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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窗事发别总抱怨别人

2017-08-28方工北京东城

清风 2017年7期
关键词:受贿罪自律腐败

文_方工(北京东城)

东窗事发别总抱怨别人

文_方工(北京东城)

清人纪晓岚在他那本著名的《阅微草堂笔记》中记叙了一则寓言故事。说是在江南漕运官员中发生过一起贪污犯罪案件,多名官吏伏法。后一伏法者的魂灵告诉朋友,他为这事在阴间把某官员告了。朋友惊奇地问:他总督两江漕运是在你们案发前十几年,为什么要告他呢?伏法者说:案件形成非止一日,刚开始时,如果及时处理,只需罢黜一个官员,流放两个属吏,就可以防患于未“萌”。可是某官员为了博得忠厚的名声,养疽不治,以致造祸后人,才使我们成为罪人,追本溯源,不怪某官员又怪谁呢?

殊不知该寓言故事在今天竟有了“真人秀”,有的贪官和寓言中的主人公一样,把自己腐败的原因怪到别人头上。看,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的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临刑前说:“假如江西的新闻媒体能够像美国记者曝光克林顿那样,敢于报道我的绯闻,我不至于落到死刑的地步。”“假如当年我第一次利用职权,将国家的房子无偿送人的时候,报纸就把我揭露出来,或者,检察院马上就设立特别检察官对我进行调查,我何至于弄到今天这步田地?大不了三两年徒刑而已。”

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杭州市余杭区原副区长马惠明说:“我好赌的问题其实早已暴露,有关部门也曾接到过群众的相关举报,但一直没有人找我谈话。如果当时监督及时,对我敲敲警钟,也许我会悬崖勒马,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一步。”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17年徒刑的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在被调查期间也同样表示:“如果组织上早提醒或早处理我两年,我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不至于这么大。”……

腐败分子抱怨别人没有早点处理自己,真是滑稽!当然他们的抱怨不论出于什么动机,重要的是从中可以解读出很多有益内容,如,可以读出从严治官的必要、从严执纪的必要、完善制度的必要、“零容忍”腐败的必要、对腐败现象“抓早抓小”的必要等等。但是有一个道理绕不过去,就是人的行动都受自己头脑支配,好事丑事都是自己干的,自己不能自律,硬是见利忘义,追腥逐臭,滥用权力,成为丢人现眼的贪官污吏,就没有理由抱怨别人。那些牢骚只不过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想要说明自己挺“冤”的。

他律固然重要,但是代替不了自律。无论他律的质量如何,都不是官员放弃自律和推卸腐败责任的理由。且不说官员本身就承担着应该创造保证廉洁的条件并以身作则的责任,就说一个人选择廉洁拒绝腐败,说到底不是为了别人,不是为了避免受制度惩罚,而是履行做人的基本义务,也是维护人格尊严,追求个人生命价值的自身需要。何况官员是受过教育有知识的成年人,难道还不懂廉洁的道理,还没有自律的能力吗?既然懂道理,又有自律的行为能力,但如果没有他律,或者他律力度稍小,就管不住自己,放任私欲恶性膨胀,如何说得过去?岂不真应了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说的:“一个不能自制的人和最愚蠢的牲畜有什么分别呢?那不重视最美好的事情,只是竭尽全力追求最大快感的人,和最愚笨的牲畜有什么不同呢?”既然不把人格尊严当回事,不知自制,不能自律,自然就会无耻地对组织阳奉阴违,愚蠢地寻找制度漏洞,把自己送进腐败泥淖。既然如此,反腐就一定不能手软,官员自己不争气,那就各种措施一齐招呼,坚决不让他们遂了腐败的心愿。

贪官都是很典型的反面教员,而这类自己玩命腐败,东窗事发又强调客观推卸责任的反面教员们的典型意义更强。“咎由自取”“祸福无门惟人自招”等古语,用在这些腐败分子身上真是贴切。如果还有官员不汲取他们做人失败丢人现眼的教训,重蹈以权谋私被绳之以法纪的覆辙,可千万记着,少来抱怨别人没早点处理自己的那一套。

(作者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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