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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房来了

2017-10-18叶含勇孔祥鑫张斌

瞭望东方周刊 2017年38期

叶含勇++孔祥鑫++张斌

9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群体,将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一定比例共有产权的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一些专家认为,北京探索深化了住房供给侧改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但要持续发力还需“深耕细作”。

新政亮点

《办法》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群体,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政策。该办法于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本刊记者梳理发现,《办法》的一個突出亮点是着力缓解购房者的刚性支出压力。《办法》规定,在确定政府和购买者的产权比例分配后,原先需要付全款的消费者,只需缴纳权属比例的购房款。另一方面,共有产权房屋的销售价格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

同时,《办法》规定,各区人民政府要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用于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及重点人才的居住需求。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本刊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在网上发布房源公告后,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先进行网上申请,通过联网审核后,取得申请编码。随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将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随后进行摇号配售、顺序选房等步骤。

此外,为解决“职住平衡”问题,该办法还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建设项目将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较为齐全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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