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药全额保障:新模式赋予新内涵
2017-09-19整理
中国卫生 2017年12期
整理/ 薛 原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2009年建立实施。随着制度的巩固完善,近年来,广东、广西、安徽、福建等地区针对部分慢性病人群需求,将基本药物作为公共产品以全额保障的形式向居民免费提供,探索了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模式,赋予基本药物制度新内涵。本期聚焦这些典型经验地区,探路改革方向。
安徽省庐阳区: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免费用药
2012年4月,安徽省庐阳区对辖区户籍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实行免费药物治疗。由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80万元,在基本药物目录内,按临床常用、价格适中、疗效较好等原则,分别遴选出8种~10种2型糖尿病、高血压治疗药物,拟订初步目录。采购方面,各单位选取的免费药物,必须严格通过省级药招平台,实行网上采购,杜绝私采。严格免费药物治疗对象的审核。符合条件的辖区患者,向所在的中心(卫生院)递交申请材料,由中心(卫生院)全科医生、中心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同时,规范领取程序。审核合格的,由全科医生建立免费药物治疗人员台账和健康档案(未建立健康档案补齐完善),并根据患者情况,确定免费药物的品种,填写免费领取卡、开具处方。患者首次可凭卡和处方,免费领取一个月的治疗药品。以后每月可凭卡免费领取,经全科医生检查评估后开具的处方,免费领取一个月的治疗药品。
一方面,各实施单位建立比对制度,通过人员台账、药房发放台账和全科医生处方进行比对,加强单位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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