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的实现*
2017-07-21徐小明赵丹华
观察与思考 2017年7期
关键词:发展
徐小明 赵丹华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的实现*
徐小明 赵丹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是在现有生产力发展基础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体人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愿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表达政治见解和诉求的政治权利。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的实现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综合性工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民主政治的推进、法制建设的完善、人民政治素养的培育和坚持与改善党的领导是实现政治自由不可或缺的保障和路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政治自由 实现
作者徐小明,女,杭州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教授、副院长;赵丹华,女,杭州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研究生(杭州 3111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在阶级社会中,政治自由是受宪法和法律保障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表达政治见解和意愿的权利。要获得政治自由,必须消除产生压迫和奴役的私有制根源。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但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实现需要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因此,公民政治自由的实现既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综合性工程,需要我们不懈的努力。
“自由”一词源于拉丁文lebera,意为相对于外来束缚,外力限制的自主、自为状态。自由是有史以来,人类在改造自然、社会和自身的过程中一直心驰神往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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