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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家”:创造新世界

2017-08-13周静

风流一代·TOP青商 2017年5期
关键词:法律管理企业

周静

墨菲定律告诉人们,越是不想面对的事情,往往越是避免不掉。对创业者而言,最怕面对的是企业经营陷入危机。失败,是创业者难以接受的残酷困境。不过,在2007年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文简称企业破产法)之后,经过十年时间的洗礼,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开始意识到,企业经营失败,甚至陷入破产境地,也算不得是“不能承受之重”。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之后,也许能迎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局面。

破产管理人,这个群体的崛起,如同妙手回春的医师,他们能在相对比较短的时间之内,快刀斩乱麻,整合资源、融资引智、重构秩序,让濒临破产的企业满血复活,焕发新生机。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有这样一支经过淬炼的破产重整团队,他们是法律意义上的破产管理人,事实上,于实践操作中,更像是“破产管家”,他们和陷于困境的企业一起并肩作战,使出浑身解数,条分缕析,四处奔波,为企业开拓新征程。

破产非绝境

无论是南京鸿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南京天印房地产有限公司,还是南京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京新善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京恒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京恒峻实业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统称为恒基系公司),和它们相关的几百甚至上千职工与股东,可能都没有想过,当他们所在的企业由于资不抵债、资金链断裂、管理层内讧等原因而濒临倒闭时,有朝一日还会东山再起。

从濒临倒闭到起死回生,在这个过程之中,破产重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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