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供述可采性判断标准及其影响因素
2017-10-18王力强
现代商贸工业 2017年28期
关键词:影响因素
王力强
摘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理论架构已初步形成,但不可否认,仍有许多现象或问题尚处于无法调整之状态,而重复供述可采性问题便是其一。相关刑事基本法、司法解释等的缺位使实践执法陷入困境的同时,亦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保障。鉴于此,从其判断标准、影响因素著手,对重复供述可采性问题进行研究,以为后续立法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重复供述;可采性;判断标准;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28.068
1重复供述的含义
重复供述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人员采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下获得有罪供述后,后续在侦查人员合法讯问下作出的与前述基本相同的有罪供述。供述基于具备实物证据所不具有的相对重复性的特征,在实践中广为运用,并“荣膺”“证据之王”,至今难以撼倒。就多次讯问的方式,各国法律均未作出否定性规定,而多次讯问的存在为重复供述的探讨提供了前提。
此外,对于重复供述中的“重复”,存有系次数之重复还是内容之重复之争。笔者认为,此处的“重复”应与“重述”区分开来,“重述”系罪之内容之重复,而从重复供述的含义来看,重复供述中的“重复”系较于前述供述而言,也就是说此处的“重复”是认罪上的重复,系次数之重复。
2重复供述可采性争论及其判断标准
2.1重复供述可采性争论
重复供述应否可采一直是学界争论的问题,概括而言,主要有三种观点,即完全可采说、不可采说与区别看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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