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PP模式下的财政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研究
2017-08-29周立柱
国际商务财会 2017年7期
周立柱
【摘要】PPP模式对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治理地方政府债务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由于财政承诺滥用、风险分担机制的不合理和PPP专业机构及专业人才的缺失,使得我国PPP模式下存在发生财政风险可能。因此,加强对财政承诺的管理、确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积极推进各地PPP工作机构的成立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对于防范PPP模式下财政风险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PPP;财政风险;财政承诺;契约精神
【中图分类号】F283
一、引言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大力推广PPP模式的目的之一就是力求遏制政府性债务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从2009年开始,地方政府大规模利用融资平台公司发债,筹措资金推动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快速增长。根据国家审计总署报告,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20.7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约2.9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约6.6万亿。合计约为30.2万亿元。而2015年1月9日,美国华尔街日报报道:“2014年底中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已经达到23万亿元人民币,比2013年6月底上升30%”。财政部于2015年4月下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引导》,鼓励列入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名单的高风险地区采取PPP模式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这意味着地方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从依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转为依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凸显了地方平台公司融资向PPP模式转型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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