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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信诈骗犯罪调研报告

2017-11-10郭宸仪

市场周刊 2017年10期
关键词:诈骗犯罪

郭宸仪

网络电信诈骗犯罪调研报告

郭宸仪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发展,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的形式呈现多样化、新颖化的特点,该犯罪行为对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对网络电信诈骗犯罪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抵制,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有必要对此类犯罪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寻找该类犯罪的特点与共性,从而提出预防此类犯罪的有效措施,以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环境。

网络电信诈骗;犯罪;预防;措施

一、前言

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学习和生活都离不开网络。网络改变了我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也助长了新的犯罪手段的产生。

2016年8月19日山东临沂高三女学生徐玉玉,接到了诈骗分子的电话,对方称其可以获得2000元助学金。由于家境不富裕,她迫切想得到这笔助学金,她按骗子的指示,将9900元学费全部转入对方账户。发现被骗后,父亲骑着三轮车,载着女儿去报警,回来的路上,玉玉痛悔不已,心如刀绞,引发心脏病,在车厢去世。此案成为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8月26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陈文辉等人,7名诈骗犯很快被抓捕归案。检察院查明: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陈文辉等人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等诈骗高考学生,骗取钱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通话次数共计2.3万余次,也就是说,除了徐玉玉,还有大量的高考生被骗!

2017年7月19日,山东临沂中院公开宣判,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7月底,陈文辉等三人提出上诉。

高考生的个人信息是怎么被骗子陈文辉们得到的呢?原来是陈文辉从网上购买高考信息取得。另一个案件就此浮出水面。19岁“黑客”杜天禹非法侵入了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网站,窃取高考生个人信息64万余条,向陈文辉出售10万余条,其中就有徐玉玉的个人信息;因此,陈文辉等人才成功欺骗了涉世未深的玉玉!

2017年8月24日,杜天禹被指控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万元。据悉,杜天禹在2015年6月曾代表公司参加全国的电脑技术比赛,公司因此拿到全国一等奖,本也是个电脑技术人才,却由于贪欲而走上犯罪道路。

从以上案件看,有必要对网络电信诈骗犯罪进行调查研究,寻求网络电信犯罪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从而预防和抵制此类犯罪的发生。

二、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的调查研究现状

(一)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的大数据分析

通过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查阅有关网络诈骗的判决书,统计了2016年及2017年中国大陆判决的网络诈骗案件共计391起,其中2016年175起,2017年216起;并尝试进行大数据分析,进一步了解了我国网络诈骗罪的情况;

1.根据犯罪形式区分

?

可见,网络诈骗既有个人犯罪,也有共同犯罪,其中共同犯罪案件比例高于个人犯罪案件。

2.根据所受刑罚轻重程度划分

?

可见,网络犯罪量刑幅度在一年至三年、三年至五年的居多,但也有不少案件,由于造成严重后果,罪犯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达14年9个月有期徒刑。

3.根据受理法院所在地区划分

?

可见,网络诈骗在全国区域都有发生,呈广泛性态势;但是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所占比例高于其他地区,如闽、粤地区最高,其次是河南地区和苏浙地区。

(二)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的问卷调查分析

通过比较研究拟定《网络安全调查问卷》,向无锡市大桥实验学校国际部高中学生发放问卷,进行问卷调查;还通过网络《问卷星》发放调查问卷。

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到,学生们上网的途径主要是手机和个人电脑,且在网络上主要是查阅资料、发邮件、购物等,但女生通过网络聊天交友的比例高于男生,而男生通过网络玩游戏的比例要高于女生。很多人都会在网络上留下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邮箱等,甚至有人会留证件号码(有点危险啊),但是在网上存储私密信息的不多(这是一个好习惯)。

很多人都有QQ、微博等被盗的经历,但个人资料泄露而带来损失的情况不多,只有几例。这可能和我们高中生尚未离开家,经济上还不独立有关,一旦上了大学,经济上有了一定自主权,可能就会被诈骗分子重点惦记啦。

大部分人在公共场所使用网络工具后,有退出及注销的好习惯,也有使用电脑保护软件的习惯。但是,如何确定网站的信任度,很多人选择看“网站上标明的政府机关许可证”,这是大家对政府的信任。但是,如果网站是诈骗分子设立的,他们自然会伪装得很好,伪装政府机关许可证难度并不大。所以同学们还是要警惕,不要轻信陌生网站。

多数同学的网络安全教育和法律知识来源于媒体资料或与父母亲朋交流获得,学校教育和讲座在这方面是空缺的;但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应该把网络安全教育和法律意识教育作为一门课程,因为这方面的知识非常重要,因为无人知道骗子的手会在什么时候伸到我们面前,会伪装成什么模样,防患于未然才是成本最小、最为有效的办法。

(三)至无锡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进行实地调查访问

网络诈骗侦查工作由网络安全部和刑侦部协作完成。近几年,电信诈骗的概率虽有下降,但是一直有不同形式的新型诈骗被狡猾的骗子们发明出来。目前传统的诈骗形式有短信、电话诈骗,如谎称获得大奖需要缴纳手续费等。也有利用家长对子女的关心,给家长打电话,谎称孩子突然生病需要付医药费等。无锡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赵指导员说,最好的防诈骗方法就是不要贪小便宜,接到陌生人的电话要多留心;要留意关于网络电信诈骗的相关新闻和信息。他表示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是一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仅靠公安部门打击犯罪是不够的,一定要全社会都重视起来,加大防诈骗的宣传,对于易受骗的老人、学生要加大保护力度;同时要和银行合作,对于向陌生人汇款、异地汇款要多留心。

三、网络诈骗犯罪的调查研究结果分析

(一)网络诈骗基本情况分析

本节数据及图片引用自腾讯发布的网络诈骗大数据报告。

2017年5月腾讯安全发布《2017年第一季度反电信网络诈骗大数据报告》(下称《报告》),据《报告》显示,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因电信网络诈骗总案件数为25.3万件,损失金额为33.4亿元,如果按照13亿人口计算,人均被骗近3元;从诈骗类型看,网络诈骗占比75%位居第一,而从涉及诈骗金额的占比看,网上购物诈骗占比59%位居第一,其次是网上商业投资诈骗占比21%。

随着手机网民的增加,手机病毒、钓鱼网址也成为诈骗分子惯用的“高科技”。

由于色情内容一直是互联网流量的重要入口,所以诈骗分子在色情APP内植入病毒代码,一旦安装就会偷偷在后台运行,读取手机联系人,并以机主名义向手机联系人中的亲友发送诈骗短信,要求汇款、转账。而色情类钓鱼网址则会模仿一些网购、支付平台,诱导受害人输入网银、支付工具的账号、密码,然后盗刷资金账户。

本文快要完成时,腾讯“守护者计划”发布2017年第二季度《反电信网络诈骗大数据报告》,说明:

到2017年第二季度,电信网络诈骗电话、短信数量双降,用户防诈骗意识增强,但参与度仍较低。

但是,电信网络诈骗损失金额在连续两个季度下滑后再次走高,共造成损失49.3亿元,环比增加47.5%;诈骗案件24.5万件,环比下降3.2%;单案平均损失从第一季度的1.3万元提高到2.0万元,环比增长52.3%,损失金额T O P3均为电话仿冒公检法诈骗案,受害者分别遭受700万元、450万、360万的财产损失。大家尤其要警惕“黄”“赌”“钱”,涉此内容将遭诈骗分子重点设饵。

在有关部门大力打击之下,诈骗热度指数实现连续三个季度下降。

(二)学生成为网络诈骗的主要受害群体

早在2009年,南京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的技术警察就对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进行了研究分析,认为:在校学生(尤其是

大学及以上高学历水平学生)是主要受害群体。原因是:

1.在校学生由于核心任务是学习,接触社会不深,社会阅历和经验不足,相对而言比较单纯,对人对事辨别能力不强,警惕性不高;且心地善良、容易感情用事,尤其是女生,同情心较强,容易被骗子的花言巧语蒙蔽,毫无防范意识;有些学生见识不高,容易贪图小便宜、爱慕虚荣、急功近利,还有些学生家境贫寒,渴望资助,这些弱点很容易被骗子利用,上当受骗。

2.学生需要经常利用手机和网络进行沟通交流、查找资料等,接触网络时间比较多,且容易被新鲜事物所吸引。

3.随着整个社会网络化程度提高,学生的个人信息被校方收集后,为便于使用,基本都集中储存在学校的计算机系统中;犯罪分子如果侵入学校计算机系统窃取资料,则全校学生的个人信息都会被其轻易盗取。

因此,诈骗分子把学生作为欺诈对象,成本低,容易得手。多年来,学生一直都是诈骗分子的重点关注群体。

(三)网络诈骗的主要特点

1.网络诈骗可谓“智能”犯罪,骗子们也逐步开始“专业化”,分工合作

比如,网络诈骗需要网络高手,要有“黑客”利用技术,寻找计算机网络弱点,入侵并盗取所需要的信息资料;网上诈骗需要申请域名、制作网页、租用空间、域名解析、页面更新、登录维护等,还要时刻逃避网络警察的监督管控,这是技术高手才能做到的;另外,还需要办各类假证,这也是“技术活”;网络诈骗要用到银行卡、手机卡,就需要熟悉银行办卡、手机办卡业务的人。

此外,如何设计“话本”,骗得受害者的信任,也需要专人研究受害者心理;受害者上当汇款后,如何成功取款又能逃避公安侦查,也需要反侦察手段。

2.网络诈骗涉及地域广阔

互联网不受地域限制,骗子人在国外,被害人则可能在江苏;汇款的地方可能是江苏某地银行,但取款的地方却可能是国内任何地方,犯罪区域跨度非常大,这给案件侦破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3.网络犯罪的作案手法及工具智能化、隐秘化,且容易毁灭罪证

犯罪分子可能在任何一个阴暗的角落上网犯罪;其购买的“来电任意显”“400电话”等网络电话,不仅可以捆绑手机,还可以自主设置来电显示、录制语音等,这些网络虚拟电话使得犯罪分子的真实身份和活动区域很难被发现。

同时,犯罪分子使用的工具都是在网上分散购买取得,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等也都不是一地取得,而是分散各地取得然后再汇合使用;一旦诈骗得逞或者发现可能暴露,就会迅速关闭网站,销毁银行卡、手机卡等物证,毁灭证据。

(四)网络诈骗的种类

1.钓鱼陷阱

骗子们设立钓鱼网站和信息,发布中奖、帮你考试、优质岗位招聘、无息(或低息)借款、理财、交友婚恋等虚假信息。此类信息很具有迷惑性,大家一定要注意防范,凡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相信好运从天而至。

2.假冒相关工作人员,主动打电话、发短信

如冒充教育、民政等部门工作人员,声称“发放扶贫助学金”“返还义务教育费”等,借机要求提供银行卡号,并指挥受害人进行操作;或者冒充医保、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谎称其社保卡、医保卡出现异常,或者网银出现异常,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到“安全的卡上”,等等。

3.欺骗学生家长

谎称在外上学的学生出事,急需用钱,欺骗爱子心切的家长汇款。

4.盗取QQ号或者微信号,以求助的方式,向被盗者同学、朋友、亲戚等借款

5.色情、赌博等诱导诈骗

色情及赌博网站一直都是诈骗分子钓鱼的重要基站,因此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管制,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四、我国对网络电信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打击犯罪的对策

(一)我国目前网络电信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至二百八十七条有八个罪名是涉及网络犯罪的,具体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网络服务渎职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早在200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9年8月27日又通过《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进行了修正。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了很多涉及信息网络犯罪的司法解释,比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19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1号,该司法解释还于2010年出台了司法解释(二)【法释(2010)3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0)40号;国务院还批准出台有《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等。

徐玉玉案件发生后,网络诈骗更是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

201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警告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木马病毒等要及时监控、封堵、删除,对相关网站和网络账号要依法关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2016年12月6日,公安部会同银监会制定出台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2016年12月20日,公安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研究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达到相应数额标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酌情从重处罚”的10种情形。

(二)预防和抵制网络诈骗犯罪的对策

1.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

应对网络犯罪,重点之一就是防范,这是一个综合治理工程。

首先采用重点教育的方式,对学生群体等社会的弱势群体进行重点教育,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对于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有更加清晰深刻的认识。

其次,采用广泛宣传的方式,有意识地进行系统性的网络电信诈骗的知识宣传。此次调研的目的也在于提醒公民学会主动去了解网络电信诈骗的知识,防患于未然。了解网络电信诈骗的情况和惯用手法,加强防范意识。呼吁公民参与到打击犯罪的行动中来,发现犯罪线索及时报告。

最后,通过反面警示教育,对将要犯罪的犯罪分子进行教育。及时公示相关案件的审批情况,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防患于未然。

2.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

虽然我国现在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来打击网络诈骗犯罪,但是由于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形式多样,新的犯罪方式层出不穷,加之法律本身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在实务中出现了无法对新的犯罪行为进行定性的情况,因此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有效地完善,以对犯罪分子进行有效打击。

3.加强对网络的监管

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最大的特点就是利用了网络的隐蔽性和信息不对称性,不同于传统的犯罪手段,犯罪分子很容易得手。因此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对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护,加强政策上的管制和相关引导,从源头上对网络犯罪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抵制。

[1] 蔡国芹,赵增田.论电信诈骗犯罪立体防控体系的构建[J].犯罪研究,2011,(04):99-105.

[2] 袁赫.网络电信诈骗侦防问题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6.

[3] 翁里,张晨田.当前电信诈骗犯罪的侦防对策[J].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2,(01):64-68.

[4] 刘文强.论QQ诈骗案件的主要特点和阶段性侦查对策[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29(4):52-55.

[5] 缪林.网络诈骗案件特点及打防对策分析[J].案例分析,2009,(12),40-41.

D924.35

A

1008-4428(2017)10-120-04

郭宸仪,女,无锡市大桥实验学校国际部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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