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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重与无奈俱在,唯独没有爱

2017-10-10刘媛媛

中国图书评论 2017年9期
关键词:婚姻母亲

刘媛媛

作为一个文学研究者,我有一个很下里巴人羞于启齿的个人评判作品标准:好看。细思起来,这个“好看”其实融合了个体的阅读审美,倒也有一定的道理。常年的阅读浸淫,如美食家对食物的品味,只需一箸,五味分明。当拿到王旭东先生邮寄的请“雅正”的《复调婚姻》,我内心闪过一丝怀疑,爱情婚姻是文学作品永恒的主题,也是每一部作品不能少的最提味的“作料”,然公然以“婚姻”作为作品题目的,反倒不多。盖因人人都写,人人都经历,无非痴男怨女离情别恨,很难写出新意。这本《复调婚姻》虽然用了“复调”这样一个音乐词语,又能奏出怎样新奇的声响?如果是一部迎合潮流的媚俗之作,当如何回复人家呢?怀着这样很小人的阴暗心理,我迟疑着开书阅读,没想到一读之下竟然难以释卷,如被牵引一般一气读完。

阅读的间隙我依然以怀疑的态度反思,这本书吸引我的因素在哪里?情节?人物?语言?情节虽然可以算有声有色,但围绕家族的日常生活,还达不到跌宕起伏;人物就是家庭成员,以父亲母亲为主,附以家族的兄弟姐妹及第三代子孙,覆盖面不能算广阔;语言也没有新奇之处,口语化的叙述娓娓道来家常亲切,能拉近与读者的距离,但同时失去不少文学语言的色彩。除此之外,结构上用了双线,以现实为引子,现实与过去交错,这也没什么创新之处,现代白话小说的开山之作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起笔就用了。如果说有特殊的地方,就是用来生死穿越的方式,阴阳两隔之际的交错。以我粗浅的文学素养也能判断出来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但显然还有不足,犹如一份非常具有特色的小吃,风味十足却缺乏大餐的恢宏阔大。然则又是什么深深打动了我,让我对此书心存敬意?

认真读完全书,作为批评者定向思维第一个清晰地浮现出来的感觉就是,这本书在同类题材里表现的主题有突破,作者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展现了中国人的命运,并试图寻找根源。假定这是一部非虚构的纪实作品,它的社会学意义可以成为一个时代普通中国人的生活标本,具有田野调查性质。为此我特意询问作者书中原型是否为家族人,作者回答是有一点。作者当然是以文学创作的姿态来写作的,但是我认为这部小说的社会价值,远远超越它的文学价值。这也许是作者不愿意听到的论点,但这的确不是否定之意,而是特别肯定作品的主题深度以及由人物命运揭示出来的一个沉重话题———人在生存挤压下,丧失了作为人对一切美好事物诸如爱情、梦想、情调享受的权利,婚姻也成为生存的交换手段,由此产生的家庭并不是以爱为纽带,导致家庭成员之间心灵沟通的缺失,从而形成的人格缺陷造成一代又一代的悲剧性命运。这大概是中国婚姻家庭不可避免的宿命。一个世纪前中国知识精英们兴起五四新文学,首先就是对民族性的探讨和批判,而今这种状况并没有多大改变。变的不过是形式上的表现不同,内里的实质依然。根本的原因就是中国式婚姻里包含了太多复杂的因素,在这诸多利益的考量里,爱情是最可有可无的因素。婚姻是人类生活的基本形式,家庭关系由婚姻产生。在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由于人类自身生产使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从而形成各种人际关系以及社会文化心理和礼俗。所以被称为“婚姻大事”。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存在五大弊端:无自主性,承嗣性,抑女性,买卖性,繁缛性(无自主性指的是毫无自主选择权;承嗣性指的就是男女双方结为婚姻关系的目的就是繁衍后代;抑女性指的是古代婚姻制度对于女性的束缚;买卖性指的是父母把儿女的婚姻当成买卖来做,婚后妻子可任由丈夫买卖;繁缛性指的是婚前婚时婚后繁重的礼节),除了繁缛性没有在本书中体现,其余几条都可以从女主人公的婚姻里看到,繁缛性的缺失除了现代文明进化,又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主人公生活的贫寒。从于巧珍以及她的后代们身上看到,从古到今,中国人的婚姻实质骨子里没有变化,不过是随时代变化的外在表现形式。

小说主人公母亲于巧珍一生经历了四次婚姻,第一次婚姻属于买卖性质。她出身于一个地地道道的赤贫家庭,十口之家只有五亩旱地,童年缺爱,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处于极度匮乏状态。而她的父亲是一个只会种地没有任何其他收入的普通农民。这位父亲解决生计危机的办法,便是不停地卖儿卖女。于巧珍从小乖巧,没被卖掉,但却在7岁那年,因为家乡一带干旱,歉收七八成,被她的父母嫁到了离自己村庄八里地之外的南王庄,给人家当童养媳。因为实在忍受不了男方的打骂,于12岁时逃离了南王庄男方家。这是母親的第一次婚姻,以她的抗争告终。这次婚姻有名无实,一个尚未成年的女孩子,在尚应该得到呵护关爱的年龄,却被当成牛马一样对待,不仅要承受沉重的体力劳动,还要受到毒打虐待,更令人惊诧的是这场婚姻解除的过程中双方家庭的较量,其中看不到一丝对人的同情温暖,只看到在利益上的计较。这个时间点是在民国二十七年,也就是公历的1938年,当我们欣赏同一时期那些知识精英们的风花雪月华章美篇时,蝼蚁一样的于巧珍们却连人基本的尊严都没有。亚瑟·亨·史密斯在《中国人的素质》一书中指出:“中国人缺乏同情心也表现在家庭生活中。中国家庭关系总体是不好的。之所以不幸福,究其原因是缺少感情上的和谐。中国的女孩子一出生就在不同程度上受人嫌弃。这种遭遇对他们一生的命运都会产生重大影响。有关中国儿媳妇蒙受的苦难写起来可以独立成章。买卖妇女和儿童的现象在中国不限于只有灾荒严重的年份,只是遇到这种年份更是司空见惯罢了。”

抑女性表现了她的第二次婚姻上。母亲于巧珍的第一次婚姻虽然以成功脱逃告终,但却为她今后的命运埋下了不幸的祸根。“此后的五年中,姥姥姥爷曾多次托人做媒,想尽早把我母亲再嫁出去,但是,五年之内,竟然没能找到一个肯纳娶的人家。”她的不幸遭遇没有得到同情,她敢于反抗的倔强个性,却让世俗社会担心她不柔顺,难以驾驭。17岁时,母亲总算再次嫁到了一户比她家家境更困难的姓任的人家里,对方有兄弟四个,母亲被任家采取抓阄的方式,成为老三的媳妇。尽管这场婚姻同样与爱情无关,其中包含了更为复杂的社会因素,但应该说是母亲一生中的华彩乐章,她年轻,受到了一个家庭的接纳,多少感受到了一点家庭生活的暖意,丈夫虽然柔弱奸猾,总体上对她还不错,这体现在她动员丈夫参军这件事上,丈夫答应了她的请求,却最终牺牲在战场上。而母亲人生价值的升华也在这一时期,她被所在村庄关子岭地下党组织培养,吸收为一名地下党员,正因为如此,生性好强的母亲才在一次征兵中,极力动员自己的丈夫任更生参军,导致丈夫牺牲也毁掉了自己的第二次婚姻。这场婚姻的存在形式和母亲的遭遇,非常具有再塑性。母亲所嫁的任家,四个光棍,性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婆家的解决方案是抓阄。于巧珍被迫充当了一种稀有物品,从此也成了一种危险的存在。先是老大按捺不住生理的冲动,遭到母亲反抗,导致老大离家出走,此后一直下落不明;之后又被老二调戏,母亲再次奋起反抗,又导致老二离家出走多年;在这样的遭遇中,母亲非但没有得到同为女性婆婆的同情,反而受到埋怨,导致她在丈夫牺牲后无法在任家生存最后出走关子岭。这让我们看到中国式道德的真面目,以及掩盖在道学家温情脉脉礼义廉耻之后的家庭生活真相。书中对老四与母亲关系的描写极为生动,老四为两个哥哥的行为感到羞耻愤怒,与嫂子相处十分谨慎,而母亲对这个忠厚朴实的小叔子是满怀敬意的,正因为如此,母亲不愿意在丈夫牺牲后按乡俗改嫁小叔子,不想因为自己给他带来厄运。在这场婚姻中,无论是任家的母子还是于巧珍自己,都在扭曲于巧珍作为女性的性别特质,同为女性的婆母视她为祸水,她对自身也产生深深的怀疑,她的女性意识始终处于冬眠状态。endprint

如果说于巧珍的前两次婚姻都没有自主性,都是遵父母之命而嫁,那么第三次婚姻带有了革命和时代色彩,也多少掺杂了一点革命式恋爱的因素,有了一定的自主因素。这次婚姻是经党组织负责人介绍,嫁给了十里之外的李家山的共产党员、村长李长林。理论上看,这应当是一次志同道合的结合。但实际情形却令人大跌眼镜,李长林应该是“共产党里腐化堕落最早的一名基层干部”,在与母亲成家不久,李就和本村的一个恶霸地主的儿媳搞在了一起,导致李家山土改后,工作迟迟得不到开展。母亲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向组织告发了李长林的这一罪状,导致李长林被组织处分免职。李长林知道真相后,两人大打出手,婚姻也走到了尽头。于巧珍的第四次婚姻也是最后一次,嫁给在煤矿工作的父亲,这次婚姻是在婚姻自主的大背景下发生的,但婚姻双方一个是被两任妻子抛弃的无用男人,一个是有过三次婚姻还拖着一个女儿生活无着的女人,双方各怀鬼胎,母亲穿着借来的红袄绿裤有意无意诱惑了父亲,父亲在一个虚幻的美好想象里开始了一生鸡飞狗跳的生活。小说是在叙述父母一地鸡毛的日常生活中穿插了母亲之前的三次婚姻,将现实和过去交织在一起,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复调”结构。作者重点要写的是父亲与母亲不和谐的婚姻生活,他们一辈子吵闹不休,父亲从结婚之初到晚年,时时有离婚的念头,但母亲却坚定地维护着家庭,成为家庭的主心骨和主宰者,对父亲虽不乏温情却强势打压。父亲晚年对我说的一席话,道出了这类婚姻的真实病因:“人们找婆姨嫁汉,是根本不考虑性格这一问题的。性格问题压根不是问题。彼此只计较对方的土地、房产、门第、骡马。如果打听对方的性情,或者以此作为成婚的主要筹码,任何人都会笑掉大牙,尤其是穷困人家。”迫于生存的婚姻,是不能奢谈爱情的。

小说中最着力刻画的人物是我的母亲于巧珍。这个如地母一样受尽苦难然而百折不屈、坚忍顽强又独立能干的女性,是作者塑造得最为出彩也最有个性的一个人物。她既不同于传统的贤妻良母,也不同于泼辣强势的女汉子,她是一个充满人性光辉的女性,在她身上闪耀着人类对美好的追求和对正义的坚持。这样一个没有文化的底层女性,血脉里传承了祖先几千年的道德基因密码,又受到时代变革的影响,在自己苦难动荡的人生中左冲右突,但是一次次的失败。她至死也不明白也不甘心,晚年一再诘问:“你们说,我活在这个世上到底活了个甚?受了一辈子罪,真还不如不到这世上走这一遭。”这是千万个于巧珍的困惑吧!作者将她的不幸归结于性格,未免失于片面。她性格的形成是有成长背景的,小时候的于巧珍不是十分乖巧吗?而母亲于巧珍的伟大之处在于,她对命运一生的抗争不屈,对生活一生的真诚认真,她用一个女性的坚韧博大完成了对人性令人潸然泪下的诠释。

于巧珍几个子女的婚姻作为这个“复调”婚姻的重奏,揭示出中国式婚姻的另一面:功利性。如果说生存挤压下的婚姻没有选择,那么在解决了生存之后,中国人的婚姻还是不能与爱情挂钩。大哥国华和姐姐春华就是例证,姐姐因为发现自己烈士子女的身份欣喜若狂,在恋爱中看重对方军人的身份而忽视了人品;哥哥虽然聪明过人,并成为家族学历最高的人,这个大学教师年轻才俊却不懂什么是爱情,稀里糊涂地就范于高干出身的女子,婚后才发现没有共同语言。二哥因为受到伤害性格怪异,直到原来心中的恋人丧偶后才与之结婚,但早已物是人非。我的初恋因为父辈的恩怨被迫葬送。到了这个家庭的第三代,依然没有看到我们梦想中的美满婚姻。姐姐的儿子从小失于管教,没有受到正规教育,打工为生,“上床”成了他的恋爱目的;哥哥家上高中的侄女爱上老师,这两个当代青年的情感追求,映射出当下社会畸形病态。

这部朴实无华的作品,虽然冠以“婚姻”,但并没有哗众取宠的猎奇,也没有下半身写作来刺激眼球,而是从婚姻这样一个最日常的切入口,真实地还原了最底层老百姓鸡零狗碎的平常日子,以母亲为核心的三代人的婚姻经历,交织着时代变革与个体性格命运,映射了一个时代中国百姓的生存真相。尽管他们挣扎反抗,然而个体的意愿无法抗拒时代的意志,面对一个古老又新鲜、保守又革命的社会,爱情,成为价值观的附属,失去了它自身存在的标准。而当生存成为人生的第一需求,爱情就成為可笑的甚至荒诞的笑谈,于是婚姻的第一要素让位于生存与社会地位的改善,原本是婚姻基础的“爱情”被完全剔除,沉重与无奈俱在,唯独没有爱———这就是中国人的婚姻真相,也是生存的真相。正如鲁迅先生感叹的那样:“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部小说入选2016年“三晋百部长篇小说文库”,也是名至实归。

小说以“复调”定义“婚姻”,在结构上确实使用了多重线索交织穿插的叙述手法,形成过去与现在、死者与生者,阴阳两重世界的多维时空转换,由当下儿女的恋爱引发出母亲的婚姻经历,主副双线交错并行,两代人的命运相互映衬。这样的叙事结构避免了主题人物的单调,使情节丰满,增强了可读性。作者以第一人称的视角介入,像一个讲述者一样引领读者进入这样一个“家”世界,从而给人以自然流畅的阅读体验,避免了精心构架雕琢刻意之嫌,可以看出作者的匠心所在。如果从人性深度刻画上看,作品中无论是母亲于巧珍还是她的两个女儿,作者都是将她们作为母亲、姐妹来描述,囿于这样的叙述视角,对她们作为女性的性别特质没有充分展现,她们都没有自觉的女性意识,而她们所处的闭塞环境也没有提供给她们觉醒的条件,这是她们悲剧命运的一大因素。一部以婚姻贯穿始终的作品,却没有涉及两性关系最本质的层面,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然而瑕不掩瑜,《复调婚姻》称得上是一部有分量的作品。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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