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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成果转化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架构与运行思考

2017-10-10叶正飞

文教资料 2017年18期
关键词: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叶正飞

摘 要: 科技成果运用于产业发展是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的关键一站,加速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是区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如何解决科技供需对接和成果有效转化问题,如何探索区域科技创新成果更“接地气”就地转化的有效机制应是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打通 “最后一公里”,真正使科技创新成为区域发展第一生产力的根本任务。

关键词: 区域科技创新 成果转化 服务体系 架构与运行

一、发展基于成果转化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必要性

科技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前进的动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加速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有利于将科技发展与经济建设相结合,有利于将科技成果融入经济生产,有利于经济发展向可持续高效能方向转变,这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在科技发展过程中存在科技成果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瓶颈。一方面科技研究缺少实践指导也缺失市场需求引导,另一方面生产实践因缺少科技支持造成生产力低下。因此,只有将科技真正融入生产,将科技研究与经济发展实质结合,科技创新效率和效益才能真正有所突破。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区域科技进步和科技实力的迅速增长,迫切需要相应的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机制与之相配套。一方面,社会对科技创新发展实践的认识及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创新成果运用的依赖发生巨大变化,科技成果转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度复杂的交错联系,当下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理论的研究包括服务领域的研究已经变成一个系统的工程,要想深度、全面、系统地考察研究,必须具备经济、社会、管理、生态等多学科的视角。另一方面,新时期区域科技创新生态系统及科技创新服务系统已然出现多元化、开放化、网络化、复杂化、区域化等很多新趋势,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等都早已跨越空间和领域的界限。面对这项复杂社会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社会单一主体都难以单独完成,社会多领域整合协同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已经成为科技创新服务的鲜明特征,已经是各区域科技创新工作的战略重点。因此,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角度,研究基于成果转化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都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

对于区域而言,面对国家科技创新战略调整和产业发展竞争的挑战,一方面,要求区域改变科技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区域在科技与经济发展中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要解决自身的区域科技发展问题和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等转型升级问题,客观上迫切要求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升级与转型。因此,区域如何加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力度,构建新型高效创新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对科技成果转化要素配置、协调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供给的导向作用,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如何从一种创新走向“另一种创新”,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已经成为当前区域科技政策与科技创新生态系统建设的关键战略点。可以说,如何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角度出发,全面分析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构成要素、运行机理、现状问题及增长需求,重新审视区域创新服务体系的内在需求与客观要求,架构高质量、高效率地创新服务体系具有现实意义。

二、基于成果转化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内涵

(一)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特点

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是指一个特定的区域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公共组织组成的服务于区域科技创新系统的有机服务网络,在这个网络之中通过一系列机构和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所产生或推动一个区域的科技创新行为。它具有以下特点:(1)枢纽性。它是区域科技创新各要素之间的纽带。以科技创新主体要素和科技创新所需的资源条件等非主体要素为媒介,通过各种创新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及协调各要素之间关系而形成紧密网络关系,并与区域相关制度与政策环境等相互作用从而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与科技创新的可持续发展。(2)系统性、复杂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是科技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能脱离创新生态系统而单独存在,同时区域创新服务体系是众多要素及其结构和关系作用组成的复杂系统,具有一定的运行规则和规律的完整体系,是以科技创新服务为基础,提供整个区域科技创新生态链的综合服务体系。(3)区域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源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又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资源所支撑,与区域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劣势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内涵

1.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价值链定位。从创新价值链看,科技成果转化是有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变成新产品的过程,是科技创新实现社会价值的关键途径,是提高经济社会效益、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其中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中介机构等创新主体在创新价值链上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发展路径上看,科技成果转化是在社会需求的牵引下,政府提供政策、市场聚集多种创新要素、企业创造高新产品的一个价值实现和增值的过程,它是整个区域科技创新价值链上最核心的结点。成果转化的顺利决定了科技创新活动的绩效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高低同时反映了创新服務体系运行的成败。

2.基于创新成果转化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内涵。基于成果转化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内涵包括:(1)为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转移过程中各个中间环节服务;(2)服务核心围绕五大要素:一是科技创新成果供体,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有科技创新成果输出的企业等;二是成果转化受体,即接受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受体包括企业、社会组织、政府机构等;三是科技创新成果本体,即创新成果拟转化的对象,包括技术、专利等科研成果;四是成果转化的中介组织机构,发挥成果转化供受体双方信息对接、加速成果转化进程作用;五是成果转化环境,市场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需求环境;(3)广义内容上包括科技创业、技术研发、成果推广、技术交易、科技成果融资、人才交流、管理咨询、信息传递等方面提供多功能服务的多层次、开放型、相互配套的市场化服务网络系统。

3.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主要功能。如何有效解决区域科技供需对接问题和成果有效转化问题,如何探索区域科技创新成果就地转化的有效机制应是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根本任务,也是服务于区域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最关键的“最后一公里”。宏观上讲,基于成果转化的区域创新服务体系最主要的功能是有效整合区域内外科技资源,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动及科技成果的运用,并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供制度环境保障,引导技术创新区域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进而提升区域的科技实力和竞争优势。具体而言,主要通过体系化的服务运作开展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直接相关的投资介入、信息交流转换、政策咨询、资源配置、科技服务及科技创新成果鉴定等业务,为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成果市场转化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此外,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对创新主体、政府部门与企业市场之间的科技流动和技术转移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建立科学的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能有效地协调科技创新供需平衡、降低科技创新成本、化解科技创新风险、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市场转化、提高区域整体科技创新的水平和成效。

三、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重构的思考

(一)基于成果转化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

侧重成果转化的新型服务体系其服务内容应包括由成果轉化供体向受体转化服务的各个中间环节,包括创新需求、供需对接、成果推广、成果交易、融资担保、人才交流、管理咨询、信息传递等方面提供多功能服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具有专业化和市场化特质,这就决定了科技创新成果供体和受体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服务体系不断进行相互比较、相互遴选、相互对接,最终将科技成果转移到需求方得以消化应用的一个交叉往返式动态过程。因此,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必然是一个动态的、多层次、开放性、相互配套协同的网络化系统工程。这一系统工程的框架应如下图所示:

该框架输入的是科技创新成果供体,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及高新技术企业等已有的科技创新成果或者潜在的科技创新成果,通过服务体系枢纽最终有效对接创新成果受体,转化为生产力。一方面,科技成果直接投入交易市场,由系统提供交易环境及常规管理外,还应提供和整合有关的全方位服务,包括科技创新成果收集、筛选、匹配、可行性研判、商业计划等,同时提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科技人才、知识产权交易等专业化服务。此外,还需整合相关组织机构将专利、法律、资产评估、风险投资、融资担保等中介服务融入系统不中,以解决科技创新成果就地转化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另一方面,对潜在的科技创新成果,通过系统进行孵化,整合市场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相关企业组织等其他科技创新中介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技术、咨询、培训、创业等服务,最终通过成果转化市场进行二次成果转化服务,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二)基于成果转化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运行优化建议

基于成果转化的创新服务体系由于本身的区域性和开放性特质,决定了它必然要面向市场,按市场机制运营,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因此,建立基于市场规律的客观公正、交流互动、社会化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是提高区域经济效能和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新型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运行的核心关键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服务,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突破口,着力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技术供给、渠道打通、企业承接、资金支持等关键问题,形成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与传统相较,新型服务体系运行着力的侧重点不同。

1.抓主体,着力优化创新产业化主体结构。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应用的第一主体,使高校、科研院所成为科技创新和服务的重要力量。同时,推动建立一批决策机制灵活、市场导向明确的社会服务机构,通过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氛围,在正常竞争中迅速成长壮大,助推区域科技成果的转化。

2.抓对接,着力构建市场化、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对接网络。要建立整体性的耦合机制和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形成成果供需对接网络、科技资本对接网络、人才匹配对接网络、信息咨询对接网络、跨区域转化对接网络等,同时激励科技创新成果的供体和受体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切实增强市场意识和需求导向意识,密切与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之间一体化密切合作关系,主动对接,缩短成果转化周期。

3.抓重点,着力打造并完善市场化成果转化投融资机制。大力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兴趣,引导各方面资源对成果转化的战略性投资,通过三方融资机构合作,大力支持成果转化。建立以财政科技资金为先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共同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体系,共同提高成果转化效率,实现区域社会发展共赢。

4.抓载体,着力建设一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承接平台。推动建立能适应科技新变革的要求、汇聚创新要素、激发创新资源的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园区、创新型产业集群、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组织、成果转化交易服务机构、科技服务组织、创新组织联盟等,以及各种新出现的科技创新平台或网络,以多样化的创新载体为平台,实现科技成果项目资源共享,完善区域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推动科技成果转移和转化。

5.抓服务,着力创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最优政务环境。转变政府主体职能,回归引导和规范成果转化市场环境及成果交易市场秩序的核心作用,主动协调相关服务主体及其服务职能,并按照市场规律,高效服务成果转化,提高区域成果转化率。同时,也要减少政府对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行政干预,并进一步依靠成果转化服务机构,部署重大调控决策和科技经济发展战略,为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按市场规律独立灵活运行提供条件,加快其服务科学化、民主化、市场化的进程。

6.抓协同,着力形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强大合力。构建科技成果协同转化机制,打造形成区域“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服务枢纽。加强应用研究开发,实施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提质升级工程,鼓励支持有条件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从源头上保证科技成果的供给;加强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衔接和产业集聚,以内生性成果转化需求促进成果转化。

(三)基于成果转化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保障机制

1.优化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政策环境。完善成果转化市场竞争机制,创造公平、公正、有序的科技市场竞争环境。一方面,没有公平、有序的科技成果竞争市场,会导致科技成果供体乃至科者工作者丧失科技创新动力,也会导致科技成果受体尤其是区域相关企业会失去对科技创新成果的需求。另一方面,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部分行业和区域产业领域垄断都会对科技成果方向性转化产生消极的影响。因此,区域地方政府在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的同时,要明确出台一系列创新性、突破性、可操作性都很强的政策措施,如探索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先导政策,侧重从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加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方面改革科技奖励制度等,充分发挥政策环境在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2.完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法律体系。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规范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环境,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和推进。市场经济本质也是法治经济,将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各类服务纳入法治程序,政府主体通过制定成果转化条例、成果转化信用担保条例、成果转化市场交易规范等促进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也将创新服务体系中的成果转化各类服务机构纳入法治程序,以法律确定和规范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厘清各类服务机构与政府之间的职责关系。

3.加强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引进聚集高层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专业服务人才,培育一批高端科技服务人才和行业的领军人物,提高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重视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经纪人”队伍建设力度,实施专业人才准入制度,严格专业服务人员上岗资格。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才评价系统,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人才队伍管理。

参考文献:

[1]杨楠.河南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服务支撑体系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6(6).

[2]韩燕萍.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中创新主体的联动机制建设[J].发展研究,2015(5).

[3]岳吉祥,胡琳,郝垠锐.构建区域特色产业集群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以东营市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试点建设为例[J].科技与创新,2015(21).

[4]畢娟.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的特性及运行机制研究[J].中国市场,2016(36).

[5]余华.新型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构建研究——以大湘西地区为例[J].湖南社会科学,2015(4).

[6]刘凯.基于技术转移的青岛市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研究[D].青岛:青岛科技大学,2015.

本文系温州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16jd22)、市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KX2016B-02)的研究成果,是温州市教育局委托项目(温教高〔2016〕58号)《温州大学绿色建筑创新创业孵化体系构建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叶正飞

摘 要: 科技成果运用于产业发展是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的关键一站,加速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是区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如何解决科技供需对接和成果有效转化问题,如何探索区域科技创新成果更“接地气”就地转化的有效机制应是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打通 “最后一公里”,真正使科技创新成为区域发展第一生产力的根本任务。

关键词: 区域科技创新 成果转化 服务体系 架构与运行

一、发展基于成果转化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必要性

科技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前进的动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加速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有利于将科技发展与经济建设相结合,有利于将科技成果融入经济生产,有利于经济发展向可持续高效能方向转变,这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價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在科技发展过程中存在科技成果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瓶颈。一方面科技研究缺少实践指导也缺失市场需求引导,另一方面生产实践因缺少科技支持造成生产力低下。因此,只有将科技真正融入生产,将科技研究与经济发展实质结合,科技创新效率和效益才能真正有所突破。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区域科技进步和科技实力的迅速增长,迫切需要相应的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机制与之相配套。一方面,社会对科技创新发展实践的认识及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创新成果运用的依赖发生巨大变化,科技成果转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度复杂的交错联系,当下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理论的研究包括服务领域的研究已经变成一个系统的工程,要想深度、全面、系统地考察研究,必须具备经济、社会、管理、生态等多学科的视角。另一方面,新时期区域科技创新生态系统及科技创新服务系统已然出现多元化、开放化、网络化、复杂化、区域化等很多新趋势,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等都早已跨越空间和领域的界限。面对这项复杂社会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社会单一主体都难以单独完成,社会多领域整合协同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已经成为科技创新服务的鲜明特征,已经是各区域科技创新工作的战略重点。因此,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角度,研究基于成果转化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都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

对于区域而言,面对国家科技创新战略调整和产业发展竞争的挑战,一方面,要求区域改变科技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区域在科技与经济发展中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要解决自身的区域科技发展问题和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等转型升级问题,客观上迫切要求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升级与转型。因此,区域如何加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力度,构建新型高效创新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对科技成果转化要素配置、协调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供给的导向作用,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如何从一种创新走向“另一种创新”,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已经成为当前区域科技政策与科技创新生态系统建设的关键战略点。可以说,如何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角度出发,全面分析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构成要素、运行机理、现状问题及增长需求,重新审视区域创新服务体系的内在需求与客观要求,架构高质量、高效率地创新服务体系具有现实意义。

二、基于成果转化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内涵

(一)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特点

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是指一个特定的区域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公共组织组成的服务于区域科技创新系统的有机服务网络,在这个网络之中通过一系列机构和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所产生或推动一个区域的科技创新行为。它具有以下特点:(1)枢纽性。它是区域科技创新各要素之间的纽带。以科技创新主体要素和科技创新所需的资源条件等非主体要素为媒介,通过各种创新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及协调各要素之间关系而形成紧密网络关系,并与区域相关制度与政策环境等相互作用从而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与科技创新的可持续发展。(2)系统性、复杂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是科技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能脱离创新生态系统而单独存在,同时区域创新服务体系是众多要素及其结构和关系作用组成的复杂系统,具有一定的运行规则和规律的完整体系,是以科技创新服务为基础,提供整个区域科技创新生态链的综合服务体系。(3)区域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源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又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资源所支撑,与区域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劣势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内涵

1.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价值链定位。从创新价值链看,科技成果转化是有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变成新产品的过程,是科技创新实现社会价值的关键途径,是提高经济社会效益、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其中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中介机构等创新主体在创新价值链上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发展路径上看,科技成果转化是在社会需求的牵引下,政府提供政策、市场聚集多种创新要素、企业创造高新产品的一个价值实现和增值的过程,它是整个区域科技创新价值链上最核心的结点。成果转化的顺利决定了科技创新活动的绩效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高低同时反映了创新服务体系运行的成败。

2.基于创新成果转化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内涵。基于成果转化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内涵包括:(1)为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转移过程中各个中间环节服务;(2)服务核心围绕五大要素:一是科技创新成果供体,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有科技创新成果输出的企业等;二是成果转化受体,即接受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受体包括企业、社会组织、政府机构等;三是科技创新成果本体,即创新成果拟转化的对象,包括技术、专利等科研成果;四是成果转化的中介组织机构,发挥成果转化供受体双方信息对接、加速成果转化进程作用;五是成果转化环境,市场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需求环境;(3)广义内容上包括科技创业、技术研发、成果推广、技术交易、科技成果融资、人才交流、管理咨询、信息传递等方面提供多功能服务的多层次、开放型、相互配套的市场化服务网络系统。

3.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主要功能。如何有效解决区域科技供需对接问题和成果有效转化问题,如何探索区域科技创新成果就地转化的有效机制应是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根本任务,也是服务于区域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最关键的“最后一公里”。宏观上讲,基于成果转化的区域创新服务体系最主要的功能是有效整合区域内外科技资源,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动及科技成果的运用,并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供制度环境保障,引导技术创新区域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进而提升区域的科技实力和竞争优势。具体而言,主要通过体系化的服务运作开展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直接相关的投资介入、信息交流转换、政策咨询、资源配置、科技服务及科技创新成果鉴定等业务,为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成果市场转化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此外,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对创新主体、政府部门与企业市场之间的科技流动和技术转移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建立科学的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能有效地协调科技创新供需平衡、降低科技创新成本、化解科技创新风险、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市场转化、提高区域整体科技创新的水平和成效。

三、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重构的思考

(一)基于成果转化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

侧重成果转化的新型服务体系其服务内容应包括由成果转化供体向受体转化服务的各个中间环节,包括创新需求、供需对接、成果推广、成果交易、融资担保、人才交流、管理咨询、信息传递等方面提供多功能服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具有专业化和市场化特质,这就决定了科技创新成果供体和受体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服务体系不断进行相互比较、相互遴选、相互对接,最终将科技成果转移到需求方得以消化应用的一个交叉往返式动态过程。因此,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必然是一个动态的、多层次、开放性、相互配套协同的网络化系统工程。这一系统工程的框架应如下图所示:

该框架输入的是科技创新成果供体,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及高新技术企业等已有的科技创新成果或者潜在的科技创新成果,通过服务体系枢纽最终有效对接创新成果受体,转化为生产力。一方面,科技成果直接投入交易市场,由系统提供交易环境及常规管理外,还应提供和整合有关的全方位服务,包括科技创新成果收集、筛选、匹配、可行性研判、商业计划等,同时提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科技人才、知识产权交易等专业化服务。此外,还需整合相关组织机构将专利、法律、资产评估、风险投资、融资担保等中介服务融入系统不中,以解决科技创新成果就地转化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另一方面,对潜在的科技创新成果,通过系统进行孵化,整合市场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相关企业组织等其他科技创新中介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技术、咨询、培训、创业等服务,最终通过成果转化市场进行二次成果转化服务,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二)基于成果转化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运行优化建议

基于成果转化的创新服务体系由于本身的区域性和开放性特质,决定了它必然要面向市场,按市场机制运营,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因此,建立基于市场规律的客观公正、交流互动、社会化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是提高区域经济效能和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新型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运行的核心关键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服务,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突破口,着力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技术供给、渠道打通、企业承接、资金支持等关键问题,形成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与传统相较,新型服务体系运行着力的侧重点不同。

1.抓主体,着力优化创新产业化主体结构。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应用的第一主体,使高校、科研院所成为科技创新和服务的重要力量。同时,推动建立一批决策机制灵活、市场导向明确的社会服务机构,通过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氛围,在正常竞争中迅速成长壮大,助推区域科技成果的转化。

2.抓对接,着力构建市场化、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对接网络。要建立整体性的耦合机制和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形成成果供需对接网络、科技资本对接网络、人才匹配对接网络、信息咨询对接网络、跨区域转化对接网络等,同时激励科技创新成果的供体和受体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切实增强市场意识和需求导向意识,密切与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之间一体化密切合作关系,主动对接,缩短成果转化周期。

3.抓重点,着力打造并完善市场化成果转化投融资机制。大力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兴趣,引导各方面资源对成果转化的战略性投资,通过三方融资机构合作,大力支持成果转化。建立以财政科技资金为先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共同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体系,共同提高成果转化效率,实现区域社会发展共赢。

4.抓载体,着力建设一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承接平台。推动建立能适应科技新变革的要求、汇聚创新要素、激发创新资源的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园区、创新型产业集群、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组织、成果转化交易服务机构、科技服務组织、创新组织联盟等,以及各种新出现的科技创新平台或网络,以多样化的创新载体为平台,实现科技成果项目资源共享,完善区域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推动科技成果转移和转化。

5.抓服务,着力创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最优政务环境。转变政府主体职能,回归引导和规范成果转化市场环境及成果交易市场秩序的核心作用,主动协调相关服务主体及其服务职能,并按照市场规律,高效服务成果转化,提高区域成果转化率。同时,也要减少政府对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行政干预,并进一步依靠成果转化服务机构,部署重大调控决策和科技经济发展战略,为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按市场规律独立灵活运行提供条件,加快其服务科学化、民主化、市场化的进程。

6.抓协同,着力形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强大合力。构建科技成果协同转化机制,打造形成区域“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服务枢纽。加强应用研究开发,实施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提质升级工程,鼓励支持有条件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从源头上保证科技成果的供给;加强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衔接和产业集聚,以内生性成果转化需求促进成果转化。

(三)基于成果转化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保障机制

1.优化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政策环境。完善成果转化市场竞争机制,创造公平、公正、有序的科技市场竞争环境。一方面,没有公平、有序的科技成果竞争市场,会导致科技成果供体乃至科者工作者丧失科技创新动力,也会导致科技成果受体尤其是区域相关企业会失去对科技创新成果的需求。另一方面,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部分行业和区域产业领域垄断都会对科技成果方向性转化产生消极的影响。因此,区域地方政府在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的同时,要明确出台一系列创新性、突破性、可操作性都很强的政策措施,如探索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先导政策,侧重从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加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方面改革科技奖励制度等,充分发挥政策环境在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2.完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法律体系。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规范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环境,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和推进。市场经济本质也是法治经济,将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各类服务纳入法治程序,政府主体通过制定成果转化条例、成果转化信用担保条例、成果转化市场交易规范等促进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也将创新服务体系中的成果转化各类服务机构纳入法治程序,以法律确定和规范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厘清各类服务机构与政府之间的职责关系。

3.加强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引进聚集高层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专业服务人才,培育一批高端科技服务人才和行业的领军人物,提高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重视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经纪人”队伍建设力度,实施专业人才准入制度,严格专业服务人员上岗资格。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才评价系统,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人才队伍管理。

参考文献:

[1]杨楠.河南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服务支撑体系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6(6).

[2]韩燕萍.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中创新主体的联动机制建设[J].发展研究,2015(5).

[3]岳吉祥,胡琳,郝垠锐.构建区域特色产业集群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以东营市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试点建设为例[J].科技与创新,2015(21).

[4]毕娟.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的特性及运行机制研究[J].中国市场,2016(36).

[5]余華.新型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构建研究——以大湘西地区为例[J].湖南社会科学,2015(4).

[6]刘凯.基于技术转移的青岛市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研究[D].青岛:青岛科技大学,2015.

本文系温州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16jd22)、市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KX2016B-02)的研究成果,是温州市教育局委托项目(温教高〔2016〕58号)《温州大学绿色建筑创新创业孵化体系构建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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