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制度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机制研究
2017-09-08陈娟吴昊
湖北社会科学 2017年7期
陈娟,吴昊
(1.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吉林长春 130012;2.珠海市香洲区审计局,广东珠海 519001)
转移支付制度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机制研究
陈娟1,2,吴昊1
(1.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吉林长春 130012;2.珠海市香洲区审计局,广东珠海 519001)
受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能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成本差异的影响,我国地区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加强各地区公共服务供给,缩短各地区间公共服务均等化差距,均衡区域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是当前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施政目标。在短期内无法改善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情况下,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各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现实可行的办法。
转移支付;公共服务;经济发展水平
引言
基本公共服务差异显著等问题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各级政府都将其摆在经济社会战略部署的关键位置。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差异问题与财政体制密切相关,要研究如何减少其差异必须上升到寻求财政体制对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的作用机理层面,从财政体制的源头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财政体制改革寻求破题之道。各级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平滑不同地区间的财政能力,以促进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逐步趋向均等。但是转移支付制度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影响机制目前仍然不十分清晰。
学者们对影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因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总体来看在测度公共服务均等化时,学者们一般从公共服务“投入”、“产出”或“效果”等几个方面来选择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测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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