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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找关系”下看法制建设的失守

2017-08-04陈舒旖朱慧慧黄斌

东方教育 2017年10期
关键词:办事矛盾权力

陈舒旖++朱慧慧++黄斌

中国社会是一个强调人际关系和社会网络的社会。讲人情、论关系在中国源远流长,“办事找熟人”的现象由来已久,短时间内很难改变。半个多世纪前,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就提出了“熟人社会”的概念。他认为,在我们的传统社会里,人际之间织成了一张张庞大而复杂的关系网,或血缘,或姻亲,或地缘,往往沾亲带故。“熟人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遵从人治而不是法治,关系越亲密,办事往往就越顺利,甚至可以超越规则、营私舞弊、徇情枉法[1]。酒桌上谈事情,逢年过节送礼,这些都是关系社会的写照。从某种角度讲,在中国,关系是社会的润滑剂,也是这个社会的律则。老百姓的意识中总是存在做人办事讲求人情味的观念。这使得在社会复杂的大环境下,托人办事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人们常说法理不外乎人情,固然人情不可或缺,但是当人情过度放大,必然会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何把人情社会变成法制社会,任重而道远。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但逢年过节送礼,给好处办事的事情依旧存在,甚至愈演愈烈。“节日不送礼,怕断了关系。”将送礼之人的苦衷一语道破。严令之下,“找关系”仍暗流涌动,除了“熟人社会”的思维方式,背后还深藏着不少深层原因。

现实生活中老百姓“找关系”往往是因为办事难,这与办事制度设计的缺陷或制度可执行的程度低有关。程序繁琐就是制度的最常见缺陷。据了解行政审批要经历100个审批环节,盖108个章,全流程共需要799个审批工作日,宛然就是一次万里长征。漫长的审批时间和繁琐的程序促使人们为了快捷办事而不断找关系,而在找关系的过程中也就出现了“吃拿卡要”贿赂腐败的现象。有缺陷的制度给有关系可找的人提供便利,让无关系可靠的人暗自吃亏,这也无疑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激化社会矛盾。

全国人大常委、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徐显明曾指出“我们现在的官員还是习惯于管理,如何让他们把管理的理念转变为服务的理念,是建设服务型政府要迈过的第一道门槛[2]。”如今,许多政府部门及窗口单位,都张贴着宣示服务理念的标语,但实际上的行为与服务理念相差甚远。近日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也出现了这样的案例。负责单位故意将受访窗口高度设低,让上访群众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从而变相达到减少上访人数和缩短上访人员办理时间的目的。这反映出的是职权人员服务理念的表面化,究其实质,是群众观念的淡薄与缺失。在这种情况下,老百姓不得不通过“找关系”来走捷径。

《人民的名义》中光明区区长孙连城是一个不贪不占但也不作为的庸官人物形象,这其实是现实生活中许多职权人员在其位而不谋其政的真实写照。不为人民办实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衙门作风,是助推“找关系”乱象的一大帮凶。据媒体报道,郑州的一名“准妈妈”张女士,4个月内跑了社区近20趟,仍未办下准生证。而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不胜枚举。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相关人员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态度,这些都导致老百姓事难办,于是就有了靠关系办事这法子。

对权力监督的失效以及权力失范的惩处乏力都是“找关系”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权力的内部监督往往处于形同虚设状态,制度成了摆设,监督落实不到位。“中国目前的政治生态,就是一把手,几乎拥有绝对的权力”《人民的名义》中沙瑞金的一句话道出了权力的不受监督。即使是电视剧中一个处长都贪污赃款逾两亿。小官巨贪,权力不受约束。2012年7月,甘肃省宕昌县委原书记王先民因涉嫌受贿被判处死刑。他在“悔过书”中坦言:“在宕昌,没有人能够监督我这个县委书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不了,本县检察机关监督不了,就是上级监督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正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使得王先民大权独揽,成了“买官”的官员、承包工程和违法批地的商人最主要的公关对象。可见,如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落实对权力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

许多人认为,与那些收受贿赂的贪官相比,行贿人往往是被动的甚至是被迫的,行贿是可以理解的行为,这种心态是“找关系”现象加剧的一个深层原因。这既是对权力腐败的控诉,又是目前法制思想道德建设的不良产物。除去“找关系”的历史印记,而从找关系者本身出发,这也折射出一些社会矛盾和社会心理。

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基本矛盾往往会通过一定社会的阶层或阶级的矛盾表现出来,或表现为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矛盾冲突。这些归根结底都是围绕着经济利益这个轴心展开的。“找关系”涉及的两个主体,通常在经济、政治方面等处于不同的阶级,更准确的说是存在不小差距。“找关系”牵扯到的始终是个人利益。普通老百姓与职权人员间的利益矛盾,普通老百姓与普通老百姓间竞争关系的利益矛盾等等对立矛盾的存在从矛盾角度讲就是“找关系”的根本原因。

“找关系”也是当前多种社会心态的基本表现。很多人讥讽不正之风,自己办起事来却忙着找关系。为了给孩子选择一个好学校,为了给亲属找一份好工作……第一个念头往往是动用关系和金钱去打通各个“关节”。这是典型的矛盾心理。还存在焦虑心理。曾有文章指出公平焦虑已是一种普遍性的社会心理。人们在各项涉及自身权益的事情中,依靠关系而不依靠规则,表现的就是人们对社会公平的不信任,同时“找关系”又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

中国正在朝着法治国家的方向迈进,这是人民的期盼、时代的要求、历史的必然,而“找关系”现象已成为法治道路上的“拦路虎”。从某种意义上讲,实现由“关系社会”到“法治社会”的转变,首先要解决“找关系”问题。而先决条件就是让一切权力有序运行,让规则意识深入人心[3]。

立足现象发生的原因和社会现状,政府方面需加大反腐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约束与监督,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进行制度性建设,全党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干部法制教育,大力促进司法的公平公正。总之我们需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深化改革,扎实推进,落实制度,抓铁有痕,彻底根除“找关系”现象。个人方面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抵制社会“找关系”风气。在不损社会公德,不违规犯法的前提下维护争取自身权益。

参考文献:

[1]张鑫淼,薛万博. “找关系”的常见心理状态[J]. 党的生活(黑龙江),2013,(12):7.

[2]薛万博.“找关系”乱象的“水下冰山”[J]. 党的生活(黑龙江),2013,(12):8-9.

[3]薛万博. 告别“找关系”,需要做些什么?[J]. 党的生活(黑龙江),2013,(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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