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参与留守儿童救助的协作机制研究
2017-08-15严小翔吴瑨
消费导刊 2016年6期
严小翔 吴瑨
摘要:留守儿童救助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构建了一定的合作关系,但仍然存在问题。绵阳市涪城区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实现了两者在救助留守儿童领域的协作创新,提升了公共财政资金的利用率,充分发挥了非营利组织的专业性,给予社会组织支持。该模式的问题在于项目资金的不足以及政府资金支付方式和非营利组织项目运作对资金需求的冲突。可通过扩大留守儿童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改变政府经费拨付机制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关键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留守儿童协作机制
一、前言
留守儿童主要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地区,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7岁及以下儿童。当前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我国农村留守儿童面临学习滞后、心理失衡、行为失范、安全堪忧、经济困难等方面的问题。
非营利组织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心理辅导、社会干预、资金支持等救助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其参与救助中经常面临着与政府的协作,但二者未能建立起良好的协作机制。
本文的研究问题在于探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是否有利于非营利组织与政府构建良好的合作机制?该模式在又存在着怎样的问题?可采用怎样的方式解决?
二、调研方法
笔者于2015年7月前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进行调研。主要通过实地观察和半结构访谈的方式对绵阳公益、涪城区团委、绵阳市青年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乐公益的志愿者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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