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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标签与族群认同建构

2017-09-02姚智赟

美与时代·城市版 2017年7期
关键词:苏北族群

姚智赟

摘 要:一般认为,基于地域标签所引申出的地域人群范畴,与族群研究领域中的具体族群分类之间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异。具体来说,就是尽管相关的族群概念不少都具备所对应的“地域”属性,但相反的,拥有共同“地域标签”的群体却并不一定就能被称为族群。然而有趣的是,在私下话语领域中,将地域人群与“族群”混用的现象却屡见不鲜,人们似乎早已习惯于将这一标签与所指涉人群的文化表述、精神特质等联系起来。因而,从这一点来看,对上述两个概念间联系的进一步细分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旨在通过中国西北的一个具体个案来说明,地域人群概念与具体的族群之间切实存在着一种转化的可能,并且这一具体的转化可能并不需要相应的移民背景。

关键词:地域标签;族群认同建構;移民;在地化

一、地域标签与族群的分类

上世纪70年代末,汉德尔曼(Don Handelman)曾在其所发表的一份论文中,尝试建立了一种有用的族群集团层次类型学。在这篇名为“族群性的组织(The organization of ethnicity)”[1]的文章中,作者区分了族群范畴(ethnic category)、族群网络(ethnic network)、族群社团(ethnic association)和族群社区(ethnic community)等四个不同的概念,并试图提供一个如他所说的“有用的分析框架”,来解释相应族群的形成过程(ethnogenesis)。

在汉德尔曼看来,族群范畴是族群集体的最小形式。通过建立在血统之上的归属感和正当性,族群范畴的成员被教以采用具体的、“合乎规范”的方式来与非本群体的外来者进行交流;同时,尽管这类组织在有形价值的层面上所能给予其成员的往往非常有限,但通过对这一有限“财产”的共享,具体成员依旧可以借此形成相对应的族群认同。作者认为,虽然族群在一些相互影响的体系中可能并不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此类族群范畴的缺失。换句话说,尽管没有形成相应的族群(ethnic group),但此类在组织形式上较为松散的族群范畴依旧可以为具体行为人的行动与交往提供指导。

下一个级别的集体形式被汉德尔曼称为族群网络。根据作者的定义,族群网络的概念“主张人们会经常根据一种来自族群成员身份的指导来与他群成员进行交往。”[1]。这一建立在族群范畴基础上的网络体系,在提供给所属成员以一种更为持久联系的同时,也对与他者以及他者群体的交往关系作出了相应的要求。在作者看来,与族群范畴所不同的是,族群网络所能提供的“资源”更为丰富,例如在一些就业市场,相关族群网络的存在就能为有关群体成员提供更为实际的帮助。然而,作者同时也指出,这一族群网络的存在形式是分散的,它并不具备通常组织的组织联结。也就是说,尽管族群网络提供了相应的集团意识,但是在具体层面,它并没有形成一个有明确目标的利益集团。

因此,当具体成员意识到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并且发展出一个特定的机构或者部门去代表他们利益的时候,讨论族群社团的话题就显得理所应当了。尽管汉德尔曼将这一集团形式定义为一种基于政治压力的、仅包含其具体成员的分类,但一个人仍能以更广的分类概念将那些更大或者更小的族群范畴纳入到这一具体概念中来。通过将处于同一层次族群范畴的共同利益具体化,族群社团便得以呈现。在这一点上,国外的各类宗教团体就是较具代表性的例子。

最后,族群社区是汉德尔曼用来指代这类集团最高形式的概念。与其他三类概念有所不同的是,族群社区往往具有一个或多或少永久属性的自然边界。在这一点上,作者认为基于相应地域因素的族群组织给他们的成员带去了附加的要求:他们有责任区保卫他们的边界并保证对这一地域的持续控制。

不过,也必须指出的是,汉德尔曼的这一类型学似乎并不完美。正如埃里克森所指出的那样,它“在时间上似乎存在一种从范畴通过网络和集团到社区的发展,不过它也可能被看做像我的毛里求斯例子中提出的,作为族群组织的一种非发展的类型学,不同的范畴可能共存于同样的族群社会中。”,“假如汉德尔曼的类型学被解释为一种进化模式,那么,不是所有的族群范畴都经历过这些转变是应该记住的。”[2]由是观之,由汉德尔曼所提出的上述四种类型,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为我们点明了不同族群集团形式间的区别,但彼此间的联系却并未如作者所述的那般呈现出一种特有的线性发展模式。因此,从这一点来看,作为构成“族群社区”至为关键的“地域”要素,可能就不是构成族群分类的必要条件。

二、“苏北”与上海的“苏北人”

然而,于上世纪90年代出版的《苏北人在上海》一书,却在很大程度上将我们的关注点拉回到了这一“地域”基础上。也正如作者韩起澜(Emily Honig)在书中所提到的那样,“苏北”这一概念,实在是太特别了。

致使作者作出如此感叹的,不仅源自于她在上海所观察到的存在于“苏北人”与上海其他原籍群体间的区隔,还在于有关“苏北”以及“苏北人”的定义几乎是不存在的。对于这一似乎只存在于受访者以及作者研究预设中的地域概念,作者在文章的开头便如此写道:

我一直以为,我的大多数知情人也都以为,谁是苏北人是一目了然的。然而,在我开始调查时,我发现苏北并不是一个客观的、明确界定的地区,而是代表一种关于某一特定地区同质同类的信念。该地区可以包括整个江苏北半部,也可以仅指某些部分;它可以包括邻省山东、安徽的一些地区以及江苏南半部某些地区,就看你问谁了。它可以按地理、语言或经济状况来界定,但是每一种界定都产生即使不相互矛盾也差别很大的定义。我的课题,以及我的消息来源的可靠性在我眼底仿佛化作了云烟。[3]

诚然,就像韩起澜女士所表述的那样,有关“苏北”这一地域的界定,即便在当下,也依旧无法找到合适的解释。不过,也正如作者所观察到的那样,他的知情人对此深信不疑。因而,在尝试寻找“苏北”在现实世界中的边界未果后,作者尝试转变思路,从理念的角度去理解“苏北”,并进而去试图还原“苏北人”这一族群的具体形成过程。endprint

通过研究作者发现,比起一味地尝试去给“苏北是什么”作定义,去探讨“苏北”不是什么可能更具有意义。作为一种来自外部江南精英集团“群体成见”的直接表现,“苏北”这一概念被定义成了一种“另类”的象征,象征着“贫困与穷乡僻壤”,与同为理念的“江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他们看来,苏北首先是一个把来自北方的穷苦的难民划为一类的术语,并以此来突出他们自己与这个阶层之间的区别。实际上,江南人为了捍卫他们的优越感,可能夸大了语言、个性、文化乃至地理上的区别。”[3]

而这一夸大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对“苏北人”这一群体“标签”的污名化。1932年春,日军进攻上海并策划夺取上海的行政权力。而这一期间,苏北人的“污名化标签”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化:一方面,“他们被当做日军进攻期间滋扰上海许多区的犯罪活动的替罪羊”;另一方面,私下话语领域中“傀儡政府多数领导人来自江北”的论调也催生出了“江北汉奸”这一全新的术语:

警察首脑常玉清是来自苏北的著名帮会领袖,人称江北杜月笙。他常以“常二吨”闻名,因为他体重超过300磅。常氏当过屠夫,后成为南京路上一家澡堂的老板。他是上海苏北居民行会的会长,这就巩固了他的苏北关系。他投靠傀儡政府以致报纸称他是“粗壮的前屠夫和亲日匪徒”。

首席侦探姚子图(音)“有四名日本兵随身保护”,他以每天光顾鸦片馆和赌坊闻名,日本占领期间这两业在闸北十分兴旺。[3]

不过,也诚如作者所指出的那样:“尽管有苏北人在傀儡政府里占据高级职位,但并非所有傀儡成员都来自苏北。”然而,这样的见解在当时并不多见。除了将这些身居高位的苏北人视为“江北汉奸”外,作者同时还提到,一些上海市民还认为,“上海确有某些普通苏北人积极协助日本人”。

鉴于1932年的经历,我们不难想象这一污名化的标签在随后日军攻打并占据上海期间得到进一步强化的事实。然而如果仅凭这一来自外部的“标签”强化就断定“苏北人”作为一个族群的形成,那无疑是武断的。作者注意到,在这一时期,“苏北人”群体内部有关共同体的意识也逐渐形成:

同乡会和知识分子的这些话①可以解释为苏北人觉悟到他们属于一个有内聚力的集团,或者至少是对江南精英强加给他们的苏北人称号表示承认和接受的标志。在所有这些例子中,他们都指称自己为苏北人,并为臆想中的同类人承担责任。[3]

尽管作者上面的这段表述预示着这一“共同体认同”可能并不为多数普通的江北同胞所认可,并且同时也认为这一由同乡会和知识分子提出的“共同体认同”是短暂的:“一旦对苏北人的敌视平息下来,这种短命的、以阶层为基础的认同感便烟消云散了。”但是从更为长远的角度来看,1932年的这起事件,则不啻是“苏北人”这一族群建构过程中一种颇为重要的环节:

1932年的日本进犯是苏北族群建构中的一个异常独特的插曲。它戏剧性地说明了政治怎样与经济地位和地理区域相互交叉,不仅加固了对苏北人的偏见,而且加深了那种认为这个被人鄙视的集团的确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社会类别的信念。[3]

不过,也应当指出的是,促使“苏北人”这一族群范畴在解放后仍继续运作的真正原因,来自于当时其他上海人的“傲慢与偏见”。并且也正是这一持久、不间断的“偏见”,使得“这些要掩盖苏北背景的苦心”成了作者理解“苏北人”作为一个族群概念在解放40年后依然具备生命力的重要途径。换言之,在韩起澜看来,正是外部分类界定的不断强化最终促使“苏北人”接受并形成了相应的“共同体意识”。

最终,围绕着“苏北”这一理念的发展,韩起澜女士为我们理清了“苏北人”这一族群相应的族群形成过程,并辨析了有关“族群”与“族境”概念间的联系,认为“苏北人不是在苏北的人,只是在上海才成为苏北人。”而这,也恰好呼应了作者整个研究的理论前提。在该书的开头部分,作者就曾提及在中国定义族群的“困境”:

实际上,在中国最通常称之为族群的那些集团在理解上也许同上海苏北人的经历最不相干。中国的族群研究经常聚焦于少数民族:非汉民族,如苗族、彝族、维吾尔族、蒙古族、藏族。尽管近期许多研究表明,界定这些少数民族的族群身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他们同汉族的种族和文化区分则是无可争议的……换句话说,如果说在全中国族群式关系的发展取决于非汉少数民族的存在,那就找不到什么族群,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族群。本书研究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要揭示族群身份是则样在汉族本身的人群中得以建构的。[3]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在作者看来,如果界定中国的族群关系必须要借助非汉少数民族的存在的话,那汉族群体内部就不存在族群,这点是没错的。显而易见的体貌与文化差异是界定族群类别的重要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共享某种文化且体貌特征上不存在过大差异的群体间就不存在相应的族群边界。故而,也正如作者所主张的那样,有关“苏北人”这一族群的形成考察,所关注的就是这一“原籍”概念是如何轉化成“族群”概念的。对此,作者注意到的是隐藏在原籍背后的“移民”背景以及移居之后“族境”的改变。在她看来,苏北人在移居江南和上海之前,并没有共同的传统感、共同语言或习俗,亦没有相应的同乡感,换句话说,“苏北人”这一概念是在上海被构建出来的。相关“地域”基础在江南精英团体出于捍卫自身优越感需要的作用下,被夸大成了所对应的经济、甚至是文化差异,而促成这一具体建构的开端,在作者看来,则是彼此可供追述的“移民”事实。如果参照此前学界对“族群”的有关定义,则不难发现,全文中作者对相关“族群”概念的运用,似乎都未曾偏离过对“外来者”身份的强调。那么,一个重要的问题便会被提出,相关的“移民”背景,是否是形成具体“族群”的先决条件?

三、唐汪川的个案

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的唐汪镇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乡村社区,在当地人的身上有着较为复杂的认同。当地唐、汪两姓宗族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均出现了部分族人改信伊斯兰教的情况,并由此形成了被当地人称为“本家”的穆斯林群体。同时,建国后民族识别工作的开展又进一步使得这一皈信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群体出现了认同回族与认同东乡族的分化现象。然而有趣的是,身份标签的差异却并未成为彼此交往的阻碍,时至今日,当地特有的民族关系及交往模式,已然成为相关研究领域的热点。不过,与多数研究关注的民族关系所不同的是,有关唐汪川的族群研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多见。endprint

这背后的原因,在笔者看来,则源于学界早前固有的“将族群与‘外来者以及‘少数者等同起来”的认知,故而族群研究等同于民族研究的看法至今仍十分普遍。在上述认识的指引下,族群被简单的等同于少数民族,而这一简单的割裂却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存在于当地隶属于同一宗族、并拥有不同民族身份成员间的亲缘联系。因而,当地以民族身份为切入点的族群研究在具体研究对象的界定问题上就必须得到更多的重视。通过调查笔者发现,当地以民族身份为维度形成的群体在严格意义上并不能称之为族群,反倒是当地私下话语领域中的“唐汪人”,如今俨然成了一个更值得我们去深究的“族群”概念。

(一)战乱与跨宗族、跨信仰共同体意识的形成

在当地人的理解中,历史上“乾隆四十六年的苏四十三反清起义”、“同治年间的回民起义”以及“民国十七年的兵乱”是三起影响当地人口规模以及具体信仰格局的重要历史事件。其中,有关“苏四十三反清起义”以及“民国十七年兵乱”的相关解读已有学者成文论述②,故笔者在此不再展开。本文仅选取在田野调查中所收集到的一则文字材料,来试图说明同治年间的战乱,除了给当地民众带去有关生存的抉择之外,亦从侧面强化了当地跨宗族、跨信仰共同体的意识。

A出身农家,幼年私塾求学,后来因考试落选从事农业。到清同治年间,我们临夏地区(当时名称河州)因为到了清王朝后期,政治腐败,地方官吏贪污成风,苛捐杂税繁重,民不聊生,加之连年天旱少雨,农业歉收,天灾人祸,普及全州;因而激发了河州地区的农民抗粮抗税的大暴动;当地百姓公众推选马占鳌(外号莫泥沟阿訇)为首的起义军领头雁。这个组织很快得到了整个河州地区的响应,我们唐汪川地区广阔,人员集中,难免波及。当时唐汪川的A是有文化有声望的人,避免不了地在当地公众的拥护下参加了上述组织。

……马占鳌率领农民军,连战三次,全获大胜。清军伤亡惨重,当即退军过了洮河。正当取得胜利之际,而马占鳌本人是别有打算,他认为眼前胜利,绝非巩固基础,到后来时间拉长,难免众寡悬殊,后继人粮补给困难下再去求和,后果不堪设想,追悔莫及,不如乘胜求和。因此,他本人自作主张,未得下属同意,竟然派遣A为投降代表,并将自己长子马安良,以叛逆首要人的代理人,前往清军大营投降。

……由A率领的以马安良为首的投降人员,毫无畏缩的走进了大营,直达左氏公案前,统同下了跪。紧接着由带领人员A,一口气阐述了“官逼民反”具体原委过程。当时,左氏详细听了呈诉情况后,感觉到内容深动,理由充足!尤其呈诉人的表情充分转达了理真气壮,句句生动。左氏越听越有真情实意,丝毫没有空洞词句,这一下,把左氏统帅听呆了!当他听完呈诉原委后,他说:“你再呈诉一遍,浪我再听听?”A不加思索的,按照刚才第一次呈诉原委过程。一字不漏的,又作了第二次的呈诉。这样以来,给左氏更进一步的加深认识了河州民反的委屈,他当堂下令,解除了马安良的捆绑,准许投降一切。令前来投降人员,在安定住了一夜,并赏赐下来了绵羊一支,白米若干斤,作为接待。……

……左宗棠为了表彰,第一次恩赏A有功,将兰州河北一段(现北塔山)赐给他作为发展地方商业基地。可是,A本人为了显赫功绩,主动要求给赏赐七品官衔顶戴,不要地盘(当时清王朝七品是县官,官帽上是蓝色顶子)。从此,A的终生要求达到了,一时显示了他本人的荣誉,而给后人X家伍,享受了暂时的一个空头支票。

作为一份回忆家伍内先人生平的材料,我们不便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做过多的评价。但是上述内容中所提到的一些细节,则可以为我们理解同治回乱中的唐汪川提供一个独特的视角。我们可以看到,作为地方文化人的A,是在群众的“拥护下”参加了以马占鳌为首的起义军,并且在决定同治年间陕甘回民起义走向的“马占鳌投降受抚”这一事件中,承担了重要的角色,即率领当时的“十大少爷”前往清军设立在现定西的大本营投降,并当面向左宗棠呈诉“官逼民反”的冤情。尽管由于缺少相关资料的佐证,我们无法对A在左氏大营内的行为进行考证,但从许宪隆在其“‘圣战与‘受抚的困惑——反清首领马占鳌的评价问题”一文中就相关“十大少爷进安定”事件的表述中,我们可以找到些许材料来进行对比分析。

不管是什么原因,总之,左宗棠爽快地立即答应了马占鳌的请降,让他亲自到安定大营接受招抚。1872年3月,马占鳌派自己的长子、时年17岁的马七十五会同马永瑞之子马如蛟、马万有之子马福才、马海晏之子马麒等10位回民首领后人,同赴左宗棠大营,名为献马表忠,实则试探左氏的受降诚意,是谓‘十大少爷进安定。左宗棠见这些10余岁的孩子出入戒备森严的军营面不改色,甚感惊奇。其中马七十五更是对他的提问应对如流——当左宗棠询问马七十五为什么叫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时,他口齿伶俐地回答说他出生时他的爷爷刚好七十五岁。左宗棠因而对他们有了些许好感,言语中激励有加,还亲自为马七十五改名为‘马忠良,字‘瀚如,勉其除暴安良、读书成材。[4]

对于马占鳌一方明显有悖“要求”的试探,左宗棠对于前来投降的“十大少爷”势必会抱有戒心。因此,对他们的询问也绝不會仅停留在为何叫“马七十五”这个名字上这么简单。另一方面,尽管笔者并没有查阅到其他“几名少爷”当时的具体年龄,但是鉴于时年仅为3岁的马麒也在列于人质之列,笔者因此认为,这“十大少爷”的年龄构成并没有如表述的那般都在“10多岁”左右,所以他们在这一请降过程中的使命在更多时候可能仅仅只是人质,借以表示他们父亲“请降”的态度和决心。故而,呈诉“冤情”或者说“造反理由”的责任就必然不会落在年幼的人质头上,由身为领队的A或者主要头目后人的马七十五来承担这个职责就显得较为合适。同时,鉴于马七十五的身份背景,左氏完全听信其陈述的内容是难以想象的,所以A在左氏大营中呈诉“冤情”的机会是存在的。因而,我们可以推断,其所叙述的事实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信的。

由此,结合上述材料,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点推论,首先,如果A确实如记载中所说的那样,即“在群众的拥护下”以地方头面人物参加了以马占鳌为首的起义军,并且也切实担任了马占鳌部队“受降领队”的话,那么与乾隆四十六年的苏四十三反清起义所不同的是,参与了以马占鳌为首的起义军的唐汪川民众,由于马占鳌的最终“请降”,事后可能并没有遭受到类似80多年前的那种“善后”行动;其次,作为在马占鳌所率部队中担任要职的A,其给所在家伍带来的除了家伍后人所说的“虚名”之外,同时也为整个唐汪地区的民众带去了一定的安全保障。尽管这一保障对整个唐汪的具体作用还有待其他材料的佐证,但是从田野中搜集到的材料来看,对于其汉族“本家”的皈依应该是起到一定的作用③的。endprint

故而,我们可以看到,相比乾隆年间的回乱以及“善后”行动,在同治年间的这场战乱尽管对唐汪当地汉人群体和回回群体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由于马占鳌在“站队问题”上的正确抉择以及地方头面人物在“十大少爷进安定”这一重要事件中的活跃表现,使得相较于周边的其他群体,唐汪当地的各大宗族受到了相应的庇护,而这,也从侧面强化了自苏四十三反清起义以来就已然形成的跨宗族、跨信仰共同体意识。

(二)“贱懒怂毒”与作为一个整体的“唐汪人”

出于对当地人“山/川里人”分类的回应,在整个东乡地区,基于地域所产生的群体刻板印象同样也给予了唐汪人一定的“污名”,周围人群不无戏谑地称唐汪人“贱、懒、怂、毒”。其内容所指涉的,则涵盖了唐汪人在具体为人处世上的行为选择偏好。然而有趣的是,与笔者在询问时所抱有的“生怕冒犯”相比,受访者对此的态度,大多表现地非常坦然,甚至大多数受访者都认为这一污名化的标签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当地人“有文化”的表现④。

不过,尽管对于“贱懒怂毒”的片面评价当地人提出了截然相反的不同理解,但是这一不同的理解似乎并不为周边群体,特别是东乡山区住民所接受。似乎对于他们而言,就如同唐汪人心目中的“山/川”之别一样,这群居住在洮河沿岸的邻居永远不可能被称为“我们”。

应当指出的是,当地人对“回回”、“回族”与“穆斯林”三个概念的理解是趋同的。在他们看来,“回回”与“回族”、甚至是“东乡族”,都是一个极为类似的概念,个中的原因不仅是因为三者都信仰同一个宗教,而且还在于这群后来被识别为“东乡族”的“东乡回回”,在当地历史上的绝大多数时间里,都被认定为是一群居住在“河州东乡地区的”、“操持蒙古语”的“回回”。作为一个建国之后才被建构起来的民族概念,东乡族自治县的成立对于整个地区而言,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国家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实给予了当地东乡族群众莫大的优势,套用唐汪当地老者的话来说,这里就是他们(东乡族)的地盘。这一明显的变化也使得随后的改族现象成了一个可以被料想到的结果。

笔者认为,如果不存在过度诠释的话,那么对于唐汪当地更改民族成分为东乡族的群体而言,他们的行为更近乎是一种平行的、同质的身份转变。因为在他们看来,唐汪回回与东乡回回之间并不存在多少的差距。然而如果从山区东乡族群体的角度出发,事情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对于有着明确族源认识并致力于弘扬民族内心情感的东乡族精英人士而言,“唐汪回回”的这一改族行为无疑是一种“冒名”。在没有频繁通婚的前提下,这群不說东乡语的东乡族,其改族的行为触碰了其内心深处的“撒尔塔”情节;而另一方面,已有的研究显示,由于受到相关历史遗留因素的影响,如今我们无法将“名从主人”的理念与“东乡族”的具体识别过程联系起来。也正是受这一结果的影响,当下不少东乡族群众对其自身来源的理解和认知并不高,存在着一种“只要不影响自己的信仰,填回族与填东乡族皆可”的心态。换句话说,他们似乎依旧保持着“东乡回回”的身份认同。与族内的精英人士相比,这一“两者皆可”的态度可谓是鲜明的反差。因此,或许对于更多的一般群众而言,“唐汪回回”的这一改族行为在更多时候被认为是“唐汪人”“贱懒怂毒”的正常表现,并没有上升到一个涉及民族内心情感的高度。

不过,真正让这些一般群众也开始诟病的背后原因,则在于“唐汪人”在获取“主人翁”身份后对当地有利资源的占有。作为东乡地区少数几个教育水平较为发达的地区,唐汪人在各类知识的掌握上都较之周边地区高出许多,这也直接导致了当地人在求学、招干等方面拥有周围人所不具备的优势,并且这一优势在取得了“东乡族”的身份后愈发明显。而似乎也正是这一在就职层面的落差,使得长久以来一直遭受“川里人”偏见的山区东乡族开始意识到,自己本该依法享有的权利如今也遭到了这群“川里人”的侵占。于是,在被动地“觉醒”了相关的民族意识之后,他们开始“在意”起当地人的改族行为,并进一步做出了一系列在当地人看来是意在“打压”唐汪人的举动。

2015年3月18日,当地一名匿名网友曾在“人民网”上向时任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写下如下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咯。我是东乡县唐汪镇居民。我县对全县规划做了很明确的规划,唐汪镇因有特殊的杏树,而被规划为大力发展——“唐汪杏花农家院”产业。但由于唐汪四面环山,中间由洮河隔断了与对岸临洮县红旗乡的经济往来。没有了便捷的交通,使得唐汪杏花农家院的发展进入了死胡同。近十年,东乡县其他集市发现(展,错别字,笔者注)迅速,而唐汪越来越衰败,许多人逃离了这片美丽的土地。其实唐汪在地图上看处于兰州,临夏市,永靖县,临洮县的地理中心位置,只要在洮河上架起一座桥,或者打通一条道,昔日陇上杏花第一村将会更加焕发往日的风采。可我们看到,相邻的达板镇在相隔不到200米内架起了2座桥,唐汪却没有得到支持。据说有更深的原因存在。希望书记能够支持唐汪的发展,能解决东乡县多年来的对唐汪的地域性抑制。⑤

从这段留言的内容来看,这名网友将唐汪近年来由于交通闭塞导致的发展滞后归因为来自东乡县多年来对当地的抑制。而这一说法笔者在田野中也有所耳闻,作为一种来自坊间的观点,我们无法辨别其准确性,但我们却应该肯定其对唐汪现状的描述。如今的唐汪川可以说已经完全成了一个交通的“死角”:刘家峡水库、达板水电站的建成极大地影响了洮河在唐汪段的水位;同时,连年来受温室效应的影响,洮河上接连唐汪与临洮的“冰桥”也早已不见了踪影;此外,达板桥的架成通车亦加速了当地地理位置的边缘化。因此,也正是基于对这一现状的焦虑,2015年有关计划在洮河上架桥的传闻一经传出,便在当地民众的私下话语领域中得到了强烈的响应。然而事与愿违的是,截止至笔者成文,这一架设洮河大桥的计划仍处于酝酿阶段。故而,有关大桥建设的任何细节都不可避免地遭到了放大和猜测。

笔者并不清楚唐汪人与山区东乡族之间的“隔阂”究竟有多深,也不知道事实是否真的如他们所说存在着抑制,但是正如在前文中所提及的那样,相比附近的达板镇,如今唐汪的发展着实让人不敢恭维。对此,我们似乎有理由相信的是,遭受到“川里人”偏见的山区东乡族群体或许的确会在部分事件上对其有所抵制。而这一抵制的另一个结果,就是作为整体的“唐汪人”的形成。endprint

四、结语

作为一个原本指涉地域的人群概念,“唐汪人”这一族群的具体形成过程与韩起澜笔下的“上海苏北人”有着极为相似的地方。在不同的语境下两者最初都是一个对特定地域人群的“污名化标签”。同时,也正是因为受到了周边群体的分类强化,才使得各自的群体内部,强化了对共同体的自我认知,并最终建构起一个基于地域人群概念的更大范围内的族群概念。

然而,通过对比,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两者之间所存在的切实差异。同样作为地域人群概念的“唐汪人”却似乎并没有如“苏北人”那般明确的“移民”背景。换句话说,他们是在“当地”被建构起来的。同时,在有关“共同体认同”的建构方面,也与“苏北人”有着截然不同的发展图景。研究显示,当地历史上频繁的战乱不仅为当地人带去了“唇亡齿寒”的惨痛记忆,更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相应的宗族观念,并催生了一种跨宗族、跨信仰的共同体观念。另一方面,作为对长久以来“山/川里人”之分的一种反应,来自山区东乡族“贱懒怂毒”的评价如今已然成了一个对“唐汪人”精神品质的高度概括,在他们看来,纵使在语言、习俗以及信仰中并不存在明显差异,但是他们依旧无法将这群“川里人”称为“我们”。在这一过程中,来自国家层面的权力赋予理应引起我们的关注。上世纪50年代的民族识别工作、东乡族自治县的设立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和实施,赋予了当地东乡族在各方面以莫大的优势。这也直接导致了唐汪人随后的大批“改族”以及相应而生的“山/川”权力反转,在被动“觉醒”了相关的民族意识之后,更多的周边群众开始了有针对性的“回应”。尽管出于部分原因笔者无法举例更多,但是必须要指出的是,当下唐汪人所感受到的偏见和约束,早已超出了原有的“贱懒怂毒”范畴。

故而,部分有别于上海的苏北人,唐汪人的个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在地的族群形成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固有的宗族观念、地方历史上的战乱记忆、国家力量的赋权以及不同社群间的竞争,都加剧着作为一个整体的“唐汪人”的形成。而其中基于固有宗族观念形成的跨宗族、跨信仰的共同体意识,就成了我们理解其具体族群形成过程的關键所在。

诚然,在没有明确“移民”背景的前提下,“地域概念”在更多的时候可能并不为族群研究者所重视。或许在部分研究者看来,文化表征在历时过程中的“中断”是理解当下族群“文化差异”以及相关“共同体意识”建构的先提条件。但也正如我们所观察到的那样,当下全球范围内的族群现象却也并非都是基于大规模的移民过程之上的,由共同居住地域引发的“共同体意识”亦是一个可被观察到的事实。因而,唐汪个案对于族群研究的一个启示或许就在于,揭示了族群在具体的形成过程中,所构筑起的共同体认同可能并非需要过分依赖相应的“移民背景”,在地的共同体意识建构同样也能导致所对应族群边界的产生。

注释:

①“传单一开头就说:‘亲爱的富有同情心的苏北同胞们,我们早已意识到你们日常生活的性质,但是我们[现在]无能为力。……请你们务必暂时忍受,我们以后会找到办法来帮助你们。你们不能只想到你们自己的狭隘利益。……觉醒吧!觉醒吧!传单的署名为‘一个眼泪汪汪的江北人。”《申报》,1932年3月10日。转引自韩起澜,第93页。

②具体内容可参考马志勇. 河州民族论集[M]. 北京:甘肃人民出版社, 1995;唐智.唐汪社会史专题研究[D]. 西安:陕西师范大学, 2011;王慧婷、赵海军. 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东乡唐汪川唐姓群体的历史人类学考察[J].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2(6).

③在马占鳌在起义时,曾许诺当地汉民,即随教则不杀。但是亦有材料显示,这一承诺,仅适用于居住在河州的汉人,其余地区的汉人并不享受这一待遇。故而,从更大的范围来看,在这起发生在同治年间的回民起义中,通过随教来换得生存机会的做法,其适用面是很窄的。

然而根据唐汪当地老者的回忆,当地人于同治年间通过改变信仰换取生存的做法并未受到相应的限制。

④例如,就有受访者认为,“贱、懒、怂、毒”中“怂”的评价,与其说是胆小怕事,不如说是做事前的深思熟虑。用当地人的话来说,什么事都不“怂”,那就是“莽”的表现。

参考文献:

[1]Handleman,D.,The organization of ethnicity[J].Ethnic Groups 1, 1977:187-200.

[2]T·H·埃里克森.族群性与民族主义:人类学透视[M].王亚文译.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 2002.

[3]韩起澜.苏北人在上海,1850-1980[M]. 卢明华译,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远东出版社, 2004.

[4]许宪隆.“圣战”与“受抚”的困惑——反清首领马占鳌的评价问题[J].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 2005(5).

[5]地方领导留言板,人民网,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php?tid=2917685,最后访问时间:2017-3-17.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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