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规范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2017-08-30辽宁省建设用地事务局
辽宁自然资源 2017年6期
关键词:程序
文辽宁省建设用地事务局 王 闯
浅谈规范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文辽宁省建设用地事务局 王 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改革的主要任务,即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和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当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在很长时间内仍存在,并且征地规模较大,征地行为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征地程序是征地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是征地主体行使土地征收职权、实施征地过程中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及时限的总和。在评价土地征收工作时,我们不仅应当关注征收决定是否正确、补偿是否及时合理,还要关注征地程序自身是否合法规范,正当和规范的征收程序不仅能够充分约束政府公权力、最大限度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还能增进政府与老百姓之间的互信,客观上能够促进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征地程序概述
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健全征地程序”,将“告知、确认”程序引入征地批前程序。在随后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对告知、确认和听证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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