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如何正确“拥抱”网络公开课
2017-07-10高贺杰
音乐周报 2017年1期
高贺杰

近年来,以MOOC“慕课”形式为主的多种网络公开课程被迅速传播、引介,成为人们热衷探讨的话题,“微课”、“翻转课堂”等一系列多种开放性课程的关注度也在逐渐上升。可以说,网络公开课程已成为高等教育领域一直充满新鲜力量的生力军,正以几乎不可逆转的态势对传统教育教学模式发起某种“颠覆式”的改革。
任何时代中,在大势所趋之下顺应潮流都应该是人们最明智、也往往是比较“保险”的选择。但同时,我们也需要承认,教育教学有其自身的属性与规律需要遵循——特别是对于音乐艺术类教学活动而言,其特殊性、规律属性尤为明顯,因此如何有效地将网络公开课程的先天优势与音乐艺术教学活动自身属性、教育规律相结合,使双方各取所长、优势互补,并最终最大化地发挥教育教学的实际效果,成为摆在每一位音乐教育从业者面前的问题。这也引发我对音乐艺术在线公开课程适用性、实用性及相关边界的思考。
1.适用性:网络公开课适用音乐教学的所有类型吗?
我们应该不会忘记,几年前出现在微信中的那篇名为“杀死大学”的文章,在音乐教育领域引发的热议。的确,从最初引人注目的进入,到如今理性思考的逐渐增多,我们也开始更客观冷静地看到网络公开课在音乐教育领域的“适用性”问题。我的看法是,在音乐教育领域、特别是专业音乐教育领域,网络公开课程的适用性应该是有所限定的。
例如,在音乐表演类的专业课程(既目前国内很多音乐学院中所说的“专业小课”)中,网络公开课程目前的适用性还需要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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