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误区及对策分析
2017-08-14黄浩倪新江
消费导刊 2016年9期
黄浩+倪新江
部门预算改革从1999年开始,到目前已经走过15个年头,预算管理的广度、深度和精细程度逐年深入,相关制度更趋完善,公开透明程度更高,使用范围更广。但是,在部分关注预算的社会公众、甚至预算编制和执行人员中,还存在一些误区和不全面的认识,给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些负面作用。2014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此为契机,做好预算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对促进部门预算改革更进步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预算管理中的误区和不全面认识
1.将预算管理等同于预算编制。
作为一项全局性和全过程的管理行为,预算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的管理行为,包括预算管理组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评价验收等环节。但在具体工作中,相当部分人将预算管理等同于预算编制,认为只要按照上级部署做好预算编制就好,忽视了预算编制前的准备和编制后的执行等。
这种认识一方面导致预算编制准备不充分,基础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影响预算编制质量;另一方面,忽视预算执行大大降低了预算约束力,业务开展和财务收支随心所欲,带来了极大的审计风险。
2.将零基预算编制方法看成唯一的预算编制方法。
由于一些角度的问题,在近几年预算管理各类培训、宣传、检查等工作中,都把预算的精细化作为重点突出体现,因而在相当一部分预算使用人员认知中,都将精细编制、逐事逐项的编制看成是预算编制的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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