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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权”分置并行下创新农村土地经营形式的思考

2017-07-29杨群义

当代农村财经 2017年7期

杨群义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省考察时强调,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經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农村改革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必将引领农村土地流转和经营形式创新。本文结合农村实际,分析了农村土地经营的多种形式,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两权”分置并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省考察时强调,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农村改革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必将引领农村土地流转和经营形式创新。应当应势利导,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农村土地多种经营形式的创新。

一、落实“两权”分置并行政策,激活农地经营形式创新

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确立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的制度框架,赋予农户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现阶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入城镇就业,相当一部分农户将承包土地流转给他人经营,承包主体与经营主体分离,从而使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分解为相对独立的承包权和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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