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夫海纳论感性
2017-10-14项滢
牡丹 2017年27期
项滢
感性作为重要的美学范畴之一,在西方美学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被理解和阐释,大致形成了以下三种认识:一是认识论意义上与理性认识相对的感性认识。自古希腊哲学至近代英国经验主义以来,有关感性的认识看似大相径庭,实则异曲同工,即认为感性是人类认知的手段之一。二是生存论意义上的感性生存活动。黑格尔和马克思通过引入“实践”的概念,使得对感性问题的阐释从感性认识转向感性生存,这种以人的生存活动为基础的理解赋予了感性更为丰富的社会实践内涵。三是指感性对象,即诉诸人的感官的事物特征,如声音高低或者色彩明暗等。
与上述三种认识不同,法国美学家杜夫海纳以审美对象为载体重新定义了感性。在他看来,感性就是经由现象学还原之后,“在呈现中被给予和被感知的审美对象”。在杜夫海纳的美学思想中,“感性”一词有着极高的地位,这体现在他对感性的创造性阐释中,而且这种阐释贯穿了杜氏审美经验理论的始终。为此,本文将从感性是什么、感性如何呈现等方面对杜夫海纳笔下的这一概念进行论述。
一、什么是“感性”
审美对象就是感性。在杜夫海纳看来,艺术作品只有自身被审美关照时才充分存在并成为审美对象,而感性就是人们面对作品时立刻感受到的呈现于眼前的那种东西,如果没有感性或者感性退居次席,审美对象就不复存在。审美对象“既非实在又非非实在”,而是二者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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