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财税业务探析
2017-09-05黄丽华
新会计 2017年7期
黄丽华
“新三板”的建立对于健全直接融资体系,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具有战略意义。但在企业挂牌上市过程中也会存在诸多问题,阻碍了“新三板”发展的进程。本文主要对“新三板”挂牌涉及的财务和税收进行探讨。
一、“新三板”挂牌中财税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出资及产权归属不清
主要表现在货币资金不到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差异大,存在抽逃资本或者是虚假出资现象。在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方面,存在无形资产和实物资产未作评估、高估资产,或者资产出资未办好转移手续。股份存在权属纠纷,股份转让程序的有效性及合法性方面存在问题;土地、厂房、专利和商标等权属方面,存在产权归属不明确,相关的法律文件证明不完善。有的企业法人把个人与公司混为一体,公司与老板的财产划分不清,老板向企业借款,或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等。
(二)收入确认和成本计量不准
在收入确认上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如有些企业,在原来会计核算中,采用收款或开出发票作为收入确认,并不看主要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造成虚假销售收入。拟挂牌企业中民营企业成本核算随意,如有一些民营企业改制前成本采用“税负考核倒计成本方式”,在满足税务税负率的基础上结转成本。或者原所得税带征的企业,成本核算不准确,按照销售收入一定比例入账。有的未严格区分会计主体,费用成本未正确归集对象,在关联方公司之间相互调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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