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纽型社会组织运作机制:动力、职能与结构
2017-11-02田舒
理论界 2017年8期
田舒
枢纽型社会组织运作机制:动力、职能与结构
田舒
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是在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背景下提升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效率和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创新机制。枢纽型社会组织具有协助政府进行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引领社会组织形成发展合力的重要功能;其运作机制的内生动力是在组织功能分化的基础上获得由政府赋予的治理合法性,在职能履行方面能够集成有效的社会网络并以互惠规范进行组织的引导和保障,在组织架构方面发挥横向的沟通协调与纵向的承上启下作用;管理实践的需求也对组织运作存有影响。要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运作机制,应当从选拔、监督、保障支持等多方面共同努力。
枢纽型社会组织;政府;运作机制
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建立,对当前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随着近年来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进行,行政力量对社会领域的控制程度逐步有序放开,为社会组织的充分发育与成长提供了足够的生存空间。如今,协同治理理念已逐步成为影响社会治理实践的主流思想,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合作模式正在逐渐得到完善,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新的互动关系格局也正在形成之中。为了在新形势下改进政府与社会组织间关系、确保社会组织能够在公共事务治理中有效发挥功能,原有的政府对社会组织管理模式也需要与时俱进、予以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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