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民企为何30年都摘不掉“红帽子”
2017-09-05法人王磊磊颜晨
法人 2017年2期
文 《法人》记者 王磊磊 实习记者 颜晨
江苏一民企为何30年都摘不掉“红帽子”
文 《法人》记者 王磊磊 实习记者 颜晨
30年前,他是江苏省东台市几乎家喻户晓的建筑能人,北上创业,衣锦还乡,30年后,为了摘掉自己创办企业的“红帽子”和自己背负的罪名,他奔走投诉,一无所有。带给他厄运的竟然是——东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给检察机关的一纸关于企业性质的认定:私企还是集体企业?罪还是非罪?究竟是什么样的真相困扰了他17年?
2016年的冬天对于69岁的吴陆旺来说注定不会比往年温暖,他的心依然感觉冰凉。老伴临终前的叮嘱还在他耳畔回响:“一定要讨回你的清白,不要放弃。”说到这,这位年近七旬的老人扭过头望着窗外,悄悄的抹着眼泪。夕阳洒在他的脸上,让他疲惫的面容显得愈发苍凉。
30年前,当地乡政府为了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工业产值,发展地方经济,邀请他自己投资成立了东台县新曹建筑安装公司(下简称新曹建安公司)。1985年期间不允许成立私营企业,只能挂靠乡办集体。灾难不期而至,1999年2月被东台市人民法院认定侵占其开办的“红帽子”企业新曹建安公司24万余元而被判刑七年。刑满释放后,为了摘掉企业的红帽子,拿掉自己有罪的“帽子”,他艰苦上诉17年未果,一无所有。
彼时,定罪吴陆旺的一份关键证据系东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关于重新核定东台市新曹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济性质的答复》。2013年,农业部乡镇企业局的一份认定书让他重新看到了希望,乡镇企业局经调查认定:新曹建安公司是由吴陆旺以固定资产和现金进行投资、自主经营创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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