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利不忘义,少不了监管
2017-08-17吴丹红
环球时报 2017-08-17
关键词:诚信
吴丹红
最近,北京“以房养老”骗局被媒体曝光。与普通骗局不同的是,一向被公众信赖的公证处卷入其中。涉嫌诈骗团伙以房屋抵押贷款赚取高额利息为诱饵,让受害者签署债权强制执行公证书和授权委托书并公证,最后将一些老人的房屋“合法”骗取。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简称赋强公证)作为常规公证业务,其初衷是为了更便捷快速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却被人恶意利用。包装成合法债权的骗局,经公证背书后直接执行,规避了法院审查事实,受蒙蔽的债务人则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
或许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原本一律属行政单位的公证处,现在很多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还有少数为合作制。北京的这起公证处停业整顿案,令公证处的信任危机加剧。虽然每个行业都会有害群之马,但在用自己的公信力做背书的机构发生,若不是司法局出面几无救济途径,令人忧虑。
另一件同样反讽的事情是,涉李文星案的某直聘平台成为互联网诚信示范单位。虽然认证时间在李文星案曝光之前,但该直聘平台早就被多次曝光。涉事机构对这些视而不见,认证其为诚信示范单位,公信力又从何谈起?
据报道,认证互联网诚信示范单位只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网站IP备案、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表等材料,在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认证证书。至于网站经营主体的运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则不在诚信网站认证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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