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民间非法集资第一案
2017-07-08阿青
检察风云 2017年13期
阿青
近年来,尽管网络诈骗手段花样不断翻新,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然而假借权势来行骗的套路却似曾相识。这不禁让人想起25年前发生在上海古镇南翔的那起共和国首起民间非法集资案。此案在今天看来涉案金额不高,只有区区6000多万元,但在那个时代,这已是天文数字。涉案人员达1200多人,可见其欺骗性之强。主犯顾慧慧是个退休女工,打出“北京来的大干部、深圳来的大老板和当地土地局一起集资炒房,在深圳、广东、福建、海南干了很多年”的幌子,再对投资人诱以每笔投资20%的月息、10%的好处费。这种不担风险、坐收渔利的“理财”方式, 别说贸易公司副经理、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就连分管着一个县级市证券交易所的财政局国债服务部主任都趋之若鹜。
此案折射出人性的贪婪黑洞,发人深思。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亲笔批示的“写成报告文学,教育群众”,至今仍萦绕耳际,振聋发聩。
“两顾”相顾
53岁的顾晓楠退休后在街上摆个服装摊混日子,见相邻摊位做时装生意兴隆,她盘算着,做服装生意就要本钱大,有了本钱就可以进货。发财心切,她辗转找到在南翔镇上做生意的顾建军,从他手里借来3000元高利贷作本金。她原以为生意做成,快点去还掉就是了。想不到,利滚利的高利贷将她逼得债台高筑,每到月底,她总要心神不安地对付还债。
是顾建军一席话启发了她。1992年,顾建军从她这里赚了大笔的利润就想作投资,向她询问房地产、股票方面的门路,顾晓楠不由地眼前一亮:如今人心思发,做房地产、炒股票确实是一条诱人的捷径,何不以集资做房地产的名义,让那些借主一个个爽快地把钱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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