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丰包子”案翻天大逆转
2017-08-04王纯
人民周刊 2017年10期
关键词:知名度
王纯
2017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6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庆丰包子铺商标案名列第二。这场官司一波九折,跌宕起伏,从济南中院打到省高院,又打到北京最高院,耗时近四年,波澜迭起,在一审、二审庆丰包子铺均败诉的情况下,最高法院再审的结果却翻天大逆转,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庆丰包子铺何以笑到最后?这个著名品牌有着怎样的前世今生?这场官司留给我们怎样的思考和启示?近日记者就此专访了德恒律治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副总经理李伟。
案起
2013年6月,北京庆丰包子铺准备在济南市发展连锁店,因济南有家公司于2009年注册使用了“济南庆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且济南庆丰公司的营业范围与北京庆丰包子铺的基本相同,致使北京庆丰包子铺无法在济南地区设立连锁企业。同年,北京庆丰包子铺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二审:驳回庆丰包子铺诉求
一审的焦点在于济南庆丰餐饮公司是否侵害北京庆丰包子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一审法院认为,济南公司使用“庆丰”二字时与其使用环境一致,并未从字体、大小和颜色等方面突出使用,是对企业名称简称或字号的合理使用,且庆丰包子铺无证据证明其在注册和使用企业名称时,其经营地域和商誉已经涉及或影响到济南乃至山东,亦无证据证明济南公司注册和使用企业名称时,有假借庆丰包子铺商标商誉的可能。同时,庆丰包子铺提供的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相关公众存在将两家“庆丰”公司误认或存在误认的可能,故“济南庆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名称的注册和使用具有合理性,并未侵害庆丰包子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