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要主动、持续
2017-08-09盛利
环球时报 2017-08-09
盛利
李文星事件余波未平,近日天津警方又通报一起山东郓城青年张超误入传销死亡案件。两个年轻生命的夭亡,令人扼腕叹息。痛定思痛,在采取坚决措施打击传销的同时,有关地方和部门应行动起来,形成长效机制,铲除这个社会毒瘤及其生存土壤。
首先,要加强教育引导。从发生的一些案例看,误入传销组织中有相当部分人是刚步入社会的大中学生,他们希望尽早赚得人生第一桶金的急迫心情可以理解,但天上不会掉馅饼,不通过勤劳工作而能一夜暴富的项目,大多是忽悠人的陷阱。大中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财富观教育和生命安全、应急处置等教育,让学生有一双明辨是非的“慧眼”,自觉远离非法传销组织,避免上当受骗。
其次,要积极主动打击。非法传销组织能坐大成势,甚至形成如媒体所称的“南北特色”,虽然一定程度上存在“群众发现难、打击取证难”的问题,但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只要有关部门主动“亮剑”,传销组织就会无处藏身、无法遁形。
这次天津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为期20天的以打击整治传销为重点的集中行动,第一天就发现数百个传销窝点,查处了数十名传销人员,并刑拘了涉李文星案的犯罪嫌疑人,这充分说明打击非法传销“非不能也”。
传销组织往往昼伏夜出,虽然群众难于发现举报,但传销人员聚集,用水用电必定剧增,只要水电部门及时提供线索,窝藏之处就可发现。此外,如果有多起相似报案,且存在以融资投入子虚乌有的项目或购买三无产品等非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应立案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时跟进并配合处置,这样就可以防止“小事拖大”,及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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