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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健康食品领域虚假广告应形成打击合力

2017-09-08刘英团

声屏世界 2017年6期
关键词:药品

刘英团

4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了10起虚假宣传广告,全部来自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领域。通告称,这些广告宣传内容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夸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5月4日《生命时报》)

虚假医疗广告犹如“过街老鼠”。但是,一次次的曝光与集中整治并没有使其销声匿迹。究其原因还是有关部门的监管和查处力度不够,简单的罚款已不足以遏制某些企业、医疗机构和个人谋取暴利的冲动。被罚款之后,那些“黑心”企业、医疗结构和个人会蛰伏一段时间再“重出江湖”。

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是治病救人的,广告吹上了天,轻则耽搁治病良机,重则害人性命。大学生魏则西之死,就曾把虚假广告推上风口浪尖。从法律上看,广告主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乃至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都应当依法予以追诉。法律规定赫然在目,“治病”要找到“病灶”,治理虚假广告不但不能“手软”,还要抓住“蛇之七寸”。比如,通过依法追诉发布虚假广告主体的刑事责任,对非法敛财的企业、不良医院及个人绝对具有“杀一儆百”的警示意义。

当然,治本之策是管住虚假广告的发布平台。《广告法》规定,各种产品在进行广告宣传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质量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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