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双重城镇化率面临的挑战
2017-10-14许经勇
北方经济 2017年9期
许经勇
我国现行的城镇化率,一般是指一个地区城镇常住人口占该地区(包括农村)常住总人口的比例。常住人口是当地的户籍人口加上外来半年以上的人口,再减去外出半年以上的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指按户籍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是相对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概念。在一般情况下,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都会高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例如,2016年,我国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达到57.35%,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41.20%。2016年,厦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89.0%,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43.3%。当然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由于大量人口外流,會出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国家全局的角度考虑,应努力提高户籍城镇化率在城镇化率中的比重,或使户籍城镇化率的提高速度快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速度,为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创造条件。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政府的意愿与农业转移人口的意愿相背离的现象。特别是中央为加快城镇化步伐而实施的居住证制度,即把居住证覆盖全部农业转移人口,获得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享受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然而,同时保留农村户籍又可以享受其所附带的日益增进的“户口红利”。对于农业转移人口来说,同时持有农村户籍和城镇居民居住证,是他们利益最大化之所在。实行居住证制度,从政府的意愿着想,是为了加速城镇化进程,提高户籍城镇化率,但是实施的结果,则会减缓户籍城镇化的速度。……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