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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法情怀

2017-10-25周建梅李思凡

林业与生态 2017年10期
关键词:评查植物园普法

周建梅+李思凡

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说话的声音浑厚有力,目光坚定、思路清晰,这是采访时张运明处长给我们留下的第一印象。谈起自己的成长经历,他胸襟豁达,激情荡漾,传递着一种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人生追求。特别是近些年来,他恪尽职守,促成《湖南省植物园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出台,填补了湖南林业立法空白;他敢为人先,创新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评查机制,使省市县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实现“同频共振”;他心系林农,着力完善省林业厅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正是这一张张显赫的成绩单,让张运明获得了一系列的荣誉。 2016年,他被授予“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

敢为人先:履职尽责 立法治林

从湖南林校毕业的张运明,被分配到湘西自治州林科所永顺试验林场工作。面对偏僻艰苦的环境,他栉风沐雨,砥砺前行,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积极钻研相关专业知识,晚上没有电,就在煤油灯下看书学习。工作能力的显山露水,让他得到了领导们的赏识。张运明先后被调入到湘西自治州林科所、州林业局从事财务管理工作,进而被遴选借调到原国家林业部财务司工作,1990年被调入到湖南省林业厅后,在计财处、省林业培训中心(国林大酒店)、退耕还林办公室、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绿色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等部门任过职。

自2009年任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调研员、处长以来,张运明积极促成与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息息相关的事项优先列入立法计划,参与起草编写了《绿色湖南建设纲要》和《绿色湖南建设纲要(解读)》,先后促成了《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湖南省植物园条例》《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顺利出台。正如荀子所言“法者,治之端也”,一系列法规制度的出台,推动了全省林业建设步入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的轨道。

“当时的长株潭城市建设就如同“摊大饼”,城市间没有廊道绿地连接,植物园等公共绿地一步步被侵占,珍稀动植物得不到保护。对此,我心里一直就有个声音:‘这么多珍稀动植物再不保护就完了!”。回想制定《湖南省植物园条例》的初衷,张运明记忆犹新。当时,国家没有专门的植物园保护立法,各省也没有多少资料可以借鉴,他白天带领团队广泛开展调研论证,晚上就翻阅法律书籍,一有新的思路就立即和团队交流。如今,省植物园游人如织,以四季为主题的花卉展览吸引着众多游客纷至沓来。2016年,湖南省植物园精心打造的四大花节创下单日门票收入224万元,单月门票收入过千万等多项历史记录,年总收入6700万元,较上年增长33%。从没有规划、乱搭乱建到如今的经营和保护实现良性循环,《湖南省植物园条例》功不可没。它不仅填补了我国对区域范围内植物园进行立法保护的空白,更让全省植物园的建设和发展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处三市交界处,是中心城区的一块“绿肺”,开发商们垂涎欲滴。面对被蚕食的危险,制定《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迫在眉睫。为完成省领导交办的立法工作任务,张运明在人手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起草工作组,采取“集中办公,统一用餐,不舍昼夜”的非常规方式,突破一个个难点,让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两型社会”构想在此得到完美体现。2013年,《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将绿心区域置于法律保护之下。到现在,长株潭三市依据《条例》共否决40多个拟建于“绿心”的开发项目,有效地促进了长株潭绿心的保护。

一件件林业法规、规章的出台,都是开拓创新的工作,都是权衡利益的修正,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从中,也让我们看到了张运明穿行林间、多方协调、挑灯夜战的身影,体会到他的努力和付出。

鱼水情深:心系林农 法润民心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林业行政案件办理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林农等多方利益,关系到林业部门形象。为确保优质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张运明组织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制定了《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湖南省林业行政案件案卷评查标准》等多项制度。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实行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重点抽查的三级评查机制,结合评查结果全省通报和纳入省人民政府“湘林杯”考核范畴制度,促使省市县三级“同频共振”,倒逼全省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在基层工作过的经历,让他牢记“三坎”,即勤下基层田坎、降低服务门坎、走进群众心坎。为了优化政务服务,张运明大力推进“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条龙审批,一单式收费”的工作程序,使行政审批规范化、法治化、高效化,优化了湖南林业发展环境。“十二五”期间,省林业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精简幅度高达50%以上,按时办结率达100%;行政审批时间由法定20个工作日减少到平均7.4个工作日,提速63%,比省政府规定的13个工作日减少了5.6个工作日,提速43%。此项行政审批的改革措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林农的真心好评。

为让基层林农办理业务有据可查,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张运明组织梳理了省林业厅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将权力事项全部分解至各处室,实行职权到位,责任到人,实现了我省林业法治史上的三个第一:第一次全面梳理和界定了林业部门权力和责任事项,第一次编制了详细的林业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及运行流程图,第一次将林业行政权力和责任全面分解到厅机关各内设机构,为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水滴石穿:驰而不息 弘扬法治

“天下之事不难以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制宣传教育,是打通林业政策法规有效实施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到绿色湖南和法治湖南建设,关系到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全面实施。为此,张运明科学谋划,认真组织,编制并实施了“六五”普法规划,在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普法方式、遴选普法重點、狠抓执法培训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花费了很多心血。他说:“湖南林业普法工作既要抓常规性、基础性工作,又要开展具有创造性、探索性的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到位,在执法中普法、在创新中普法、在节会中普法、在审批中普法、借助新兴手段普法。”

正是运用这些创造性的普法方式,让每一部林业法规宣传都落到了实处,让绿色理念、绿色消费、林业法治观念、尊法守法意识深入人心,为有效推进依法治林、建设生态文明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2015年,省林业厅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2016年度省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核成绩优秀并受到省委法治办通报表彰;2017年省林业厅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

现在,张运明正在筹办另一件“大事”——建设“全省林业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信息平台。“开发这个信息平台,其初衷是科学高效快捷办理林业行政案件,实现林业行政案件办理网上全程监督,提高全省林业行政执法水平,最大限度避免林业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发生。”在实施过程中,他还发现可以将林业行政执法与监督人员资格考试、机关干部学法用学考试、全省年度林业普法考试和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及全省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林业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等有机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完整的林业法治信息平台。公众只要浏览这个平台,所有的全省林业法治信息将一目了然。这将是开创全国林业法治建设先河的一个重要举措。

当我们问及获奖的感想时,张运明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成绩的取得,是厅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省林业系统法制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当前,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大背景下,依法治林与依法行政依然任重道远,我将竭尽全力,为建设法治林业、生态强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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