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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儿童福利权实现的困境及解决办法

2017-09-18牟璐

魅力中国 2017年11期

牟璐

摘要:儿童福利权是国家规定的只有儿童可以享有的权利,是为了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与幸福生活而赋予儿童的权利。当前中国儿童福利制度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不能有效保障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儿童福利权形同虚设。本文主要自立法、行政、司法等三个方面论述了儿童福利制度的改革,希望利用儿童福利权保障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关键词:儿童福利权;立法保障;福利保障

儿童福利权在少年儿童生长发育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真正体现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个体得到外界尊重的有效表现,是为了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而制订的一项法律制度。依据儿童福利权规定,少年儿童享有生存、发展、健康、医疗、教育等诸多权利。在落实儿童福利权当中,政府部门承担着主要职责,利用制订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儿童福利权的实现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指出了我国儿童福利权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针对性解决策略。

一、我国儿童福利权实现中存在的不利因素

最近几年,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儿童健康问题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我国当前儿童福利政策主要体现为事后救济,不能有效保障儿童的切身利益与儿童福利权的实现。因此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儿童福利权不具备完善的立法

我国当前还不具备专业的儿童福利法,只在一些法律法规中存在部分条款。第一,我国儿童福利法律法规处于“规定多法律少”的态势,结构体系不集中,法律标准也不一致;第二,当前存在的法律法规大多只是自总体上进行说明,而实用性较差;第三,当前儿童福利法律过于强调权利,而没有详细规定保障权利的实际措施,导致法律条款形同虚设,总之,我国儿童福利权在立法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儿童福利行政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国关于儿童的卫生、保健、安全、教育等问题的解决还没有设立专门机构,上述切实关系到儿童利益的诸多权益分别由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妇联、司法部门负责,儿童福利资源不集中,不利于开展儿童福利事业的统筹工作。关于儿童福利事业的财政拨款数量不足,不具备丰富的设施与资源。总之,我国儿童福利行政体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才能保证儿童福利权的落实。

(三)儿童福利权不能得到司法保障

当监护人不依据法律规定履行监护职责时,国家可以剥夺其监护权,但同时出现的问题是,这些儿童的生活与学习陷入无保障状态。再有,国家当前也不具备有效处罚政府部门不承担保护儿童福利权的政策,总之,要想有效落实儿童福利权还需借助实体与程序的有效融合,不然儿童福利制度则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我国儿童福利权实现的有效措施

当前我国儿童福利权只局限于家庭当中,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儿童要求享有更加完善的福利权。利用国家与社会多方参与的形式保证儿童福利权的实现,有效利用立法、行政、司法等各种社会力量帮助儿童享有福利权。

(一)建立完善的儿童福利权法律

我国当前还不具备完善的儿童福利权法律体系,当前拥有的儿童福利法地位不高,不能有效保障儿童福利权的落实。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笔者认为:第一,将儿童福利权写入宪法当中,使儿童福利权上升到宪法层次,得到宪法的有效保护;第二,全国人大与常委会要利用最短时间制订儿童福利权法,要保证儿童各项社会生活权利的有效落实,才能保证儿童福利权的实现。

(二)完善儿童福利行政体制

我国当前行政法体制还需进一步加强,承担儿童福利权的各个部门不能实现相互合作,因此儿童福利权不能有效落实,行政工作效率低下。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第一,在社会各个层次建立儿童福利部门,总体指导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第二,在居委会与村委会设置儿童福利负责人,逐步形成完善的儿童福利网。第三,财政部门对儿童福利事业给予大力支持。

(三)儿童福利权实现的法律措施

如果一项权利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则不能称之为权利。所以儿童福利法也需拥有法律保护措施。第一,我国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范围设置过小,只将性侵与侵害人属于监护人二种情况列入法律条款当中,国家要在法律上规定监护人与组织负责儿童福利权的范围,如果出现侵害儿童福利权的行为,则需利用法律手段对其严厉制裁。第二,如果国家政府部门不能有效保障儿童福利权的实现,那么儿童权益代表人可以提出法律诉讼,以得到国家法律部门的支持。儿童福利权要求享有法律保护,笔者认为可以在公益诉讼当中引入儿童福利权的诉讼内容,遇有国家政府部门不承担儿童福利权的保障义务、出现侵害儿童福利权的行为时,儿童福利权保障部门则可以上诉到当地人民法院,利用法律武器保障儿童福利权的落实。

(四)吸引各界力量参与儿童福利工作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在国家今后发展中必将成为主力军。国家与社会在抚育儿童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共同保障儿童福利权的落实。第一,国家利用制订有关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保障儿童福利权。第二,高校可以开设保护儿童福利权服务专业,积极培养从事儿童福利工作的专业人员,利用制订激励制度促进其掌握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有利于今后儿童福利事业的健康发展。第三,有效综合社区、政府、家庭的力量。(1)发挥社区内部资源的作用,鼓励社区居民在社区儿童福利服务中贡献自己的力量。(2)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邀请社会有识之士指导社区儿童福利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儿童福利事业的专业水平;(3)有效利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与非营利组织的力量,使其在社区儿童福利事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结语

总之,我国当前还不能有效落实儿童福利权,其中还存在着诸多困难没有解决,要求国家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家庭共同參与、积极努力,为实现儿童福利权贡献自己的力量,政府首先要保障儿童基本权利的实现,利用制订完善的法律条款、建立完善的行政体制、发挥司法手段的作用推动我国儿童福利权的有效落实,进一步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作者单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