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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城建委法治创建出“铁拳”

2017-08-07

城乡建设 2017年14期
关键词:顾问团铁拳综合执法

■ 李 敏

襄阳市城建委法治创建出“铁拳”

■ 李 敏

坚持法治思维是推进法治创建的基石。近年来,襄阳市城建委创新执法管理模式,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工作,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襄阳市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多年来,襄阳市城建委在襄阳市直部门法治建设考核中一直名列前三。

一、坚持依法行政,创建法治单位

建设行业点多、线长、面广,重大行政决策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提高科学、民主决策能力至关重要。为协调全系统法律事务,襄阳市城建委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为着力点,探索推进了律师顾问团制度。经过一年的努力,数次修改实施方案。2016年4月,襄阳市城乡建设系统律师顾问团正式成立,在襄阳市直机关属首创。

律师顾问团由4名专业律师组成,在民商法、行政法及建设法律法规等领域各有所长。成立后的律师顾问团负责襄阳市城建委机关及委属15家具有行政职权的二级单位(含两个中心)的日常法律事务,并保证24小时为城建系统提供法律服务。

城建系统律师顾问团成立至今运行良好,全面提高了襄阳市城建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城建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在全系统形成了知法、守法、用法合力。同时,起到了防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作用,帮助城建系统积极应对新修订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应诉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这也是坚持依法行政、创建法治单位的一大举措。

二、借力“互联网+”,助推行政执法

近两年,襄阳市推进了行政审批改革。2015年7月1日,襄阳市城建委行政审批职能正式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的重点从事前审批向事中监管、事后查处上转移,促进了市场主体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在这一背景下,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强化行业监管,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探索研发出“建筑市场在建项目考勤系统”“混凝土质量追踪与动态监管系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建筑工地塔吊监控系统”共五套执法监管系统,实现了执法的全覆盖,增强了执法效果。近几年来,未发生一起较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实现零死角。

为有效利用五套执法监管系统,突出执法重点,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以改为主、以罚为辅。对发现的工程安全和质量隐患,由安全监督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帮助制订整改方案,现场监督整改,直到隐患消除为止,而不是简单地一罚了之。把“严格管”同“活动评”结合起来,在襄阳市区建筑工地开展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评选,媒体大幅度跟踪宣传报道,把严肃的执法管理变成生动活泼的争创竞赛;把“事后罚”变成“事前防”,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防控,既减少了企业违法现象,又节约了管理成本;把“人情罚”变成“制度罚”,细化各种处罚标准,合理约束自由裁量权力,违法行为对号入座,同案同罚、不偏不倚。

管理新模式有力提升了执法精度,有效预防了违法行为,“互联网+行政执法”的经验也多次得到襄阳市委市政府的肯定。2015年8月,法治湖北建设工作会在襄阳召开,襄阳市城建委是襄阳唯一一个接受参会代表观摩学习的市直部门,被授予“法治湖北建设工作会筹备工作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

三、严格执法公示制度,增强执法效果

一是规范制度建设,夯实执法基础。近年来,依托五套执法监管系统,进一步健全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了建设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出台了《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公示范围、方式等内容做了全面的具体的规定,并将行政执法公开的范围由行政处罚决定书拓展至行政执法全过程。

二是优化公开程序,提升执法效率。合理的程序设置是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是提升行政执法效率的有效措施。在探索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的过程中,不断优化信息公开的程序,逐渐形成了清晰、严密、具体、细致的程序,明确了行政执法公示的载体、具体承办机构、公示时限等内容。

三是落实结果运用,树立执法公信。执法要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工作的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落脚点在于结果运用。只有将结果运用落到实处,才能达到执法公开的目的,促进执法公正的实现,最终树立执法公信。要求凡受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当前年度内不得参加建设系统的各类评选评优活动;在企业资质管理、个人资质、招标投标监管时从严审查;因质量、安全受处罚的项目,没有处罚到位,不得批准复工、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执法力度

近年来,襄阳市建设委一直在探索综合执法改革,例如在建筑市场和公用市场实行综合执法;积极探索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有机结合的新路子;在市场检查中,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动机制。通过几年的综合执法推行,一方面较好避免了建筑市场重复检查,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另一方面聚合了建设系统合力,增强了执法权威,提高了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但由于没有统一的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资源及力量仍相对分散,执法信息传递不及时,没有形成执法合力,综合执法效果并不显著。

鉴于此,2014年襄阳市建设委正式启动综合执法改革,对既有行政执法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对行政执法模式进行重组。2015年12月12日,襄阳市编办出台《关于印发〈市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批准组建襄阳市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支队,支队为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过一系列筹备工作,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支队于2016年6月正式成立并开展工作。

襄阳市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以来,依法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检查和查处,在短短的几个月里,已在相对人心中初步形成“不敢违法、违法必究”的认识;开展了燃气市场清理整治,消除了安全隐患,整治了一个多年未从根本上得到治理的行业,获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加强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执法人员每日对市区建设项目及市政公用设施巡查,发现有损坏行为及时制止,方便了市民生活出行,提升了城市形象,襄阳市城建执法支队“铁拳”的威力和作用已展现。

坚持法治思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湖北省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和借鉴其他市州先进经验,进一步坚持法治思维,坚定法治理念,创新法治手段,促进整个行业迈上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的新台阶,全面推进法治创建工作,为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良的法治环境。

(作者单位:襄阳市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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