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医院新旧会计制度的对比
2017-09-06缪颖
科学与财富 2017年24期
缪颖
摘 要: 为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需要,财政部对1998年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新版《医院会计制度》,于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新制度的实施,推进和深化了公立医院改革的步伐,对促进医院科学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新旧医院会计制度进行对比,分析新医院会计制度变革的意义所在。
关键词: 医院;新旧会计制度;对比
新《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的实施,代表着国家在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面的进一步深化。新制度确立了兼顾财务管理与预算管理双目标、双基础的会计模式,规范了會计科目分类,强化了全面收支管理;引入成本会计,加强资产管理,完善了会计报表体系。对比新旧制度,主要变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会计制度适用范围
旧制度的适用范围:我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新制度的适用范围:我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但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新制度对适用范围的变革,顺应我国现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针对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显著差异与财务管理的不同要求,分别制订了《医院会计制度》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地发挥财务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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