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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了他们“接管”市场的权力

2017-08-28杨宇勃发自河南开封郑州

清风 2017年7期
关键词:开封市商贸林场

文/图_本刊记者 杨宇勃(发自河南开封、郑州)

谁给了他们“接管”市场的权力

文/图_本刊记者 杨宇勃(发自河南开封、郑州)

开封市和平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法人代表渠和平

众所周知,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它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我们生活常识中的“你情我愿”。

然而,在河南开封,一个建立在受法律保护的“合作开发协议”基础上的,长达二十多年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却同样因另一份突如其来的“联合经营合同”而面临被“叫停、接管”的经营危机。吊诡的是,围绕着这样一份联合经营合同,却出现了诸多令人不解的疑团,以至于依法建立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命运难以言说。

强行接管市场,声称有“合同”

“2017年4月中旬,我们市场内外张贴了许多公告,张贴公告的是河南再盈商贸有限公司,他们要求市场内的商户到其公司进行登记备案,并与之签订新的合同。”采访期间,河南省开封市和平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法人代表渠和平告诉本刊记者。

公告中,河南再盈商贸有限公司指出:“开封市和平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中心)原经营人与铁路主管部门就市场经营权签订的合同已逾期,我公司与铁路主管部门依据《铁路用地管理办法》《铁路用地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郑州铁路局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实施办法》的相关精神签订了新的合同。为了所有商户的正常经营,特告知各位商户须在我公司进行登记备案,并与我公司签订新的合同。”

“公告张贴后,市场内商户人心浮动。”渠和平说。2017年5月22日上午,开封市和平农副产品交易中心被百余人冲入,他们中大多数手持警棍,穿着黑色制式服装。“有一批人是河南再盈商贸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有一些是社会闲杂人员。”

渠和平向本刊记者打开了当日市场内的监控视频。“当时的情况比较严重,这些人由专人领导,有组织地聚集在市场前,一队人来到路南边我们的水产品冷藏批发市场,另一队则直接进入我们的农产品交易市场,阻挡市场内商户的正常经营,并声称‘接管’市场。”

当日,和平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随即向公安局报警,开封市繁塔派出所、机场派出所、开封市刑警支队打黑大队立即赶往现场,才控制住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公安当场带走了带头人,并警告他们如果再扰乱市场正常经营,就采取措施,这才驱散了这伙人。”在场的目击者向本刊记者透漏。

本刊记者发现,《联合经营合同》中写着:“根据铁路总公司《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实施办法》和《郑州铁路局铁路用地资产处置实施办法》文件精神,……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甲方)与河南再盈商贸有限公司(乙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达成联合经营合同。”

合同约定,联合经营时间暂定20年,甲方在联合经营中的收益为税后收益,“目前该场地存在有冷库、农贸市场等诸多原建筑经营商户,拆迁、搬迁难度较大,根据乙方要求,(此后重要内容被掩盖)。”此外,对于付款时间及方式的约定(包括支付金额),在这份合同中也被掩盖,无法识别。协议签订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并盖有双方的公章。

依法用地经营,有相关合同为证

对于此前河南再盈商贸有限公司的公告,以及随后的强行接管市场一事,渠和平感到非常诧异,事情还得从其市场的前身——开封市繁塔无公害蔬菜大市场说起。

2011年5月5日,郑州铁路林场给水林业所开封林场与开封市繁塔无公害蔬菜大市场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意向书》,双方约定,甲方(郑州铁路林场给水林业所开封林场)将位于开封市禹王台区铁路林场内南干道以北的土地约10万平方米,交与乙方(开封市繁塔无公害蔬菜大市场)进行新市场的开发。

2011年7月6日,郑州铁路局郑州建筑段开封林场与开封市繁塔无公害蔬菜批发市场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协议中,郑州市铁路局郑州建筑段开封林场除了将机场路以北使用面积10万余平米的土地提供给开封市繁塔无公害蔬菜大市场,同时还包括该土地上的部分建筑等。由开封市繁塔无公害蔬菜大市场按季向郑州铁路局郑州建筑段开封林场支付约定的相关费用。

合同中明确表示,若市政建设、铁路建设征用此块场地,双方无条件配合拆迁,按征用赔偿项目、内容比例给予双方合力补偿,即:属甲方(郑州铁路局郑州建筑段开封林场)所有的场地及地上设施的赔偿归甲方,属于乙方(开封市繁塔无公害蔬菜批发市场)所有的建筑及设施的赔偿归乙方。

对于将来合同到期后的事项约定,合同规定:“合同到期后,如甲、乙双方自愿合作,乙方在现有设施、设备使用费及劳务费基础上增幅5%,可续签五年合同。若协商不成,可终止协议,原则上对于乙方拥有的设施设备可移动、方便拆除的,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做任何赔偿;同时,对不可移动的、不方便拆除的,乙方应无条件完好的保留与甲方。”

3.选聘信息平台建设可以促进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发育和完善。职业经理人选聘信息平台建设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职业经理人市场逐渐走向成熟的标志。信息平台的建设有利于企业选聘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的行为也将被规范,我们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将逐步走向正规,市场也会逐渐成熟和完善。

“我的市场便是由开封市繁塔无公害蔬菜大市场更名而来的,我成为了法人,而之前开封市繁塔无公害蔬菜大市场与郑州铁路局郑州建筑段开封林场签订的协议也继续有效,这在当时的会议纪要中写得明明白白。”渠和平告诉记者,早在2013年12月26日,更名后的和平农副产品经营中心就与郑州铁路局郑州建筑段开封林场在此前的协议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

协议中约定,变更后的和平农副产品经营中心继续履行2011年7月6日的《合作开发协议》。“自2014年元月1日起,按合作开发协议执行(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设施、设备使用费及劳务费共计肆拾万元整,每季首月10日前交付给甲方十万元整)。”此外,渠和平还通过与郑州铁路局郑州建筑段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将位于开封市禹王台区机场北路的房屋45间;土地使用面积为21400多平方米,承租用于水产品批发。

如此接管,各方回应“不知晓”

“我们市场一直合法经营,并且土地租赁金也是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的,我在市场里前前后后投资了八千多万,不能说接管就接管,我是与铁路局签订合同的。”渠和平告诉本刊记者。

采访当天,本刊记者来到了郑州铁路局郑州建筑段开封林场,对于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再盈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联合经营合同》,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晓,“此前没听说过这块儿要转给别人,也没有接到上面的通知。”该工作人员透漏,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属于铁路内部的大集体,这些人不属于铁路内部正式员工,而是铁路内部职工子弟办的,“不属于铁路系统正式的机构,并不像我们林场这样。”

至于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能否代表铁路局将本属于铁路局的土地转租给他人,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但是他们(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转租土地也并没有让我们这边配合。”

据渠和平表示,此事其曾前往郑州铁路局郑州建筑段开封林场,得到的回答是:“他们这样不合理也不合法,你们(和平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只认铁路就行了,不是铁路上的人一概不认。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郑州铁路局郑州建筑段没有一点关系。他们(河南再盈商贸有限公司)这样做可是涉黑,否则接管市场找那么多人做什么,咱们市场这边规规矩矩经营就行了。”郑州铁路局郑州建筑段开封林场某领导曾对此事直言道:“这地是我们的,我们都不清楚转租给别人的事,也没有接到上面的命令。如果是正规合同,他们为什么要把合同部分内容涂黑,一看就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据悉,郑州铁路局郑州建筑段开封林场曾特意派人前往索要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再盈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联合经营合同》,却遭到拒绝。此外,据知情人士透露,合同中签订的20年期限明显违规,“在咱们这边基本上是10年受法律保护,5年都需要上铁路局会议,就这点问题就严重了。”对此,渠和平告诉本刊记者,当时他与有关部门签订的《合作开发意向书》就是10年,具体合同也是5年为周期签的。

随后,本刊记者来到开封林场的上级单位——郑州铁路局郑州建筑段,在得知记者采访意图后,工作人员表示,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究竟是什么样的公司,且是否是具有转租郑州铁路局土地的权力,他们建筑段也不清楚,对于此前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再盈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联合经营合同》,他们也并不知晓。

协议约定,转租20年是否合规

为了了解究竟,本刊记者来到了郑州铁路局,对于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性质,郑州铁路局回应称: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郑州铁路局作为国有企业主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承担安置铁路职工子女待业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自救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根据国务院66号令《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国有企业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扶持政策”。

对此,本刊记者采访了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徐某某,其表示: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郑州铁路局内部的集体企业,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安置铁路内部职工子弟就业,“铁路内部拿出一些零散的活,比如我们以前就是干一些铁路内部的小工程,当时大概安置了200多名铁路内部职工子弟,包括这次给地也是如此,铁路局让我们综合开发利用。”

郑州铁路局表示,2016年5月9日,郑州铁路局土地林业管理部门将该地块批复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同月,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再盈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本次合同签订期限为5年,经营5年期满后另行续签经营合同。但对于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再盈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联合经营合同》中,20年转租是否合乎规定的问题,郑州铁路局并未给予回应。而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徐某某表示:“合同只是暂定为20年。”

据本刊记者了解,“所谓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承担安置城镇待业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至于作为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否有资格获得将铁路局的土地转租权,郑州铁路局并未向本刊记者明确答复。且对于郑州铁路局是否有权力将该地块批复给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公司一事,不得而知。而记者发现,根据《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实施办法》规定,“租借铁路用地3000平方米以上或租借期限5年以上的”须经中国铁路总公司批准。

采访期间,郑州铁路局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徐某某表示,“(和平农副产品市场与郑州铁路局建筑段签订的协议)约定如果协商不成,可终止协议……”所以,其认为,终止并转租河南再盈商贸有限公司并无不妥。但记者发现,在和平农副产品市场与郑州铁路局建筑段签订的协议还未到期的一个多月前,郑州铁路局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与河南再盈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协商的时间根本就不存在,对此,徐某某并没有正面回应。但其表示,“和平农副产品市场可与郑州铁路局建筑段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由法律来界定这个事谁对与否。”

渠和平坦言,他与郑州铁路局郑州建筑段开封林场签订协议后,先后投资了8000多万元,且期间都是按协议支付相关费用。“郑州铁路局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我们之前的合同还未到期之时,且无视我的优先续租权,就将土地转租给河南再盈商贸有限公司,且强行‘接管’市场,那么我的利益怎么维护?”

“我即便是与郑州铁路局郑州建筑段开封林场签订的协议,到期了需要续约,或者终止合同,也是得铁路局和我谈,我也找过他们谈续约的事,但是一直没有结果。而眼下河南再盈商贸有限公司已经多次来我们市场阻碍市场经营。”渠和平愤怒地说。

郑州铁路局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合作经营合同签订后,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再盈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土地的看护管理,清理违章违法经营及消防等安全隐患。目前,土地接管工作尚未完成,未进入实质性开发程序。且表示,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再盈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由郑州铁路土木建筑工程参照相关的责、权、利关系,尤其是对合作方“依法合规管理,确保铁路设施设备安全”进行了明确要求。

6月21日,又有近两百人身着黑色特勤制式服装扰乱市场。“其中有一部分是学生,有一部分是社会黑恶势力。”渠和平说。为了避免冲突,渠和平立即报警,随后开封市禹王台区繁塔派出所、机场派出所立即出动民警,开封有关部门出动特警对现场进行了制止。“如此接管市场是谁给的权力?我们市场是有合同保护的。”渠和平对于眼下市场出现的生存危机表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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