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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女户的界定及其社会待遇

2017-09-20张登璨

贵州文史丛刊 2017年3期

张登璨

摘 要:明代女户分为传统意义上的女户——妇女担任户主的民户,和非传统意义上的女户——承担特殊职役的人户。传统意义上的女户须承担国家的正役并向国家缴纳赋税,但享有政府免除杂差的优待,并且政府多把其编入“畸零户”中。非传统意义上女户主要包括宫廷女户、宴乐女户、抬轿女户等,其中以宫廷女户(包括朝天女户)为主,同时,由于其有固定的职役,明廷为了保证他们完成任务,一般也会给予其免除杂差的优待。

关键词:明代 传统女户 非传统女户 社会待遇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17)03-08-19

明代以前的女户是指由妇女担任户主的民户,《辞源》对女户的定义为:“唐宋时家无男丁由妇女为户主的民户”1。明代女户在含义上不仅指传统意义上妇女担任户主的民户,而且表示一些承担特殊职役的人户,笔者将其称为非传统意义上的女户。关于两类女户的区别与联系,笔者认为高寿仙的研究很有借鉴意义。他认为明代的户籍,可以分为基本户籍和次生户籍两大类。其中基本户籍有军、民、匠、灶等七大种,而次生户籍则是因适应某种需要(承担徭役或确定身份)而在基本户籍的基础上编定的。2按其说法,不论是传统意义上的女户还是非传统意义上的女户,都可以划归为“次生户籍”。只不过前者与役籍无关,而后者则与役籍有关。对此,笔者在下文中会有所论述。

目前史学界有不少论著涉及到女户问题,但相关研究成果大多局限于宋代,如柳田节子《宋代的女户》3及李智萍的硕士学位论文——《宋代女户研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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