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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推广部门如何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7-07-25许昌市农业信息中心何彦华

河南农业 2017年7期
关键词:主体农业服务

许昌市农业信息中心 何彦华

农技推广部门如何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许昌市农业信息中心 何彦华

河南省农业厅科技教育处 主办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使得“谁来种地、谁来务农”问题日益突出,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农技推广部门的重要任务。下面以许昌市为例,就如何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以研究。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许昌市耕地面积32.53万hm2,家庭承包经营面积27.93万 hm2。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农村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四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截至2016年底,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0.53万 hm2,占家庭承包面积的37.7%。其中,全市注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912家,注册的家庭农场269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28家,各类专业大户3832户。在专业大户中,种植大户2388户、养殖大户1444户。全市3.33万hm2以上的种粮大户795个,种植面积达到1.21万hm2,全市种粮大户共1109户,经营土地面积1.76万hm2,种植粮食面积 2.98 万 hm2。

二、农技推广部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形式和做法

(一)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依托市、县农广校开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许昌市农技推广部门积极参与和配合,培训对象是3.33 hm2以上的粮经种植大户、规模化养殖大户、水果及园艺种植大户、水产养殖及特色种养大户、鲜活食品生产大户、生态农业及创汇农业生产大户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专职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业企业人员,家庭农场经营人员,其他专业从事农业经营管理的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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