但从整体上看,杂乱琐碎而又意趣横生的日常生活,已成为作家们最为主要的叙事目标。当然,这并没有什么不好。从奈保尔、雷蒙德·卡佛到爱丽丝·门罗,他们的短篇也都是书写一些微不足道的日常生活,甚至是标准的“平民叙事”,但他们同样将各种复杂的人生况味表现得淋漓尽致。
日常生活看起来一成不变,似乎处处布满了经验和常识的鹅卵石,大同小异,无需细察,便了然于心。实则不然。从油盐柴米到吃喝拉撒,在看似千篇一律的日常生活中,其实蕴含了人类所有的信仰、观念、禁忌、情感和思维方式。按学者们的阐释,“要理解日常生活,我们就要明白,日常活动的形塑不仅受个人社会地位的影响,而且受人们身处其中的文化情境的影响”,“文化性的力量不仅控制,而且塑造人类身体。一个人童年时成长于其中,成年时生活于其中的文化背景深刻地塑造他们运用其身体的方法——即如何行走、说话、跑步、投掷、举物和其他日复一日的生活琐事。这些事情并非完全是由生物性决定的,而是由此人生活其中的社会背景塑造和影响。”这也就是说,人是一种文化的存在,日常生活中每一种看似微不足道的言行,其实都折射了人类自身文化的牵制与规约。……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