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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自珍之子与火烧圆明园考辨

2017-07-13上海陈歆耕

名作欣赏 2017年7期
关键词:英法联军龚自珍火烧

上海 陈歆耕

学界新声

龚自珍之子与火烧圆明园考辨

上海 陈歆耕

当有人提出“龚自珍的长子曾是否为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当向导”时,提这个问题的人似乎心中已经有了肯定的答案。其实这句话里有两个错误:一是洗劫和火烧圆明园的是“英法联军”,而非“八国联军”;二是龚自珍的长子龚橙并没有给任何侵略中国的外国“联军”当过向导。目前并无可靠史料记载此事,而传播多来自野史、笔记和小说。

龚自珍 龚橙 火烧圆明园

骨鲠在喉

自从拙著《剑魂箫韵:龚自珍传》于2016年初面世后,我才知道,公众对龚自珍儿子的印象似乎比龚自珍更深。这个印象可不是好“印象”,这个印象得自于把龚自珍的长子与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火烧圆明园捆绑在一起。

这个事件,犹如中国近代史上一块巨大的至今仍在流血的疮疤,谁沾上都得遗臭万年。龚自珍作为近代最早的启蒙思想家、清代第一诗文大家而名垂史册,他不会想到,他的儿子在死后若干年却长期被污名化为“卖国贼”,至今仍遭到口诛笔伐。这一父子形象的极大反差,在中国文学史上可能再无他例。

我经常被人问道:“龚自珍的儿子曾是否为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当向导?”提这个问题的人似乎心中已经有了肯定的答案。在回答这个问题前,这里首先做一个常识纠正,洗劫和火烧圆明园的是“英法联军”,而非“八国联军”。英法联军入侵中国发生在1860年,而八国联军入侵中国发生在1900年,前后相距四十年,等到八国联军到圆明园,虽再次洗劫,但已无珍宝可捞,也无楼阁可烧了。那些沉重的石柱、石雕,既搬不动,也烧不坏,这些也成了英法联军“强盗”行径的抹不去的罪证。

如果被人当面问,我则回答:“目前未发现可靠史料可以证明此事。”如果有人通过微信询问,我则把书中相关的一段话拍下来发过去:“笔者遍查各种史料,未见有关此事的可靠记载。当时的清人著作、留京官员日记、当年侵略者的回忆录,无一字提起此事。如果确有其事,不可能没有文字记录。梁启超《饮冰室文集》卷四十四集(下)有一段关于龚孝拱的文字:‘孝拱为定庵子,圆明园之役,有间谍嫌疑,久为士林唾骂。或曰并无此事,孝拱尝学英语,以此蒙谤耳。’如果没有可靠的证据,任何严肃的学者和写作者,岂能把传闻当作信史,写入书中?”

其实,即使不引用可靠史料,用一个“常识”来做判断,也可看出这一传闻是多么不靠谱!龚自珍的长子龚橙,又名家瀛等,再加字、号,有一堆。“孝拱”是其号。下文统一用“龚橙”。龚橙生于1817年,卒于1878年(见樊克政:《龚自珍年谱考略》,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568页)。而英法联军洗劫和火烧圆明园事件,发生在1860年10月。也就是在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事件发生后,龚橙又存世十八年。想想看,如果龚橙曾为英法联军当向导,在如此重大的事件中充当这样的重要角色,难道可以蒙过清廷的耳目?龚橙在无任何特殊防护的条件下,还能够苟活于世十八年?清王朝再无能,砍掉一个如此十恶不赦的“罪犯”脑袋,还不是轻而易举?而关于所谓“向导”的传闻,也发生在龚橙死后多年。

似乎到此,笔者无须再就这一事件的真伪进行考辨了。我的书中一段话,虽然文字不多,也算有一个明确的结论。但发出疑问的人,仍然持续不断。因为这持续不断的“疑问”,让我也有些困惑起来。既然是不足为凭的传闻,为何会产生“蝴蝶效应”,让传闻几乎变成历史上的一桩铁案?在写《剑魂箫韵:龚自珍传》时,我对其子的人生经历未做太多关注,因此涉及龚橙的文字也就不足一千。因这段传闻,不仅彻底毁掉了龚自珍儿子的形象,也连带着让其父受到玷污,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再下一点案头功夫,将事件的真相做一个稍稍细致的爬梳。

“八卦”传闻

我的史料搜集途径主要是两个:一是通过论文期刊网,搜索相关的研究论文;二是从图书网上购买可能有关联的书籍。从第一个途径,获得了十多篇论文资料,其中有几篇不算严格的论文,但谈到了龚橙与火烧圆明园的问题;从第二个途径获得的书籍有五部,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国学者贝尔纳·布里赛写的《圆明园大劫难》,这部书于2003年由巴黎峭岩出版社出版。2005年译成中文,由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2015年10月(修订版)又由上海远东出版社再次出版。我获得的是上海远东出版社新出的修订版。真是孤陋寡闻,时隔十多年,通过图书网络搜索才知道这部书,虽然晚了些,但让我有如获至宝之感。因为这是一部迄今为止最为全面呈现英法联军洗劫和火烧圆明园事件的书籍,六十万字,厚达六百多页。这部书最为接近历史真相,因为作者是在查阅了七十余种当事人的传记、回忆录、日记资料后撰写而成的。最为难得的是,该著的作者是法国学者,以一个现代知识分子的眼光和良知,不仅对那段历史有翔实客观的记录,而且有较为深刻的反思。

从搜集到的资料中我发现,关于龚自珍儿子为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当“向导”,乃至被称之为“主谋”的毫无确证的“八卦”,在当代仍然在继续传播、发酵。影响最大的大概要数一篇语文课文教育带来的效应。在人教版六年制小学课文第九册第七单元,有一篇名为《圆明园的毁灭》的课文。该文只有数百字,对圆明园如何辉煌及被英法联军劫掠和毁坏过程做了非常简略的描述,内容并未涉及龚自珍儿子是否为英法联军当向导。问题出在,很多语文老师在解读课文时,将“八卦”传闻当作历史事实,总是要列举此事,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反面教材。由此产生的影响之大,实在难以估量。因为从儿童起,很多人脑子里就刻下了龚橙是“卖国贼”的烙印。在《人间一股英雄气——记清华大学附属小学窦桂梅》的报道中(《北京教育》2006年3月号,第15页),介绍窦老师的教学经验,有这样的文字:“焚毁圆明园的前几天,英法联军列队入城之时,清军士兵夹道跪迎,北京居民观者如市,这一场面后来被痛斥为‘麻木’,通常也被历史隐去。中国人龚橙(龚自珍的儿子)是火烧圆明园的主谋,因他带的路。”在《资料性课程资源在结课中的效用》中(张海峰、刘健文,刊于《语文教学通讯·小学刊》2006年第1期,第52页),谈《圆明园毁灭》一文的教学心得,文中说:“据说中国人龚橙——著名诗人龚自珍的儿子是火烧圆明园的帮凶,是他带的路。”笔者还搜索到另一篇也是谈教学心得的文章,题为《在阅读教学中培养学生的高尚情感——以〈圆明园的毁灭〉一课为例》(王金才文,刊《新课程研究》2006年9月号第27页),此文专题谈《圆明园的毁灭》的教学,有这样的字句:“皇帝、太后跑了,清军在街道两旁夹道跪迎强盗入城,著名诗人龚自珍的儿子龚澄(橙)领着英法联军进入了圆明园……”这位老师还用这样的提问句,来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感:“……无比的耻辱,几千年文明熏陶下的人民竟然这样的不知羞耻?著名诗人龚自珍的儿子龚澄(橙)居然是数典忘祖的汉奸,领着强盗进入了圆明园。”这些文章和报道,在引用这一历史事实时,没有标明史料的来源。在《“圆明园,是谁烧了你”补说》(刘振修文,刊《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03年第12期,第16页)中,作者称:“龚自珍长子孝拱,少好学……各国语言文字,略知一二。英人威妥玛立招贤馆于上海,延之为秘书……民国初年蔡东藩《清史演义》说,英人北犯,他恰跟入北京,火烧圆明园,定是他唆使,烧了三日三夜,变成一堆瓦砾场,只有珍奇古玩,由半伦(龚橙)带领洋兵搜取净尽。又据《清朝野史大观》卷一载:‘橙单骑先入,取金玉重器而归。’……咸丰十年八月癸亥之谕也能证明这个名人之后作恶的可信性,谕旨曰:‘该夷去国万里,原为流通货物而来,全由刁恶汉奸,百端唆使,以致如此决裂。”且不说这个咸丰皇帝把与英法的“决裂”责任,一股脑儿推到“汉奸”头上是多么荒唐可笑,仅从字面看,也没有提到与龚橙有什么关系。另外,请读者注意,该作者引用的资料,不是“演义”,就是“野史”。如果没有严谨的考证,这些都是无法作为信史来确认的。虽然“正史”与“野史”,有时也很难说谁更接近历史真相。“正史”的编修者出于某些因素,会有意避讳和遮蔽一些该记录的史实,但如龚橙此类行为,没有任何需要避开不录的理由。

这些文章大都刊登在语文教学参考类期刊上,在语文教学中具有引领作用,在语文教育的从业人员中当然也会有很高的阅读量,再通过课堂连锁扩展传播,对龚自珍儿子的形象,必然带来连续性的大面积伤害。难怪一个多世纪过去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卖国贼”面孔,几乎在国人脑幕上定格。

另一个传播载体,来自一些研究者和著名作家的文字。找到若干例。在《火烧圆明园,谁是“带头大哥”?》中(谭伯牛文,刊于《报刊文汇》2007年3月号,第81页,摘转自《断章取义晚清史:天下残局》),谈到是谁点燃了火烧圆明园的第一把火,称有三种说法,这三种说法,都把火烧圆明园的主犯指向了中国人。“第二种说法则指出:联军入京,龚橙导之毁园。龚橙是著名爱国主义诗人龚自珍的儿子,也是英国公使威妥玛的中国密友。他曾说出过‘中国天下,与其送与满清,不如送与西人’的名言。当时士大夫几乎一致认为他向联军提出烧毁圆明园的建议,龚橙终其一生,也未对这个指控进行过辩白。”这里虽然只是将龚橙“卖国贼”行为,作为三种说法之一,但作者的语气是肯定性的。这里我首先根据史料推翻一个说法,龚橙的“八卦”传言,出现在龚橙离世之后,而不是生前。所谓“龚橙终其一生,也未对这个指控进行过辩白”就成了一个没有前提的判断。有一篇杂文,题为《龚自珍的败笔》(向贤彪文,刊《江西日报》2005年2月10日),居然将电影《火烧圆明园》作为信源来引用:“凡看过电影《火烧圆明园》的,都会记得这样一个情节:一个戴洋人帽,穿白色西服,出入洋兵营盘的假洋人,强拉民妇供侵略军蹂躏,又引洋兵闯进圆明园……这个充当可耻汉奸角色的,就是龚自珍的长子龚橙。”该文以此为据,批评龚自珍如何未能注重儿子品行修养的培育。文章以虚构的电影为据,再以此倒推龚自珍教子无方,逻辑上显然无法成立。

这类文章中影响最大的要数著名老作家李国文写的多篇大“骂”龚自珍儿子“卖国”的文章了。我手头就有两篇,一篇题为《名父之子》(刊《河北日报》2016年5月6日),文章开篇就说:“龚自珍是名人,龚自珍的儿子,应该也算得上是个名人,因为圆明园是他引领英法联军去烧的。”“万园之园的圆明园化为灰烬,固然是英法帝国主义的罪恶。但龚自珍之子为向导,为高参,为狗头军师,出这恶主意、坏点子,是不能饶恕的。历史的这一页,就永远留下了这个丑陋的名字,遗臭万年。”李先生义愤填膺,文采斐然,但他的史料来自何处呢?一是与前面刘振修文章为同一处,即《清朝野史大观》(卷十)中的一段记载;还有就是咸丰皇帝癸亥之谕里,大骂“汉奸唆使”,但并未涉及龚自珍儿子的那段话。刘振修也引用了。国文先生则大加发挥,“在诏谕里出现‘汉奸唆使’之词,当有所指,绝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有头有脸之辈,自然是冲着龚自珍这样有大名声的人而言,若他地下有知,将何以堪?”国文先生这是把写小说的浮想联翩的思维方式,用到写史学类文章上来了。国文先生还有一篇专题批评龚橙的文章,题为《龚自珍的不肖子》(刊于《同舟共进》2005年第3期)。他在高度赞誉了龚自珍的诗文成就后写道:“他的一个儿子叫龚橙的,却是地道的混账东西,地道的浪荡无形的人,地道的引狼入室的卖国贼。”他的史料依据,除了上文中标注的以外,另据几种野史记载,大多都是说龚橙生活如何放荡不羁。真正涉及圆明园事件中如何充当“卖国贼”,也是来自《清朝野史大观(卷一)》。同样的引文,前文标注为“卷十”,此处为“卷一”,总有一处是笔误。且不论。这些所谓的野史、笔记记载是否可靠,能否作为信史依据,才是最重要的。通过百度搜索可以发现,李国文的文章被很多报刊刊发,更不用说被难以统计的网络转贴,又被很多人作为历史事实引用,可见影响之大。由此我想到,名作家写文章,涉及历史事实理应慎之又慎,因其名牌效应和公信力,往往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稗官”杜撰

传播龚橙为英法联军当向导的,不仅有龚橙卒后十多年的一些野史和笔记,还有两部影响很大的小说。虽人人皆知小说为虚构的文体,但因其大众化的传播特点,产生的影响也就远远超过了私家笔记和文章,就如同《三国演义》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三国志》。非史学研究者,常常是分不清两者之间关系的。就如今日,很多人从历史电视剧中获得历史知识一样。

其一为民国时期曾朴著《孽海花》,写到一青楼女子与龚橙的对话。女子问龚为何引领英国人火烧圆明园?龚橙答:“你当我老子是好死的吗……我老子和我犯了一样的病,喜欢和女人往来,他一生恋史里的人物,差不多上自王妃,下至乞丐,无奇不有……”“他被满人毒死在丹阳。”为了报复满人的杀父之仇,“庚申(指1860年英法联军攻战北京,咸丰皇帝逃往热河)之变,我辅佐威妥玛,原想推翻满清,手刃明善的儿孙。虽然不能全达目的,烧了圆明园,也算尽了我做儿的一点责任。人家说我汉奸也好,说我排满也好,由他们去吧!”

这段话真是离奇得距离史实十万八千里。一是说话口气哪像儿子谈论父亲,二是龚自珍被满清贵族“毒杀说”,经考证完全属无稽之谈。建立在“无稽之谈”基础上的报复行为,又从何谈起?三是这是小说,是虚构出来的“稗官野史”,岂可当作信史来征引?

其二是蔡东藩著《清史演义》中写道:“这一日圆明园中火光烛天,一个身穿洋装的中国人在引导英军放火,清廷武务院卿恒祺问他是谁,他大声道:‘谁人不晓得我龚孝拱,还劳你来细问!’”“看官!你道龚孝拱是何人?他是晚清文人龚定庵长子……这次英人北犯,他恰跟了进京,烧圆明园,实是他唆使。”(两例均转引自王开玺:《龚孝拱引导英军焚毁圆明园考论》,《北京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这样的小说情节,真是“荒唐”复“荒唐”。既然清廷大臣都知道龚橙在引导英军放火,怎么可能在圆明园事件之后,他还能继续像常人一样存世十八年。谁敢说,清军的大刀、弓箭对付不了英军的火炮,连一介普通中国文人的脑袋也砍不下来?

对于不明真相的大众,演义、小说者的杜撰,就成为先入为主的“信史”,这是多么可怕的事?谣诼之言,杀人不见血,此之谓也。这样的小说面世于龚橙死后很多年,作者知道,当事人不会从黄土下爬出来找他们算账,因此敢用真名实姓胡编乱造。

绝无此事

下如此结论,是否过于武断?

下面笔者列举已掌握的权威考证文章和书籍史料来做论据。在当代学者和作家中,已经有人对此史实做过相当严谨的梳理。只是他们的文章发表在小众的期刊上,未能如李国文先生的文章那样,产生裂变式的传播效应。有两篇史学研究者的文章,大大减轻了笔者考证这一历史事实的压力。其一为《龚孝拱引导英军焚毁圆明园考论》(王开玺文,刊于《北京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导、中国圆明园学会学术委员。其二为《龚孝拱事迹考》(叶斌文,刊于《史林》1999年第3期),作者为上海社科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这两篇文章,前者重考证;后者重叙事,是目前看到的对龚橙的生平形迹最为详细的介绍。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所有的史料来源都有详细的标注。此等案头工夫,是作家李国文所远远不及的。如果国文先生在写《名父之子》前,先查阅一下这两位学者的文章,大概就不会那么抓住野史中的只言片语,洋洋洒洒地随性发挥,妄下断语了。但是这两篇考证文章,皆未能征引法国学者关于这一事件的最为全面而又权威的读本《圆明园大劫难》。前文作者可能未注意到此著,后文作者的文章则写于此著出版之前。如果他们同时也能参照这部书,那么笔者几乎可以放弃此文的写作了。

叶斌考证后断定:“庚辰之后至少八年内,世人尚未以圆明园事加诸孝拱。”王开玺遍查最初相关史料,无任何龚橙引英军焚掠圆明园的记载。这些原始的记载,包括恭亲王奕訢、内务府总管明善、步军统领瑞常给咸丰皇帝的奏折、《李慈铭日记》等。恭亲王的奏折说,英法两国夷人“于(八月)二十二日(10月6日)窜扰园庭,肆行焚掠”“因夷兵退出,旋有匪徒乘势聚众抢劫”。明善的奏折称:“初次夷人进馆焚烧,尚无土匪。自二十三日后,时有土匪进园,后被获正法。”瑞常的奏折和李慈明的日记,也表述了类似的情形,未见有一字涉及龚橙。

王开玺论文的要点是“大约在民国初年,社会上开始流传龚自珍之子龚孝拱认贼做父,引导英军劫掠并焚毁圆明园。这一传言,虽然当时即有学者表示怀疑,但经若干笔记野史渲染,似乎已成铁定事实。近年,这一说法再次泛起传播。笔者对相关史料分析后认为,所谓龚孝拱引领英军焚掠圆明园云云,实为三人市虎之传言,不足为信”。“当时的一些笔记、野史,虽有中国奸人劫掠圆明园的记载,但并无具体明确的姓名指称,更无龚孝拱引领英军焚掠圆明园的说法。”这些野史、笔记有陈代卿的《庚申畿辅纪略》(1905年排印本)、王闿运《湘绮楼自书圆明园词》(1921年有影印本)、徐树钧《圆明园词序》。这些最初的记载,均无龚橙与圆明园焚掠有任何关联的文字。1897年杨圻写的《檀青引》涉及具体人,文中说:“奸民李某,导联军劫圆明园,珠宝珍玉尽出,三朝御府希(稀)世之物,不知纪极掠殆尽”,还说到清政府“稍稍闻圆明园之毁,祸由李某,下狱穷治诛之,籍其产,以赐文丰家属焉”。这里记载的“李某”,与法国学者贝尔纳·布里赛的《圆明园大劫难》中,有一处记载可以互证。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在向圆明园“挺进”途中,因“一路上都是茂密的树木,纵横交错的道路简直就是个大迷宫!下午两点,法军抓了个农民,让他在前面带路……”(〔法〕贝尔纳·布里赛:《圆明园大劫难》,第287页)这里未说被抓的中国农民“向导”姓什么,是否是中国文人野史记载的“李某”,也无法确定。请注意,当时英法联军分头向圆明园进发,书中谈到被抓的中国农民,发生在法军。也许因为法军有这个农民带路,实际情况是当晚七点法军先到了圆明园,而英军则第二天中午时分才抵达。是因迷路,或忘记了与法军会合的地点是在圆明园,当事人有不同说法,但甭管怎么说,英军比法军迟到了十多个小时(〔法〕贝尔纳·布里赛:《圆明园大劫难》,第295页)。该著无任何文字写到龚橙为英军当向导,果有此事,这么重要的角色,书中不可能忽略。假如有龚橙当向导,英军反而迟到十多个小时,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而这部法国学者的著作,是综合了七十余种英法联军当事人的日记、回忆录、传记提供的原始资料写成,是迄今最全面最权威全景呈现英法联军圆明园之役的史学著作。另外,无论是中国的正史、野史记录,史学界基本的共识是,英法联军对圆明园的劫掠在前,中国奸民哄抢于后。至于火烧圆明园的“主谋”,布里赛的书中也有详细记载。这里可以分“决策”和“动机”两个层面来看。英法联军有四个关键性人物,在英方,军事统帅是格兰特,外交特使是额尔金;法方的军事统帅是蒙托邦,外交特使是葛罗,英法远征军与外交特使通过不同的途径进入中国。重大的军事行动由英法军事统帅协调决定,涉及外交谈判,则由两个外交特使负责。像火烧圆明园这样对两国关系、对国际社会都会产生影响的重大行动,根本轮不上一个普通中国文人来当“主谋”“引导”。如果无史实依据,做这样的揣测,只能是太低估了英法联军决策层的智商。他们是入侵中国的“强盗”,但不是文盲、莽汉,他们也是受过教育和训练的会思维的“强盗”。从布里赛书中提供的史实看,英法联军的统帅在是否火烧圆明园上是有分歧的。提出和决定实施这一重大恶行的是英国特使额尔金和英军统帅格兰特。“动机”和直接“导火索”,是英法联军与清政府之间发生的“人质事件”。

在英法联军攻陷天津时,清廷钦差大臣桂良与英法特使曾有一场谈判,因在某些条款上无法满足英法联军的要求,导致天津谈判失败。其中有一条款是英法联军各派一千名士兵到北京出席条约批准换文仪式。桂良答应了英法联军的要求,但遭到咸丰皇帝的否决。他怒斥桂良等“丧心病狂,擅自允许……违旨畏夷”。和谈不成,英法联军继续向北京进攻。强硬的态度和维护皇上的“脸面”,得有相匹配的军力。怎奈大清帝国的弓箭、大刀、长矛、马队,在完成工业化革命,手持先进枪炮、弹药的英法远征军面前节节败退。眼看大皇帝的那张龙椅也岌岌可危了。此时,皇帝又派新的钦差大臣、“实际主政”的三大王爷之一怡亲王载垣来商谈和约了(〔法〕贝尔纳·布里赛:《圆明园大劫难》,第229页)。怡亲王以皇帝全权大臣身份致函英法使臣额尔金和葛罗,恳请英法联军不要再向北京推进,要求他们返回天津,然后开始和谈。英法使臣则回复怡亲王,“鉴于前派大臣背信弃义,在抵通州之前不存在商签任何条约的可能”。怡亲王仍要求英法联军撤回天津,否则将可能重燃战火,因为他虽是“全权使臣”,但左右不了军队的行动。此言在英法特使看来,是带有威胁性的。但这种“威胁”说了等于白说,阻止不了英法联军的进攻。在临近通州的地段,额尔金派巴夏礼和威妥玛去通州,拜会怡亲王和随同大臣穆英,双方谈判持续八个小时,怡亲王做出退让,交给巴夏礼和威妥玛一封急件,表示完全同意额尔金的要求。两天后的9月17日,英方巴夏礼、罗亨利和诺曼,还有法方的葛罗首席秘书巴士达等人,再去通州会见中方全权大臣,以便敲定英法特使与中方全权代表会谈的具体事宜。此次谈判持续七个小时,气氛非常紧张,双方都有剑拔弩张的非理智举动,但最终似乎还是达成了准备签署和平协议的共识。出乎英法联军统帅和外交特使意外,第二天(9月18日)英法参与谈判人员(有军人、外交官和文职人员),共三十多人,在举着白旗回营地途中突然失踪。英法联军发现,这些人实际上被清军扣留而成为“人质”了。这一事件被后来的很多当事人看作是“9·18圈套”。也有人后来认为,如此再次背信弃义的行为,非全权大使所为,而是主战派清军将领僧格林沁干的(〔法〕贝尔纳·布里赛:《圆明园大劫难》,第243页)。甭管是谁干的,是否获得皇上准奏,已经不重要,反正此事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后续效应。即使在战争中,双方也不应该扣留或武力惩处外交使节,这也是中国传统就有的处理外交关系中的伦理。侵略者应该严惩,但显然不能用此类愚蠢的手段。于是和谈终止,清军与英法联军在八里桥发生激战,又是以清军的惨败告终。英法联军决定继续向北京城挺进,约定在圆明园会合。

清廷开始陆续放回“人质”,但有相当一部分人在酷刑中死亡。根据统计,英法联军被扣留“人质”共三十九人,其中二十人已经死亡,他们收到的是二十具棺材。活着回来的人,则诉说他们受到的“残酷折磨”。面对“人质事件”,英法联军的头头们都主张要采取“报复”行动。因为此事在他们看来践踏了国际法,如果不采取行动,难以平息国内舆论及政府高层的压力,从而影响到他们自身的职业命运。“报复”是共识,但在如何采取“报复”行动上,英法联军的统帅和外交特使,有不同的想法。法国人主张以“直接进攻皇宫”相威胁,摧毁皇宫,“以便在一国之都的中心留下一个令人久久遭受创伤的记忆”。而英国人则“宣布应该把皇帝的夏宫圆明园彻底地烧毁”。英国特使额尔金在给法国特使葛罗的信函中写道:“圆明园是皇帝偏爱的居住之地,摧毁它就等于打掉皇帝的威严,也刺痛他的个人情感。正是在这个地方,他把我们那些可怜的同胞弄来,对他们施行了最残酷的折磨……”(〔法〕贝尔纳·布里赛:《圆明园大劫难》,第383至388页)好了,笔者简单引文介绍圆明园被烧的“决策”过程,并不是在这类“野蛮”对“野蛮”的行径中要分出什么是非来,仅仅是说明:这一事件与龚自珍的儿子无任何关系。不要说无可靠史料证明龚橙参与了英法联军如此重大的行动,即使按照常识,也可判断:一介普通中国文人,想成为“主谋”,恐怕也是不具备资质的。咸丰皇帝癸亥诏谕里那段话,并未提及龚橙名字,同时把责任一股脑儿推给国内“奸民”,也是荒唐可笑的。他的事实依据从何而来?圆明园被烧时,他作为一国之主在哪里?

一个衰朽的王朝,面对强悍的、用军舰、火炮推销毒品的强盗,无论主战,还是主和,都难逃被宰割的命运。这个王朝已经腐烂到如同一堆朽木。他们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国家、人民,以及圆明园这样的收藏有无数瑰宝的世界顶级园林。“陛下”有旨,再加“摇尾”文人呼应,在“内奸”上大做文章,恰好可以遮盖无能无力抵御外侮的衰朽。

“影”自何来

常言:风起于青萍之末。那么有人会问,这个“青萍之末”在何处?即使是“捕风捉影”,“风”和“影”又是如何生发出来的?从龚橙的生平形迹看,只能大致判断与他饱读诗书,为人狂放不羁,得罪人甚多有关;也与他生逢乱世,怀才不遇,生活无固定收入,常陷入困顿,曾被朋友推荐到英人领事馆为威妥玛担任文案翻译有关。在1851至1853年间,魏源任高邮知州时,招龚橙佐撰诸书,生计是有着落的。魏源去世,他只好别寻生路。据记载,龚自珍教子重学术而轻科举。而在那个年代,靠“学术”到哪里去换取糊口的银两?王韬撰《龚蒋两君轶事》,介绍龚橙云:“中年颇不得志,家居穷甚,恒至典及琴书。旅寄沪上,与粤人曾寄圃相识。时英使威妥玛膺参赞之任,司翻译事宜,方延访文墨之士,以供佐理。寄圃特以孝拱荐,试与语大悦。”自此,龚橙断断续续担任威妥玛的译员有若干年,与英人多有交往。在那个年代,国人普遍存在一种仇外心理,尽管魏源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师”的目的是为了“制”;而龚橙在“夷人”手下任雇员,换取养家糊口之资,在今日看来是正常的现象,但在那个时代氛围中遭人诟病也就难免。即便如鲁迅,在日本侵略中国的背景下,因与日本友人内山完造保持关系,至今不是也还被有的人骂为“汉奸”吗?因此“骂”龚橙“卖国”,也就有社会、时代的心理因素起作用。“骂”也就罢了,民间作为茶余饭后的“八卦”谈资也罢了,但严肃的学人、史家、教育工作者把不存在的为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当向导这样的恶行加诸龚橙,就背离了史家的职业操守。

不知道我为此而写的文字,能在多大程度上稍稍洗刷掉一点泼在龚自珍之子身上的污水?但愿信口雌黄、以讹传讹者从此能少一些。

作 者:

陈歆耕,原《文学报》社长、总编辑。

编 辑:

张勇耀 mzxszy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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