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效加强雄安新区家庭文明建设的建议
2017-08-14刘翠莲申灿
决策探索 2017年14期
刘翠莲+申灿
2016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首届全国家庭文明代表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把家庭文明建设摆上议事日程。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雄安新区家庭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推进雄安新区家庭文明建设不断上水平、上台阶,本文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家庭文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制定家庭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主体责任
一是出台指导意见。建议宣传部、文明办、妇联等部门联合制定加强新时期雄安新区的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家庭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原则、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扎实有效地推进雄安新区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二是齐抓共管。将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雄安新区公民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布局中,设立家庭文明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内容、提出量化要求,形成各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开放式工作格局。
(二)把握家庭文明建设的内在规律,建立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一是构建符合雄安新区功能定位的家庭政策体系。家庭文明建设要与雄安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相结合,推动把家庭文明建设纳入社会发展的政策框架,构建符合雄安新区功能定位的家庭政策体系。……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