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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如何培育小学生网络素养

2017-07-17高明

人民教育 2017年15期
关键词:法治微信素养

高明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不可否认,这与教育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有着极大关系。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hina Internet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简称CNNIC)第39次互联网报告显示,中国网民10岁以下儿童群体占比3.2%,互联网正持续向低龄群体渗透。信息碎片化、理解浅表化、表达自由化……自媒体时代不期而至,给学生健康成长带来极大冲击。小学是一个人思维发展、素养形成的起始阶段,如何抢占自媒体育人高地,为懵懂无知的小学生设置一道“防火墙”,成为小学阶段开展网络素养教育面临的新课题。

加强网络规则教育,让小学生“心中有戒”

自媒体的显著特征是准入条件低、传播速度快、传播途径多向化。人们不再单一地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获取信息,更多的是从微信、微博等各种自媒体平台寻找新闻、参与讨论、发表观点。事实上,即便是在虚拟世界,言论自由并不等于自由言论,茫茫“网”海也自有一套“遨游”准则。2015年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就增加了“文明绿色上网”内容,对小学生上网提出了指导性要求。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网络规则教育,具体内容包括:善于利用网络学习,但要学会甄别和判断,不浏览或传播有关色情、暴力、恐怖、颠覆国家、煽动民族分裂等信息;诚实交流,使用友善语言,杜绝粗言秽语,但要学会机智应对“网络诈骗”;有自我保护意识,慎重结交网友,不迷信网友传言,不随意单独约会网友,拒绝网恋,受到网友骚扰、威胁和恐吓要及时告知父母或監护人,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正常秩序,时刻防止病毒袭击;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小学生好奇心强,善于模仿,敢于尝试,初涉网海一定要加强正面引导和底线教育。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规范和约束危害信息网络安全行为的既有《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一般性法律规定,也有规范和惩罚网络犯罪的专门法律法规,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等,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小学生从小知道“虚拟世界也有高压线”。

同时,要利用各种司法素材加强警示教育。比如,近年来微信公众平台连续出现了“女大学生醉酒被活体摘肾”“父亲扔手机儿子跳楼”“姚明吸毒被抓”等假新闻,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自媒体的公信力也严重受损。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要充分利用这些公开的、身边的鲜活案例对小学生进行警示教育,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划清底线。

有机渗透网络素养教育,让课程“春风化雨”

课程是教育实施的主渠道,在小学的各门课程中有很多涉及网络知识的内容,要利用课程这个主渠道,渗透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小学生的网络素养。

一是利用好信息技术课,除了教给学生网络常识、网络操作技能外,还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的网络素养教育,培养良好的网络道德,养成健康的上网习惯,尤其要帮助学生懂得网络的价值和意义,增强识别力、判断力和免疫力。

二是加强学科渗透。语文、数学等学科都能挖掘到网络素养教育的“渗透点”“结合点”,特别是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推进,各门学科都在推进“教育教学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都可以穿插和渗透网络素养教育内容,介绍网络的基本知识和主要用途,增强学生对网络传播的认识,让学生学会判断网络的多重意义,培养学生利用网络完善自我、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是用好法治教育地方课程。近年来,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要求,很多省、市、区、县结合实际开发了法治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相关教材无一例外地安排了网络常识教育,如重庆开发的三至六年级地方教材《法治教育》(重庆出版社)、《法治》(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安排了《守护信息安全》《网络发言有规则》《网上购物要谨慎》等教学内容。这些内容贴近学生生活,有较大的自主发挥空间,教师要结合小学生学习、生活实际,丰富教育教学资源,精心设计教学环节,提高网络素养教育实效。

法治教育与网络素养教育融合创新,让教育“润物无声”

小学生网络素养教育与法治教育密切相关。新时期法治教育工作应当符合小学生年龄特点,适应新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采用小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自媒体平台就为小学生法治教育与网络素养教育的融合创新提供了空间。

一是依托校园微信公众号,传播法治正能量。微信公众号是近年来新兴的网络交流平台,其新鲜的网络语言,有趣有用、图文并茂、音视频结合的网络传播方式,为学生所喜爱和关注。学校可开辟法治教育专栏,随时发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相关新闻,上传法治教育视频、故事、文章,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先进典型,提高微信公众号平台利用的广度与深度。

二是利用QQ、微博、微信,打造轻松法治教育驿站。教育实践证明,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源于一些小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沟通解决,导致“良性疮疥”变成“恶性肿瘤”。网络交流可以有效避免面谈的尴尬,让学生消除心理戒备和心理隔阂,倾吐内心的苦闷和迷茫。很多教师注重利用QQ、微博、微信加强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获得及时有效的信息,适时相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亲其师、信其道”,在此基础上,教师讲述的遵纪守法故事、遵规守纪要求、需要渗透的法治理念、网络素养要求,就会在心灵交融中成为学生法治思维中的一部分,进而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三是创建贴吧、论坛、微社区,引领法治教育舆论方向。与其让学生在网络世界躲避孤独,宣泄不良情绪,结交陌生人,学校不如主动适应新时期网络特点和青少年学生心理需求,创建贴吧、论坛等形式的交流平台,供学生发表言论、互通信息、建言献策。为了让学生的心理压力得到及时有效释放,可在校园网站设立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论坛,让学生自由发帖,倾诉自己生活学习中的烦恼、苦闷、困惑。为了更容易产生共鸣,可特意安排一些优秀的同龄孩子给予其宝贵的建议和帮助,并由学校心理咨询教师定时读帖,给予专业的启发、指导,引导他们自主选择与依法治国相一致的价值观念和法治信念。微社区是基于微信公众号的互动社区,是用户与用户、用户与平台之间的“多对多”互动体验模式,学校可借此主动抛出热点焦点话题,结合发帖和回复,掌握和把控正确的舆论导向,促使学校、学生和家长在社区讨论中逐步统一教育观念,达成教育共识。

四是借助微作品,建设法治教育先进文化。微影视、微动漫、微小说这些文化艺术微作品,符合青少年学生年龄特点,能有效地扩大普法覆盖面,增加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加强法治教育的知识性、趣味性、传播性、互动性和实用性,拉近与学生的距离,更接地气、更能感动人,也可以使网络素养教育“润物无声”。

注重家校联动共育,让网络习惯“少若成性”

家庭、学校是孩子成长的摇篮,家校联动共育永远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学生良好的网络习惯更少不了家庭和学校、父母和教师的有效配合。

一方面.要提高教师和家长的自身能力,这是基础。作为教师,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使用信息技术制作、传播信息的能力,提高对各种网络信息选择、理解、评价、质疑、创造和批评的能力。了解与网络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律水平,为学生使用网络保驾护航。加强教研工作,深入研究小学生对网络的兴趣和心理特点,学习相关教育原理,确保科学指导、有的放矢。作为家长,应摒弃“网络就是祸水”的思想观念,认识到正确引导是关键,积极提高自身网络素养,与孩子同进步、共成长。必要时,学校可结合实际印发网络素养家长学习手册,教给家长科学的网络常识。

另一方面,家校联动开展指导和监督,这是目的。自媒体时代各种信息泥沙俱下,如果不能加以监督和正确引导,会使孩子受到网络不良影响。因此,在学生接触网络的过程中,需要教师和家长相互配合,逐渐培养孩子正确使用网络的习惯,如控制上网时间、使用频率,如何筛选、甄别和利用信息等。特别重要的是,小学阶段是预防“网瘾”的重要年龄段,父母应密切关注孩子状况,及时与教师沟通,家校合力矫正学生不当的网络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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