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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贾宝玉双重异化的文化意义

2017-08-24贾三强

西部学刊 2017年7期
关键词:文化意义贾宝玉

摘要:贾宝玉身上体现有双重异化特征,这种特征的文化意义可以概括为:第一,贾宝玉崇尚独立自主意识与社会对成功男性的要求相悖逆,是对封建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严重异化。这种异化清楚地反映了这种封建的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泯灭人性和封建统治阶级性质;第二,贾宝玉追求个性自由,“离经叛道”,反映了清前中期文字狱对社会的戕害。贾宝玉一任率性,不尚“儒雅”,而人在尚雅的追求中,失去的必然是自由的天性;第三,宝玉出家是他与封建主流社会价值观念争斗的继续,同时也是无可奈何的逃避,其反映的是千百年来中国文人士大夫在强大的主流社会价值观念的重压下的无可奈何以及对自由的向往的痛苦挣扎,这种挣扎说明了人类具有追求自由的天性,追求自由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

关键词:贾宝玉;双重异化;文化意义

中图分类号:I207.4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贾宝玉是曹雪芹笔下《红楼梦》的中心人物,在这个艺术形象身上,体现了双重异化的特质。第一重异化是人性对神性的背离,是贾宝玉对佛教色空观规定的宿命的反叛。第二重异化是贾宝玉从人的自由天性出发,悖逆封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并最终宁可出家而不与这种主流价值观念相妥协的异化行为。关于以上双重异化,拙作《论贾宝玉的双重异化》一文已有详细论述(见本刊2017年5期),本文仅对这种双重异化的文化意义作如下论述。

中国从西汉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降,儒家学说成为一种公认的“社会契约”。但问题是这种契约并非如卢梭所设想的那样,是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协商,共同参与制定出来的,而是圣贤之所造,即是后代儒家信徒们津津乐道地传说的“周公制礼”,“孔子作《春秋》”,“圣人造乐”之类的准神话所传达的事相。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在这方面角色阙如。说到底,这种价值系统并非是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各抒己见达成共识的产物,而是一种统治者意志的体现,其中的民意成分大都被阉割掉了,而剩下的是统治者巩固其政治利益的考虑。而这种以圣贤之是非为是非的东西,却成为全体社会成员不得不信奉的准则。自西汉以后,中国的“社会契约”即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念和典章制度,是要消弥个人意志,倡言统治者意志的儒家学说,是所谓农耕文明中,一小部分社会精英设计出来的,其要害在维护森严的等级制度,即所谓的“礼治天下”。而这种制度及其相应的观念,都在于消除泯灭个人的独立自主意识,完全成为主流社会所要求的齿轮和螺丝钉。这当然与个人自由的本性格格不入。

因此,“一味任性”的自由,只在理想中存在,而在现实世界中,人却不能不受到来自外界及其在此基础上生成的各种因素的限禁,因此其对自由的追求是一个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过程。①而在《红楼梦》所描写的压制人性尤著的中国后期专制社会中,这种冲突来得分外强烈,集中体现在宝玉的身上,这就是他偏离了社会主流价值观念,与整个社会传统对于成功男性的认同和取向形成无法调和的矛盾冲突。后期专制社会对于成功男性的具体要求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中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是对于人们道德修养的要求,即从内心做起,努力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入圣成贤,这通常被叫做“内圣”;而齐家、治国、平天下,则是对事功的要求。认为人们应按照儒家理想,努力成就一番事业。这通常被称为“外王”。而且这种要求,还要严格地遵循着其前后次序,循序渐进。即从人格的修行做起,而最终实现裨益于社会的目的。而宝玉与这种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的格格不入,是显而易见的。

“不肖种种大承笞挞”看来是个偶然性的事件,但是集中体现了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对离经叛道行为的深恶痛绝。其直接起因是,忠顺王府的管家来贾府找与宝玉交好的戏子琪官蒋玉菡,一口咬定是宝玉协助琪官逃走的,所以只向贾府索要。王府的地位高于贾府这样的公府,贾政当然知道这事的后果。然而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优伶在社会公众眼中,历来被视作下九流,与娼妓是一路。而儿子不听自己一向教诲,“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这当然是不能容忍的。而偏巧贾环又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诬告宝玉强奸金钏,造成对方不堪被辱,投井自尽。这是“在家荒疏学业,逼淫母婢”,更是不可容忍的。因此必须活活打死,以免“酿到他弑父弑君”。这是一种出自于卫道者心态,不近人性的做法!

没有民众广泛参与制定的“社会契约”,不要指望它会保障每个民众的利益。在朕即国家,朕即真理的时代,统治者如何会自觉重视普通人的权利?武则天被时人推为大慈大悲的弥勒出世,她欣然认可,但是对于自己杀人如麻之过,又何尝有过自责?因此,贾宝玉对这种社会契约发出了诅咒,认为见机劝导他回归社会主流价值的人是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1]431也许鲁迅正是因此而发出感慨:“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能呼吸领会者,唯宝玉而已。”如果把这理解成在社会主流价值观使人们都成为自由本质不自觉的异在时,只有宝玉是清醒者,又何尝不可?两千多年来的统治者,仁义道德并没有少讲,但是又有“多少罪恶,假汝之名盛行”!一旦社会公众丧失了平等参与制定社会契约的权利,这种后果是必然会出现的。

贾宝玉的异化也与清代前中期的社会环境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康、雍、乾三世的文字狱之盛,号称史无前例。这对人自由意志的异化,不言自明。这方面的研究成果甚多。而清人尚雅之风,目前还似乎只是在词学研究中受到关注,②而从人的异化角度解读,还未见之。实际上,动物是无所谓雅俗的,只有人才会尚雅。而人在尚雅的追求中,失去的必然是自由的天性。蒙古人入主中原,带来的北方游牧民族的率真的天性,崇尚自然。雅致的汉民族的士夫夫主流文学的诗文词,因而被戏曲小说取而代之。明初的朱元璋出身赤贫,故其作风一任天然,视任何刻意为雅的做法为寇雠,明令禁止。唐宋时中国的茶艺茶道现在只能在日本见到,就源于他诏令喝茶不许碾碎过筛,只能大叶泡之。而清人入关后,似乎是刻意要抹杀自己来自白山黑水间的出身,不仅迅速汉化,而且崇尚雅致之风较唐宋人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也成为清代人们,尤其是上层社会人们的天性被异化的一个重要构成。在贾宝玉身上,这方面同样有着体现。他“素日本就懒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又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还等事”。套用宝玉的话:“这‘雅致二字,真真把人荼毒了。”宝玉最称心如意,自由自在的时候,不是在秦可卿出殡路上拜见北静王,接过那串手戴的念珠,由贾政带着谢恩,[1]165也不是跟在贾政身后,在大观园题咏显示才华,[1]188而是闻林黛玉袖中之香,“将两只手呵了两口,便伸向黛玉膈肢窝内两胁下乱挠”,[1]225在碧痕打发他洗澡,两人打闹,“地下的水,淹着床腿子,连席子上都汪着水”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宝玉的自由的天性才是毫无遮掩地舒展着,才最像是自然而非社会异化过的人。近年来,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盛行,随着后工业社會的来临,人们对传统的经典价值观厌倦,不屑一顾,不再愿意为所谓人类的使命承担义务,倾向于过着随心所欲,自由自适,无所谓目标的生活。以往的文明对人的异化逐渐被消解了。连一向温文尔雅的日本内阁大臣,也因节省能源的政策脱下西装革履穿上T恤去上班,而大喊过瘾。西方一些国家甚至出现了所谓“天体”运动。不知宝玉九泉下有知,该做何感想?

曹雪芹与贾宝玉的价值体系并不能等量齐观。新红学派总喜欢以“自传”的眼光将两人视为一体,但实际上,作者在作品中,通过主观的议论将自己与宝玉清楚地厘开。在作者眼中,宝玉是如此一个人物:“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 这当然是作者从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念评价的结果。《红楼梦》虽然没有作者序跋,但是其第一回有段作者自我肖像的描写,有类于序言,对于我们了解作者本人的思想很有用处。这段话概括了自己,或许也有宝玉,与主流社会价值观念冲突,即个人的追求与对封建主流社会价值观念的反抗。

自己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之裙钗,我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日,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知我之负罪固多,然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

这段话将两层意思说得相当周匝。一层是说他钟爱女性,喜其“行止见识”,因此要以这些女子为原型,为她们立传,使其不致“泯灭”;另一层是由于他本人曾对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采取敌意的立场态度,因而为社会所不容,遭致人生失败。这也正是警幻仙姑说贾宝玉的“在闺阁中虽可为良友,却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的意思。而如今成年以后,对这种“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的“罪”,颇有悔其少作之意。一方面,想生活在女儿国里,另一方面,又觉得这与圣人之训不合。这反映出文人士大夫在主流价值观念与内心向往之间挣扎的苦状。

这种矛盾的理念,在中国文人士大夫身上是有其源自的。起码从汉代以后,就始终有灵与肉的冲突。而在明清时代,人们受到的道德伦理方面的教育是以“存天理,灭人欲”作为评价体系的出发点的。宋儒说:“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③而这样做的目的是“家可使得孝子,国可使得忠臣也”。④也就是说,人们必须克制自己的种种不当欲望,牺牲个人的权利,来保证社会的稳定,天下的和谐。曹雪芹的首鼠,是包括现代人在内的历代之人普遍面临的人生困境。

但是,如果换个角度,从个性自由是人类的最基本的权利的立场来看,贾宝玉的偏僻乖张也罢,曹雪芹的尴尬也罢,显然可以有另一种解释。人类具有追求自由的天性,渴望能够摆脱一切来自自然和社会的限禁,按照自己选定的生活方式和价值模式,随心所欲地享受生活的美好,无论是在物质生活层面还是在精神生活层面。

最后,在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强迫人的自由天性发生异化,而个人又不愿意妥协的情况下,逃往逍遥世界成了最终的选择。在曹雪芹写下“当此日,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时,作者的内心充满了愧悔,因为按照儒家也即主流价值观来评价善恶是非贤不肖,他显然是不够格的;但是他旋即又得到了解脱:“所以蓬牗茅椽,绳床瓦灶,并不足妨我襟怀;况那晨风夕月,阶柳庭花,更觉润人笔墨。”则明显是一派道家不以名物相累的逍遥自在的风骨。而现存下来有关史料所反映出的曹雪芹,与这段话中所述是相符的。⑤

然而无论是对儒家伦理的认同抑或對逍遥自在的道家世界的向往,在作品的实际描写中都基本没有出现,或者说是很不明显。社会主流力量是不可能对个人的反抗做出让步的,宝玉也无意对社会做出战略性的整体屈服,社会对个人的异化在他这里碰壁。最终他只能选择——逃避。因此,他的出家,反映了一种不得不然的无奈。事到如此,他还能怎么样呢?

灵石扮演的异化角色,随着贾宝玉的出家归空,又重归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终于走了一个还算圆的圈子,实现了“从异在向自身回复”。

据说,西方的后现代主义对老庄和禅宗颇为认同。现代人徬徨于理性与知性之间而产生的困惑,在宝玉的“回复”中,莫非也能找到解脱之道?

注 释:

①第三回[西江月]词。

②章培恒、骆玉明主编《中国文学史》第三卷第425页谈到清词中兴的背景时说:

“对于性情收敛、爱好雅致趣味的清代文人来说,散曲的语言风格又显得不太

合适了。”杨柏岭《词的雅化与尊词观念的演变》:“‘作词欲雅已是清人

共识。”见《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

③朱熹《朱子语类》卷十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李觏《盱江集》卷十三。

⑤敦诚《四松堂集》卷上《赠曹芹圃》:“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

衡门僻巷愁今雨,废馆颓楼梦旧家。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阿谁

买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敦敏《懋斋诗钞·赠芹圃》:“碧水青山曲

径遐,薜萝门巷足烟霞。寻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燕市哭歌悲遇合,

秦淮风月忆繁华。新愁旧恨知多少,一醉毷氉白眼斜。”张宜泉《春柳堂诗稿·题

芹溪居士》:“爱将笔墨逞风流,庐结西郊别样幽。门外山川供绘画,堂前花

鸟入吟讴。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立本羞。借问古来谁得似?野心应被白

云留。”俱见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第735-736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

参考文献:

[1]曹雪芹.红楼梦[M].陕西人民出版社,1974.

作者简介:贾三强,男,陕西西安人,西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李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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