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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明罪魁祸首辨:崇祯和朝臣的共同作用

2017-10-17师帅

卷宗 2017年25期

摘 要:1644年,明朝土崩瓦解。最后一位皇帝崇祯因为用人不善、刚愎自用,只知顾及其龙颜,不敢勇于承担责任;对待朝臣态度恶劣甚至残忍杀害,对待百姓更是苛捐杂税,以致纷纷反抗,成为明朝灭亡的罪魁禍首而被史学界所诟病,扣上了“亡明之君”的帽子。这些说法无可厚非,然而我们却不能忽视其大臣的所作所为,他们当中有的“拉帮结派”甚至党同伐异;有的只知空谈妄论,脱离实际;有的辜负皇帝信任,擅杀同朝官员;更有甚者贪婪成性,导致朝廷与民间矛盾冲突愈演愈烈。可见崇祯朝大臣也必须为明朝的灭亡承担应有的责任。

关键词:崇祯;大臣;明亡;罪魁祸首;考辩

1644年崇祯自缢,留下了“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的诏书。崇祯在诏书当中一方面肯定了自己的错误,一方面又强调了其大臣对于明朝的灭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孟森却认为“帝茫无主宰,而好作聪明,果于诛杀,使正人无一能任事,惟奸人能阿帝意而日促其一线仅存之命,所谓‘君非亡国之君者如此。”据此得出崇祯是明朝灭亡罪魁祸首的结论。是非曲直学术界尚未公断。笔者以为崇祯和其大臣对于明亡均负有不可推卸之责。

1 内忧外患下的抉择

(一)勤勉治国的皇帝

崇祯接手的明王朝已是千疮百孔、风雨飘摇。于内,政治上,万历以来的皇帝疏于政务的治理,听由宦官和大臣把持朝政;内阁首辅相互倾轧,不断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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