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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地方档案中的州县官官衔释读

2017-11-07吴佩林

安徽史学 2017年5期
关键词:南部县知县纪录

吴佩林 曹 婷

(西华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清代地方档案中的州县官官衔释读

吴佩林 曹 婷

(西华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清代地方档案保存了大量的州县官官衔信息,从《南部档案》等资料看,知县的官衔主要分布在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的前衔、后衔中,有繁衔和简衔之分。南部知县的官衔构成主要包括加衔、升调花样、职任、议叙和知县姓氏五部分,它不仅反映了官员的性质、迁调路径,也反映了官员任职环境的变迁。对相关信息的准确释读,是我们有效利用档案的前提,也是厘清职官术语、探析官员规制的重要渠道。

清代;南部县;知县;官衔

随着地方档案的逐渐开放,所能利用的史料日益丰富。但若对档案里的文书及文书制度了解不够,则会制约对档案的利用程度。档案里保存了大量的州县官官衔信息,是档案利用者研究州县官任职情况的重要史料,对了解州县官衔的构成、官员性质、迁调变化及任职环境都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所谓官衔,是指官员的头衔或称谓。政治史研究者侧重于对职官的选任、权利、考课及休致等制度的考察*参见艾永明:《清朝文官制度》,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郭松义、李新达、李尚英:《清朝典章制度》,吉林文史出版社2001年版;孔令纪等:《中国历代官制》,齐鲁书社2005年版;杨树藩:《中国文官制度史》,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出版社1982年版;常越男:《清代考课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文书学研究者则侧重于对官衔及前衔、后衔的定义与功能的分析*参见雷荣广、姚乐野:《清代文书纲要》,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6—19页;刘耿生:《档案真伪论》,中国档案出版社2002年版,第213—217页。。本文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以清代县衙档案——《南部档案》为例,主要从知县的官衔位置、官衔相关术语及官衔信息释读等三个方面加以分析,希望能解决档案利用者在此类文书阅读上的障碍。

一、官衔位置

就官衔在档案文书中的位置而言,主要分为前衔和后衔。从《南部档案》的记载看,清代南部知县的官衔在票、移、牌、谕、申、详、验折、册、单、札、签、状、执照、牒等多种行文中均有出现。除档案文书中的开头和末尾外,一些移交清册也有官衔的相关信息,以下分而述之。

(一)前衔

在档案文书开头标出文件的作者及其身份的文字部分,称之为“署前衔”。署,题字、题名之义。“署前衔”旨在表明发文者身份,进而引起受文者注意。此制最迟源于秦汉之际,这与当时的书写载体——竹木密切相关。《仪礼·聘礼》言:“百名以上书于册,不及百名书于方。”*(汉)郑玄:《仪礼》卷8《聘礼第八》,《四部丛刊》影明徐氏翻宋刻本。其意是字数如果不多,则书于“简”的木板上;字数较多且未过百,则书于“方”的木板上;字数过百,则分写数简,用绳编贯成册。经过缮写编连的简策,采用卷帘式收贮,以最后一简为中轴,有字的一面在内,背在外,从左至右依次收卷,简策的首简在外面*赵振铎:《古代文献知识》,四川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40页。。前衔书于首卷,收文者接收到来文,一展卷便知发文者的身份及地位,继而对来文的重要程度迅速做出评判。后来,纸张代替了竹、木,状式与折式替代了卷筒式的收贮方式,但署前衔这一制度却沿袭了下来*杨戎:《公文处理案例精选》,四川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2页。。

在清代整个行政层级中,南部知县上有督、道、府的监督,中有与之平级的县官,下而管理佐杂官,因此在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中都可能成为公文的发布者,官衔也就频繁出现在这些行文的前衔中。

(二)后衔

后衔则是指在档案文书末尾书写作者的官称职衔部分,其功能是“留待署押,以示文件生效,并表明作者对文件负责”*雷荣广、姚乐野:《清代文书纲要》,第17页;刘耿生:《档案真伪论》,第214页。。署后衔之制源于封书题检。古代以竹木为书写载体,为封固其内容,另附木板盖于木牍公文之上,称之为“检”。“检,禁也,禁闭诸物使不得开露也。”*(汉)刘熙:《释名》卷6《释床帐第十八》,《四部丛刊》影明翻宋书棚本。“汉法,斗检封其形方,上有封检,其内有书。”*(宋)王应麟:《玉海》卷84《车服》,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便利投递,以防误拆,遂须署检,即在检上书写收文官署和官员职衔,“书文书检曰署。署,予也,题所予者官号也。”*(汉)刘熙:《释名》卷6《释书契第十九》。另起一行,书写发文官署和官员职名,称为“押”,再注明发文日期,成为署押。后来指发文者已审定全文,批准文书生效执行。“署”“押”两字,古意虽有差别,但因后世将其相沿联用,遂使两者蕴意相同,皆被用来指代名义作者写上自己的名字。“署”也就不再用来指称写上收文者的姓名*王铭:《文种钩沉》,中国档案出版社2007年版,第294页。。

发文的主管官员在公文文末署上自己的名字,就表示要为此文件承担责任。因此,为了防止官吏舞弊,出现了所谓的“花押”或“花书”。至清代,除军机处奉旨交在京各衙门办理事件,即用“交片”行文仍需签花押外,其他文种大都予以简化而取消了花押*杨戎:《公文处理案例精选》,第13页。。

在《南部档案》中,知县的官衔也可能出现在文件的后衔中,表明南部知县为此文件的受者或者表示对制发的文件负责。在各类行文中,知县既可以是文件的发布者,也可以是文件的接收者。因此,官衔既可以是前衔,也可以为后衔。如在有格眼状文的状纸中,皆用后衔,由此也可知道何任知县于何时在处理这些诉讼。如图1中,“特授四川保宁府南部县正堂加五级纪录五次陈”*《南部档案》3-76-2,嘉庆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四川南充市档案馆藏。即为后衔。

图1 状式中的后衔

而在差票中,不仅有前衔,还有后衔。图2中,“钦加同升衔署理保宁府南部县事即补县正堂加五级随带加二级纪录十次刘”*《南部档案》8-368-3,光绪七年三月廿六日。为前衔。结尾处的“正堂刘”,为后衔。知县(也可能是幕友)会在其下亲笔判一“行”字,属于签押的一部分,以示对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表示可以下发执行。如未判“行”字,意为初稿或者废稿,没有法律效力。

图2 差票中的前衔、后衔

(三)其他位置的官衔

在《南部档案》中,南部知县的官衔除前衔和后衔外,一些交代清册也会出现相关知县的官衔信息。清代除了通过三年一度的“京察”“大计”等监督官员外,还会随时抽查官员的施政行为,其做法令官员自呈政绩,做好移交清册,或令后任官员查核前任的政绩,制作前任官员的移交清册,这样一部分官员的官衔就保留在这些清册中。如嘉庆十二年(1807年),四川总督勒保令南部知县周履谦备造的清册(图3*《南部档案》3-38-1,嘉庆十二年二月廿二日。)为:

署南部县事直隶眉州州判周起瑶,以嘉庆八年三月十八日奉准部咨,转行各属之日起,扣至是年六月十七日离任止……

署南部县事试用知县牛三刚,于嘉庆八年六月十八日到任接缉起,扣至九年三月十八日,初参一年限,蒲旋于四月十一日离任止……

前署南部县事候补县陈启泰,于嘉庆九年四月十二日到任……

图3 清册中的署衔

清册中的“署南部县事直隶眉州州判周”“署南部县事试用知县牛”“前署南部县事候补知县陈”则为相应官员的官衔。督抚的上奏也会透露官衔信息,《申报》记载“丁宝桢片,合州知州费兆钺调省遗缺,查有署南部县事梓潼县知县徐金镛,守正才明,堪以调署”*《申报》1879年8月20日。,其中“署南部县事梓潼县知县徐金镛”为徐知县的官衔信息。

综上所述,知县官衔既可以是前衔,也可以是后衔,前衔为引起受文者的注意,后衔为留待署押,以示对文件负责。这些官衔在上行、平行、下行文中都有出现,在不同的文种又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其为一份完整的档案文书必不可少的部分。另外,一些移交清册也会记载知县官衔的相关信息。

二、官衔术语释读

清代州县的官衔包含一些职官术语,如“特授”“署理”“代理”“南部县事”“候补”“加级”“纪录”“即用”“加衔”等。厘清这些专业性很强的术语,是官衔释读的重要方面,也是解析一地官员任职情况的重要途径。

(一)特授

通行的说法认为“特授”与“特简”同,即高级官员由皇帝特旨简用,即为“特授”*郭松义等认为特授就是由皇帝亲自选任,这一般都限于高级官员,再就是受皇帝特派的钦差大臣、出国时臣、一些重要的榷关监督等。特授官可不受原来资格或其他有关条规的限制。参见《清朝典章制度》,第230页。艾永明认为特旨授的对象主要有: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侍郎、翰林院掌院学士、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运使等。。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一为“特授”的提名权和任命权为皇帝,二为“特授”的对象为高级官员。然而从清代的文献记录来看,“特授”的对象不仅仅为高级官员,像正七品的知县、训导之类的低级官员也不乏有“特授”的记载。如“何友桂,小榄人,原名桂森,字启衷。辛未科大挑二等,特授大埔县训导,奏调万州训导。”*光绪《香山县志》卷11《选举表》,清光绪刻本。《南部档案》中保存了较多这类知县的官衔,如“特授四川保宁府南部县正堂加三级纪录三次陈”“特授保宁府南部县正堂加三级军功加二级纪录五次又记大功二次凌”等,可见“特授”成为清代四川南部县知县较为常见的任命形式。因此认为“特授”与“特简”相同的说法有误*魏光奇将清代州县官的人事任命分为提名权和任命权,包括州县官在内所有官员最终的任用权属于中央,更准确地说属于皇帝。州县官任用的提名权,则视官缺繁简之不同,分别属于各省督抚和吏部。《有法与无法——清代的州县制度及其运作》,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51页。据这一划分标准,我们可以将清代官员的提名权分为皇帝、吏部和督抚等层级。而且,从官员的性质上看,皇帝任命的官员并非所有的都是实任官,还有一些署任官和代理官。如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康熙帝命广西巡抚高其倬署理云南总督事务。参见任梦强等编:《清代吏治史料·官员铨选史料一》第1册,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447页。署理、护理总督也占一定比例,他们也由皇帝任命,因此将由皇帝提名和任命的行为称为“特授”也不符合事实。。

(二)署理、护理、代理、南部县事

清代南部知县的任用方式有实授、署理、代理等。实授是朝廷正式任命的知县,署理和代理则是临时行使知县职权,其中署理和代理有差别。

“署理,也就是暂代”,它“通常因本官接受差遣或因病等其他事故,以及当事官调遣别地,替代官还未任命,需临时委托别的官员”进行署理或护理的*郭松义、李新达、李尚英:《清朝典章制度》,第232页。。关于署理的运用,笔者认为它不仅运用于两任官员交替和官员任期内的出缺,而且在选拔优秀人才、新设置的州县官、专办某事、临时借缺、督抚调动州县官、世袭职位接替和作为忠烈的死后奉赠中也得到了广泛运用*吴佩林、万海荞:《清代任官中的“署理”运用》,《历史档案》2017年第1期。。此外,护理也是一种任官方式,职能与署理同,其区别在于署理、护理官员职权不同,护理官不具有完全的行政权力,而署理官的职权基本与实任官同*刘文波:《清代任官中的署理、护理差异》,《历史教学》2011年第2期。。

代理指某一官员因为特殊情况离任或出缺,而没有合适的官员署理或护理时*陈剑平:《清代伊犁将军任用中的授、署、护、代》,《满族研究》2013年第4期。,临时任命官员代理事务。与署理相比,代理的任用较窄,代理职权不充分。如在清代南部县167任知县中,署理80任,代理13任。署理的平均任期为0.9年,而代理的平均任期只有1.5个月*吴佩林、万海荞:《清代知县三年任期说不成立》(未刊稿)。。

通过以上分析,南部知县主要分为特授、署理和代理三类,其中实授知县的职任为“特授南部县正堂”,而署理和代理知县的职任为署理、代理“南部县正堂”或署理、代理“南部县事”。在清代,一般情况下实授和署理的职能基本相同,署理南部县正堂与署理南部县事相同。

(三)候补

候补是相对于实任而言的,“候补”是清代补授官员的方法,凡未补授实缺之官员,于吏部候选,由吏部汇列奏请分发官员名单,根据职位、资格、班次,每月掣签一次,依据签定,分发各部院衙门或各省听候委用,称为候补*李鹏年、刘子扬、陈锵仪:《清代六部成语词典》,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5页;[日]织田万著,李秀清、王沛译:《清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59页;张宗平、吕永和:《清末北京志资料》,北京燕山出版社1994年版,第94页。。有学者进一步明确指出,在中央部门和地方从事各项事务,只有实职而无实缺的官员是为候补*肖宗志:《候补文官群体和晚清政治》,巴蜀书社2007年版,第20页。。

日本学者织田万根据候补者的出身划分不同的类型,有即用、尽先候补、候补班前、候补班前先、新海防等区别*[日]织田万著,李秀清、王沛译:《清国行政法》,第360页。。他们都是月选的班秩之一,即用就是奉旨即行任用,或遇缺即用者,归为即用班。即用之员,不论双单月,不入班次,即行选用*郑天挺、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大辞典·清史》(上),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年版,第263页。。

(四)加衔

加衔指封给官员高于本任的官衔。加衔实为虚衔,无职掌、无员限、无专授,凡宣力中外,劳绩懋著之大臣,可奉特旨加衔,作为兼官、加官或赠官,以示尊崇*李鹏年、刘子扬、陈锵仪:《清代六部成语词典》,第11页。。嘉庆朝《大清会典》记载了加衔的三种方式,即特赏、议叙、捐纳*嘉庆《钦定大清会典》,《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64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355页。,在文官体制的实际运行中,还存在着加衔留任及加衔任事的情况,以下分而述之。

第一为特赏。有清一代,皇帝可以根据特权给某人加衔。如对一些满汉高级官员,皇帝可以“待以殊礼,或升秩加衔。”*康熙《钦定大清会典》,《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72辑,第455页。

第二为官员议叙。清代通过赏罚来激励官员任事,加衔为议叙的一种。如乾隆帝则要求督抚访查属官,“将在任又满三年,才守兼优、政绩卓著者,保题到部。知府加道衔,直隶州、知州加知府衔,知州加同知衔,知县加通判衔注册,遇有应升准其即行题升。”*《大清会典则例》卷8《吏部·遴选二》,《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20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93页。此外,清代对官员殉职也会加衔赠恤,“凡官死事者,如阵亡、伤亡,或守城御贼力尽捐躯,或随营运饷遇贼受害者,皆议给世爵”*光绪《大清会典》卷12《吏部·验封清吏司》,《续修四库全书》第79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28页。。

第三为捐纳加衔。清代由于财政困境,屡开捐例。道光十八年(1838年)奏定“凡捐输军饷、河工、办赈、修城、重大事务者,京外现任人员,九品至未入流等官捐输人员”*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77《吏部·好善乐施议叙》,《续修四库全书》第799册,第314页。,即通过捐纳可以加衔。许大龄、伍跃的研究也认为加衔为捐纳的一种*许大龄:《明清史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5页;伍跃:《中国的捐纳制度与社会》,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79页。。

第四为加衔留任。清代任官存在着人地不相宜的弊病,对于应升之员,地方督抚恐继任者不能胜任,因此常变通做法,将此员留任,同时提升他的官衔。此种变通既解决官员的升迁,又满足了朝廷用人之需。如雍正八年(1730年)议准“山东、江南、浙江沿海水师各营等官,俸满应升,均加衔一等,仍留原任”*《大清会典则例》卷106《吏部·职制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23册,第172页。。

第五为加衔以任其事。清代官职有一定的职责范围,一些不便设官的事务,上级便通过加衔任事的办法予以解决。为加强台湾道员的职守,如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谕“凡遇有补放台湾道员者,俱着加按察使衔,俾得自行奏事”*《台案汇录庚集》,《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7辑,台湾大通书局2009年版,第146页。。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加衔”除了议叙、任用官员和作为捐例外,对官员的晋升有两个意义:加快官员的晋升步伐,加衔本身也是一种升迁。

(五)加级、纪录、随带

加级、纪录为奖励官员的方法。清代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均给予奖励。纪录分记录一次、记录二次、记录三次三等;加级有加级一次、加级二次、加级三次之别。加一级当纪录四次,两者合之,共有十二等。满记录四次为加一级,其后为加一级记录一次,一级满记录四次为加二级,以此类推,直至加三级为止*李鹏年、刘子扬、陈锵仪:《清代六部成语词典》,第13—14、14页。。

凡给以议叙奖励者,无论调任、升任,俱准随带至新任注册。纪录和加级的随带不同,则有随带和不随带之分。前任所得恩诏、陵寝及京察加级,俱不准随带,改为纪录一次;对品调补、转补,并非升任者,准随带至新任注册;捐纳之加级亦有随带和不随带之别,惟有军功加级,均准其随带至新任*郑天挺、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大辞典·清史》(上),第138页。。

三、南部县知县官衔释读

《南部档案》、道光《南部县志》*道光《南部县志》,巴蜀书社1992年版。《同治增修南部县志》*西华师范大学区域文化研究中心等整理:《同治增修南部县志》,巴蜀书社2014年。《申报》及南部县的田野资料,记载了极其丰富的官衔资料。依据这些官衔,我们可以获得以下信息:

第一,公文的官衔,不仅有前、后之分,还有繁、简之别。所谓繁,即官称职衔除标明官员当时的正职外,尚有虚衔、兼职、加级、记录、随带军功、所带处分等信息。这一繁琐的衔名,称为“全衔”或“繁衔”,南部知县的繁衔主要包括加衔、升调花样、职任、议叙和知县姓氏五部分,其中,职任是官衔的主体部分,这也表明清代的官位从属于职位,官位与权责相等*阎步克:《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4页。。而简衔则只标明官员的正职,为实衔。凡官方正式规定的文种,在署前衔时基本为繁衔。署后衔时以简衔居多,如牌、票、签、详等文种,在具体的年、月、日之后,另起一行署后衔,一般很简略,只具正职,有时带姓,如上文列举差票中的“正堂刘”。此外,有些文种彻底被简化,干脆不书后衔,这与清代绝大部分文种不再签花押有关*雷荣广、姚乐野:《清代文书纲要》,第19页。。

第二,官衔能反映知县的任官性质与人事迁调。清代南部知县官衔中的“特授”“署理”“代理”等字样表明知县的性质,前文已有详细论述。有的官衔能反映知县的前任职务,如“署保宁府南部县事双流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十二次石”*《南部档案》2-35-5,乾隆五十一年五月。,表明知县石作瑞之前任双流县正堂;“署保宁府南部县事昭化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曾”*《南部档案》3-93-1,嘉庆十九年八月十八日。,表明知县曾逢吉之前任昭化县正堂。有的官衔能反映知县的身份,如“署理四川保宁府南部县事候补县正堂加三级纪录五次孙”*《南部档案》3-49-6,嘉庆二十年十二月十九日。,表明知县孙真儒为南部县候补知县。有的官衔能反映未来的升迁,如“特授四川保宁府南部县事尽先补用直隶州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罗”*《南部档案》6-472-5,同治十二年十月初六日。,表明知县罗凤罔可能会升为直隶州知州。有的官衔既能反映其前任、现任,还有未来的升迁,如“奏保在任补用直隶州调署保宁府南部县事特授成都县正堂覃恩加一级加五级纪录十次记大功六十次侯”*《南部档案》20-16-2,宣统元年四月十八日。,表明知县侯昌镇前为实授成都县知县,现为署理南部县知县,未来可能升任直隶州知州。

第三,官衔能反映任官环境的变迁。加衔、加级、纪录是衡量任官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清代前期南部知县的加衔、加级及纪录很少,到了清朝后期,由于国力衰退,捐例泛滥,加衔、加级等都可以通过捐纳获得,致使官衔呈虚高之势,越来越脱离官员的实际政绩。现见史料中,清代南部县最早的加衔知县为盛朝辅*“钦加同知衔署四川保宁府南部县事盐源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盛。”《南部档案》5-12-1,咸丰元年六月廿六日。,其在任时间为道光三十年(1850年)五月至咸丰元年(1851年)六月。从盛朝辅到清代覆亡的56任知县中,有35位知县有加衔,占62.5%,道光朝之后南部县知县加衔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另外,清代的加级、纪录为十二等,然而南部知县的议叙等级大部分都超过了规定的十二等,知县徐杨文保的议叙为“加六级纪录十二次”*“钦加知州衔奏署保宁府南部县事峨边抚彝府加六级纪录十二次徐杨。”《南部档案》5-80-1,咸丰五年二月初四日。,侯昌镇的议叙为“加五级纪录十次记大功六十次”。由此可以判断,清朝后期官员的管理制度趋于紊乱,官衔渐成一种虚衔。官僚体制腐败的背后也隐藏着为官成本的增加。

根据以上所论,笔者再举数例,以更清楚更全面地把握官衔的释读。(1)“钦加同知衔署保宁府南部县事候补班前先补用县正堂军功加三级纪录十二次胡”*《南部档案》6-161-2,同治十一年十月三十日。,“钦加同知衔”为加衔,实为虚衔;“署保宁府南部县事”指胡知县为署理南部知县,并非实授;“候补班前先补用县正堂”为候补县正堂*在候补者中,补实缺最速者,莫如新海防,其次为保举捐纳之候补班前先,再次为进士出身即用,及其候补,泛称候补。参见[日]织田万著,李秀清、王沛译:《清国行政法》,第360页。;“军功加三级纪录十二次”为议叙,是对官员的奖励;“胡”代表知县的姓。(2)“署理保宁府南部县事大挑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记大功四次陈”*《南部档案》8-136-17,光绪十五年十月廿六日。,“署理保宁府南部县事”指署任南部知县;“大挑县正堂”意为陈知县之前为大挑县知县;“加五级纪录十次记大功四次”则为议叙的等级;“陈”为知县的姓。(3)“赐进士出身代理保宁府南部县事督办盐票盐厘局即用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胡”*《南部档案》8-136-21,光绪十九年十月廿八日。,“赐进士出身……即用县正堂”,“进士出身”是科举时代按照中式等第赐予的一种资历称号,加上“即用县正堂”,意为候补知县;“代理保宁府南部县事”意为代理知县;“督办盐票盐厘局”是其兼职;“加五级纪录十次”为议叙;“胡”为其姓氏。(4)“特授四川保宁府南部县事尽先补用直隶州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罗”*《南部档案》6-472-5,同治十二年十月初六日。,“特授四川保宁府南部县事”意为实授官;“尽先补用直隶州正堂”意其将候补直隶州正堂,是未来可能的升迁方向;“加五级纪录十次”为对官员的奖励;“罗”为其姓。

结 语

官衔制度是中国文官制度的重要内容,官衔不仅能反映官位与职事的关系、官员的任职性质、官员的人事迁调,还能反映任官环境的变迁。从文书学意义上,进行官衔释读,有利于鉴别档案文书的真伪,厘清专业文书术语的内涵。从《南部档案》等资料看,知县的官衔主要分布在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的前衔、后衔中,有繁衔和简衔之分,一些移交清册也会透露相关信息。南部知县的官衔主要分为加衔、升调花样、职任、议叙和知县姓氏等五个部分,其中职任为官衔的主体部分。“特授”“署理”“代理”表明了知县的任职性质,“候补”“试用”展示了知县的人事迁调,“加衔”“加级”“纪录”则反映了知县的议叙。到了清代后期,由于官衔可通过捐纳获得,导致南部知县官衔虚高,渐成一种虚衔,而且增加了为官成本。

InterpretationofOfficialTitlesinLocalArchivesintheQingDynasty

WU Pei-Lin CAO Ting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Nanchong 637009,China)

Local archives saved a large amount of information on the official titles of Zhou and County in the Qing Dynasty,as far as Nanbu archives were concerned,the official titles of Zhou and County mainly was located in the front-title and back-title of Shangxingwen,Pingxingwen and Xiaxingwen,having the difference of Fanxian and Jianxian.The official titles of Zhou and County in Nanbu archives mainly included such five parts as Jiaxian,family name of the officer etc.These ranks were not only reflected the nature of officials and promotion of paths,but also showed the transformation of officer service environment.Accurate interpretation of relevant information was the prerequisite for us effective utilization of the archives,and an important channel for clarifying official terms as well as analyzing official regulations.

Qing Dynasty;Nanbu County;Magistrate;official titles

K249

A

1005-605X(2017)05-0042-06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整理与研究”(11ZD&93)、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自主选题资助项目“清及民初地方政府运作与文书行政”和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项目“清代州县档案中的文书研究”(QYYJB1609)的阶段性成果。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万海荞为本文的撰写做了一些前期工作,并在“官衔术语释读”一节中提出了诸多实质性建议,特致谢意!]

吴佩林(1973- ),男,四川达州人,西华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曹 婷(1990- ),女,河南林州人,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郝红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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