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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湖南航政和船舶检查管理

2017-10-11

中国船检 2017年9期

本刊记者 曹 凛

文 化 Culture

清末民初湖南航政和船舶检查管理

本刊记者 曹 凛

清末民初东西方列强的商船大举侵占湖南当地航运市场,海关主权也被洋人所掌控。海关的航政管理与船舶登记检查制度虽然趋于规范化,但为保障自身利益,洋海关往往偏袒于外轮一方。国内民族轮船业的生存空间受到很大挤压,但仍不断进步,由此推动国内的航政管理机构进行相应变革与发展。

长沙、岳州关的设立及船舶登记检查

湖南地处长江中游,素有“泽国”之称,内河水网密布:5千米以上河流5341条,可通航里程达1.5万多公里。宋朝开始称荆湖南路地区为湖南。湖南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上古的中华民族化身三皇五帝中的舜帝,明德天下,足历洞庭。中国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古称“八百里洞庭”,横跨湘鄂两省,具有强大的蓄洪能力,曾使长江无数次洪灾安全渡汛。

湖南是我国最后一个被国外殖民主义者设立洋海关的省份。东西方列强对这块大蛋糕一直虎视眈眈,英、美、日、法、德等国纷纷狂妄宣称:“湖南必须变得低首下心,她的两个或三个大的商业中心必须向外国商业开放”(《中外旧约章汇编》(王铁崖)第2册,P194)。

清末湖南洋海关没设立前,进出湖南的船舶按航区划分为两类:航线在岳州和长沙附近的轮船,海关按《中国引水总章》的相关规章进行航政管理;航线在湘潭和常德附近的轮船,海关按《内港行船章程》进行航政管理。

《中国引水总章》由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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