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征信监管现状的分析与思考
2017-10-23李筱
时代金融 2017年27期
【摘要】我国征信业从无到有,逐步发展,作用日益显现,但目前征信监管还存在法律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管手段单一、对征信监管认识配合不足等问题。
【关键词】征信监管 问题 建议
一、我国征信业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征信业及征信机构开始发展,2003年11月,人民银行成立征信管理局,统筹信贷征信管理工作。2006年1月1日,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并正式运行,其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务不仅为金融机构防范信用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还广泛应用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领域。
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各类征信机构互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征信市场。2013年3月15日《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使人民银行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监督管理地位,解决了征信业发展中无法可依的问题,促进了征信业的健康发展,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征信监管现状
(一)法律规章制度不健全
征信是一项法律性要求很强的工作,它直接涉及到了公民的隐私、企业商业秘密等敏感问题。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严重缺乏效力层级较高的法律法规,规范征信行业的法律制度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为主。征信监管法律依据缺失严重是目前前征信监管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征信行业发展以及征信领域现有的法律规范与对法制的要求相距甚远,导致了征信监管效能大打折扣。征信监管体系建设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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