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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壮族民居建筑环境行为分析

2017-09-02李婺微曾晓泉

美与时代·城市版 2017年7期
关键词:人居环境壮族

李婺微+曾晓泉

摘 要:在分析众多传统民居以及地域性建筑时我们可以发现,建筑不仅与周围环境有关,也与使用者自身需求有关,建筑环境与人的行为需求共同决定了建筑的形式。通过对天等县丽川河畔遗留建筑、口河屯与苗村现有建筑,对天等县人居环境行为和地域民居干栏式建筑进行具体的调查,并从天等县地区居民的行为与其所处的物质、社会、文化环境等人居环境行为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对天等县地区传统壮族民居人居环境的思考,并得出结论,天等县传统建筑反映出的是天等地区壮族独特的气候条件、地理地貌、生活習俗、思想文化以及生产生活技术,独特的民族性和地域特色,均具有历史传承性。而传统建筑将自然与人文和谐统一的建筑形式将为人们在设计研究地域性建筑提供合理的设计思路与方法,所以保护天等县传统壮族建筑,发扬和继承该地传统民居建筑的优良设计方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天等县地居式干栏建筑对于天等县地区建筑设计与改造具有指导性意义。

关键词:壮族;人居环境;行为需求;建筑形式

我们必须认识到,在我们生活的环境中,一切人类活动都会对自然环境和聚落环境产生影响,同时自然环境也会对人类活动和聚落环境造成影响,这便是人的环境行为的相互关系。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希腊学者道萨迪亚斯就提出了“人居环境科学”的概念,并限定了人居环境的五种元素,即人、社会、自然、建筑、网络。而吴良镛先生提出了人居环境包含的五个子系统,即自然系统、人类系统、居住系统、社会系统和支撑系统[1]。

同时人类也从很早的时候便意识到,人的行为与人所处的物质、社会、文化环境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于是,人类利用其环境行为学中的联系来创造和改善自身的生活条件,如创造本地区的建筑。建筑是为人们遮风避雨并且提供各项活动的场所,是为了满足人类需求而存在的产物。因此建筑在建造过程中要考虑人的行为与建筑、社会、自然、文化环境之间的联系,首先要顺应自然,其次便是要满足人们所需。而建筑是否合理,必须充分考虑到建筑周围的地理特点、气候条件、林木植被以及人们的使用需求等诸多因素,依据因地制宜的自然法则才能使之和谐统一,物尽其用。

本文将从天等县地区人居环境角度建立研究框架,探讨在当地人居环境影响下的传统民居形式。

一、自然环境影响下的建筑形式

(一)天等县自然环境

天等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地处桂西南、县城天等镇直线距自治区首府南宁市125公里。天等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由于多山,海拔高,因而气候较邻县温凉湿润。春末至初秋多受偏南气流影响,气温高,湿度大,降雨量多。冬季受北方寒潮影响,气温偏低,湿度小,雨量少[2]。县境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太阳辐射量较多。天等县日照时数能满足一年各造作物生长需要。

广西主要地貌为喀斯特地貌,天等县峰林谷地多为断层地带,透水性大,地表水系不发育。特殊的地貌使地表严重缺水,或在雨季时地表水来不及排泄,使部分洼地积水成灾,影响农业生产。夏季易发生洪涝灾害摧毁居民房屋,据《广西农业灾情(二)》中记载:“洪涝高值区大致在……以及凤山、都安、马山、上林、靖西、天等、资源等地,发生频率超过80%……”。

而特殊的喀斯特地貌使得天等地区山地较多,据1980年普查,全县耕地仅占总面积的12%,园地仅占总面积的0.2%,林地占20.4%,树林地占3.6%,牧地占15.3%,而其中荒山荒地占总面积的44.9,土地难以得到最大化开发,适宜耕种的土地少。然而天等县地区自古以农耕为主要经济产业,所以对土地需求量较大。天等县地处山区,森林资源丰富,石材资源丰富。

(二)自然条件影响下的建筑形式

我们可以发现天等地区传统建筑主要为夯土墙与木质结构。以当地产石料作为房屋地基,将房屋地面高度基本保持在水平状态,并起到一定隔水防潮的作用。房屋两侧为夯实黄土墙,起隔火与承重的作用,房屋建筑时前后立面为木质结构。房屋一般为两层,以木做桩,建筑内部为框架结构,楼梯大多在房屋外侧,不占用屋内面积。

所以在考察后我们可以发现,在考虑天等县地区人的需求及自然环境条件的因素后,人们针对当地的地理条件、气候因素,总结和归纳出适应自然环境的建筑形式,其主要特点是:建筑大多位于天等县山区或山间河谷地带,地势陡峭地区,能最大化地节约耕种土地,不占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建筑大多以抬高建筑方式,能有效地远离潮湿且得到平整的居住地面;建筑底部以当地产石料,房屋两侧为夯土墙,前后立面为木结构为主,雨热充足,森林资源丰富,能就地取材,方便居民各取所需。

所以我们可以发现,在自然环境的利用上,当地人们充分遵循“师法自然”的思想,发挥了其地域性,即传统民居在当地自然条件下满足了当地人的使用需求。正如吴良镛先生所说:“所谓地区性即指最终产品与产品的使用一般都在消费的地点上进行,房屋一经建造就不能移动,形成相对稳定的居住环境,这一环境又具有渐变和发展的特征”。天等县地区传统干栏式建筑在建筑材料上的选取是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气候炎热带来的不适,避免多雨潮湿、房屋积水、虫蚁侵扰。

二、人文环境影响下的建筑形式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形成了以儒学为主、以道教为辅的思想文化传统,博大精深、影响深远的传统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特征。而天等县人民也受到了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

天等县世居人民以壮族为主,壮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4%。而壮族以摩教为主要信仰,并有一定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摩教带有一定的佛、道二教教化,特别是道教相融合为其特点,壮族人们神灵崇拜、民间崇拜的神灵多而杂,所以在壮族家庭中有祭拜祖先神龛及各路神灵的习俗。

在其思想上遵循道教的“无为而治”“师法自然”,且讲究靠山吃山,崇尚顺应自然,遵循自然,使事物按照其自身的必然性自由发展,而这一特点在当地民居建筑选材中也可看出。

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讲究中庸和谐,“中为适应之谓,庸为经久不渝之意。”在中国几千年历史长河中逐渐被演绎为不偏不倚、允当适度,天等县壮族人民将传统思想“中庸”的观念体现在了传统民居的平面布局上,建筑平面均作对称布置。

影响壮族村落主流思想的还包括中国的风水文化,风水是中华民族历史悠久的一门玄术,其核心思想是人与大自然的和谐。壮族人民的主要思想及村落、民居的选址、坐向等方面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风水影响,认为最理想的风水环境为背山面水,将村落选址在山谷地带也与风水学说有一定的关系。而传统经济生产受思想文化和生产技术水平影响,多以农耕和养殖业为主,居家中有养殖牲畜、晾晒谷物、放置农具的需求。

三、居住环境影响下的建筑形式

(一)天等县壮族居住环境

因有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信仰,壮族人民有供奉神龛的习俗,并将神龛放置在光线充足的房屋上厅,所以在使用中,房屋上厅内一般不会作为主要起居室。起居室通常置于下厅,与上厅以木隔断做区分。而建筑自然采光以房屋正立面为主,但因有上厅隔断的阻挡,所以起居室和每个房间内内常年阴暗不透光,在房屋内活动常年需要开灯或以火炉灶照明。因人们日常烹煮以生火为主,因有围火取暖与制作熏肉的习俗,人们煮饭吃饭休息均以火堆为中心,灶台主与起居室在同一空间,兼冬天取暖功能,并将生鱼肉悬挂在房梁上火堆上端制作熏肉。房屋起居室内空间承担起人们日常生活、休息、会客、孩子学习等家中人口一切活动的功能,所以建筑内部常常显得拥挤杂乱。在七八十年代以前,天等县人民最主要的物资依靠自给自足或村内买卖交换,主要运输方式为人力肩挑或者牛马拉车。然而在90年代以后,交通逐渐便利,天等县开始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家家户户增添了摩托车或者小货车,村内缺少公共停车场,有交通工具的村民家中有了停放车辆的需求。

(二)居住环境影响下的建筑形式

天等县传统民居受到中国儒家思想“中庸”的影响,“中为适应之谓,庸为经久不渝之意”,天等县传统建筑在空间布局上有着明显的等级划分,主要将房屋分为三开间,由民居入口方向为中轴线,依次为上厅、下厅空间,上厅的两侧为卧室,下厅主要作为起居室、厨房、浴室并设有通向厕所与后院的入口。天等地区干栏式建筑主要优势在于将房屋内部结构分为两层,一层作为养殖牲畜、放置农具,二层居住,并搭建有晾晒台以方便谷物的晾晒,既防盗也方便居民管理喂养牲畜。居住环境盗匪猖獗,干栏式建筑高于四周,便于居民观察外部情况,预防匪徒侵扰。因位于山谷地区,有着独特的居住形式,害怕盗匪和野兽侵扰的村民夜晚大小便也可直接从楼上向下排泄,以做农耕肥料。

综合天等县传统建筑因人居行为与社会文化环境的关系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惯,干栏建筑居住空间有几大特点:建筑内部为木质结构,生火易发生危险,所以人们通常在生活煮饭区域铺垫石块,近几年动员部分屋主将老房屋后半部分地面改为混凝土地面,降低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但仍然无法阻止建筑内部被烟熏黑,房屋内部充满了烟灰;传统民居室内普遍缺少自然采光,人们在全陶瓦片覆盖的屋顶上将部分屋内需要光源的地方换成透明磨砂玻璃材质,以提供部分光源;由于交通工具的改变和防盗的需求,大部分居民家中有停放手推车或摩托车空间的需求,而少数居民家中则有停放小型货运车空间的需求。

四、壮族民居就地改造后特点

在对天等县天等县丽川河畔遗留建筑、口河屯与苗村现有建筑,对天等县地域民居干栏式建筑走访时发现,在村民对自家祖屋进行在地改造或者全屋重建时,依照自身的生活习惯习俗与自然条件,仍旧会将原有的干栏式建筑的结构布局运用在新建建筑上:就地势抬平的居住地面,正堂供奉神龛,起居室位于二层及以上,有效远离潮湿,便于观察外部情况,预防匪徒侵扰、虫蚁的侵害。然而稍有变动的是,村民为了施工方便与建筑经久耐用,将主要建筑材料由夯土墙与木结构改成钢筋混凝土结构,因此家中采光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且有了独立的厨房,厨房与起居室分离开,但部分村民家中还是保留有冷天围着火炉取暖的习惯。房屋一楼还是作为正堂使用并供奉有神龛,到了晚上兼顾家用停车场的功能。

五、结语

顺应自然、师法自然、结合使用需求,天等壮族民居是具有人性魅力和参考、研究价值的建筑。

而在针对天等县现有民居的调查与研究时,我们发现,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建造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干栏式建筑在逐渐被替换,慢慢消失在人们的生活中。但也正如德国G·阿尔伯斯教授所说:“城市好像一张欧洲古代用作书写的羊皮纸,人们将它不断刷洗再用,但总留下就有的痕迹。”天等县地区传统干栏式建筑也正是如此,当地传统的建筑形式是由长时间来人们根据当地山川地形、地理条件和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因地取材、人文与自然相结合,在长期的实践与摸索中逐渐形成的地方民族建筑特色。天等县传统建筑反映出的是天等地区壮族独特的气候条件、地理地貌、生活习俗、思想文化以及生产生活技术,民族特色和最独特地域性,具有历史传承性。可以说,天等地区传统的干栏式民居是天等人民建筑智慧和審美理念的结晶,也是属于壮族地区文化艺术的精华,它记录着当地壮族人民发展的历程。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需求及环境行为的不断变化,当地的建筑形式也在不断地变化,但它变化的基础是基于传统民居的形式上,所以传统的民居仍是作为适应当地人民的生活需求和自然环境的建筑形式,成为人们对房屋进行重建的参考标准。然而历史会被不断地挖掘,也将会被不断地解读,传统地域式建筑也将成为日后人们对于地域性建筑和历史地域性文化研究学习时参考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张万富.天等县志[M].桂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1.

[3]邓国民.广西农业灾情(二)[J].广西农村经济杂志,1994,(03):37-39.

[4]吴良镛.广义建筑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5]子思.中庸[M].

[6]陈晶淼,王金平.风水美学对中国古村落及传统民居的影响[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03).

[7]曾晓泉,李树长.壮族地居式干栏建筑空间构成特色探析——以广西天等县壮族传统地居式干栏建筑为例[J].江西建材,2017,(03).

[8]巫惠民.壮族干栏建筑源流谈[J].广西民族研究,1989,(01).

[9]赵冶,熊伟,谢小英.壮族传统民居的现代演变[J].建筑文化,2012.(01):037.

[10]莫妮娜.从环境行为学探讨新农村人居环境与乡土景观的协调发展[J].软科学,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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