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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营改增”下的房地产企业新旧项目税收筹划问题研究

2017-09-21吴建国

中国集体经济 2017年27期

吴建国

摘要:税收筹划与企业的经济利润直接相关,对企业经营目标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2016年5月1日之后,我国多行业开始全面实行“营改增”,房地产业囊括在内。这对实施多年营业税的房地产业来说是一次重大变革。因此,在转型阶段中的房地产行业对新形势下的税收筹划给予了高度关注,这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营改增”税制改革背景下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以及控制成本费用有着重要作用。那么“营改增”之后的房地产企业新旧项目税收筹划有什么不同呢?文章立足“营改增”的新形勢下房地产企业的现状,对“营改增”前后房地产企业的房地产前期项目和房地产新项目的不同计税办法进行分述。

关键词:“营改增”;计税办法;税收筹划;房地产企业

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展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中。此次全面展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对于房地产开发行业来说意义非凡,不但结束了房地产开发行业一直以来的征收营业税,更是彻底颠覆了针对原有政策的税收筹划方案。那如何在新形势下,保证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合法、合理呢?这就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财务人员的一项重大任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财务人员必须深入了解和研究,国家最新的税收政策对于房地产行业税负的利弊。

一、新形势下的房地产行业计税方法的变更

在2016年5月1日国税总局公告之前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前期项目,可以采用两种计税方法:第一种,一般计税办法: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增值税额,税率是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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