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法监督 规范草原征占用管理
2017-08-09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
中国畜牧业 2017年14期
文│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
强化执法监督 规范草原征占用管理
文│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

为了依法规范草原征占用管理,有效打击违法使用草原,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全区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情况,对重点违法使用草原的企业和单位,采取了自治区挂牌督办措施,严厉打击违法征占用行为,有效推进了草原征占用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挂牌督办工作情况
2015年,根据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草原征占用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使用草原的企业进行了分析梳理,汇总归类,对案情简单、企业积极配合、基层容易处理的,交由当地依法处理;对案情重大、情况复杂、不积极配合的16家违法使用草原的企业,由自治区农牧业厅直接挂牌督办,下发了《关于对部分违法占用草原企业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要求各相关盟市摸清挂牌督办企业违法使用草原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占用草原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草原面积、四至、时间及补偿等相关情况。在实地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违法占用草原的企业进行依法查处,并限期整改,补办征占用草原审核手续。通过盟市督办仍不办理审核手续,继续违法使用草原的企业,由自治区挂牌并实地督办。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截至目前,挂牌督办的16家企业,已经盟市或旗县依法查处,并按照督办要求上报了征占用草原申请材料,已有10家企业通过了审核,办理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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