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驻村“第一书记”现有做法的一些思考
2017-07-29高贵明
大经贸 2017年6期
高贵明
党中央确定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中组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指出,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上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力度,办实事解难题;选择一批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作为基层党组织的联系人,帮助基层党组织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强调结合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结果,对不胜任现职的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调整;内部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既可从上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选派,也可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还可探索面向社会选聘。对于工作薄弱村,应下派得力党员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帮助整顿后进党组织。
自2012年开始,派驻村“第一书记”的做法逐渐在全国各省市、地区推广。我本人在天津市濱海新区财政局工作,身边的一些同事以及工作伙伴都曾有参加区委组织部组织的为期两年的驻村任村“第一书记”的经历。据他们讲述,“第一书记”有名无实,村里的大事小情几乎沾不上边。村干部和村民并不关心“第一书记”驻不驻村、参不参加村集体活动,任职期间不给村里添麻烦就行。“第一书记”在村里的作用也很单一、实在,只需要给村里争取点资金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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