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视阈下的多元主体反腐模式构建
2017-08-07聂继凯
廉政文化研究 2017年3期
聂继凯
(1.扬州大学 政府治理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江苏 扬州 225127;2.扬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扬州 225127)
社会资本视阈下的多元主体反腐模式构建
聂继凯1,2
(1.扬州大学 政府治理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江苏 扬州 225127;2.扬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扬州 225127)
新中国建立以来多元主体反腐实践经历了以党为中心的多元主体参与阶段、以革命委员会为中心的群众运动阶段、以党政司联合引领为中心的多元主体参与阶段、以司法机关为中心的多元主体参与阶段四个阶段。当前我国多元主体反腐实践中仍然存在着公民身份和主体意识薄弱、参与主体间互动性不足、反腐渠道仍显狭窄、反腐规范有待完善和反腐信任不足的问题。以社会资本理论为依据,构建包括反腐主体、渠道、规范和信任四大模块在内的多元主体反腐模式,可为今后多元主体反腐研究提供一个系统的整体性框架。
社会资本;多元主体;反腐模式
目前,腐败活动趋于隐蔽化和集团化[1],通过吸纳其它反腐主体聚集反腐合力,成为司法机关应对这一反腐新挑战的重要途径。所以,在如何发挥司法机关反腐主导作用的同时,激发其它反腐主体功效,构架起多元主体反腐格局成为目前反腐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2]。社会资本理论为这一问题的破解提供了新视角。目前对于社会资本理论的共识主要包括:个体或个体组成的社会是社会资本理论的逻辑起点,关系或网络(渠道)、信任与规范构成了社会资本理论的核心要件,生产性是社会资本的应有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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