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霍小玉与美狄亚的复仇
2017-09-25左珺
名作欣赏·下旬刊 2017年9期
左珺
摘 要:本文运用比较文学平行研究方法,以霍小玉和美狄亚这两位文学史上著名的女性复仇形象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她们复仇的社会背景因素、复仇手段与人物性格的比较分析,挖掘作者在两位女子身上寄寓的深刻含义,透视中西女性命运及其在文学上的表现,并探寻中西文化的类同与差异,以促进文化交流。
关键词:霍小玉 美狄亚 女性 复仇
在中外文学作品中,有这么一类女性,在爱情无望、陷入难言的困苦之中时,她们没有选择隐忍,而是选择举起复仇的利刃,给予她们薄情的情郎最为凶狠的报复。唐代的霍小玉与古希腊的美狄亚,这两位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少女,便是这一类“复仇女神”的代表。
一、复仇的社会根源:相似的现实利益驱动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门第观念体现了古人对荣耀的追求。蒋防的《霍小玉传》在很大程度上可谓是唐代文人妓女生活的一面镜子。“哪个少年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多情书生与艺伎的爱情在古时屡见不鲜,却少有一个好的结局。霍小玉的复仇悲剧很大程度上是唐代的社会一手造成的。
在唐代,魏晋时期盛行的门阀制度依然有延续。封建门阀制度甚为严格,门第婚姻的盛行与霍小玉的爱情悲剧有很大关系。唐代对良贱通婚有明确规定:“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既殊,何宜配合?”{1}唐朝盛行的婚姻观为:“封建之世,阶级攸分,身份悬隔,贵族子女,依其门第,互为婚娶。”{2}隋唐五代盛行门第婚姻,“隋以科举取士,一命以上之官,皆归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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